[繼承] 能選擇性繼承?

作者: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1-02-16 01:55:26
事情經過:
因親人過世有欠債未還完,雖有房產股票,但名下欠債應已大於名下所有資產,所以房產
應會被拍賣。假設拍賣完後房產還是欠債。
問題:
1. 不確定股票也會被強制賣掉還債?
2. 假設1不會,只繼承股票後會連而繼承剩下的債務?
3. 假設1會,應該就要全部放棄繼承了吧?
感謝解惑!
作者: cka   2021-02-16 09:23:00
現在預設是限定繼承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2-16 09:23:00
你沒辦拋棄就是限定繼承另外股票不會被強迫賣出 而是會以繼承開始日那天的價格計算價值建議你先把財務清冊全部調出來確定沒有遺漏再來處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2-16 10:32:00
民法第1148條意旨為除有一身專屬性之權利義務外,否則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但有限責任之前提是依照民法及相關法令進行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搜索債權人並清算遺產等程序,不然也有可能負無限責任。如果真的確認被繼承人之積極財產(遺產、權利)少於消極遺產(債務、義務),在法定期間三個月內拋棄繼承才是對繼承人最好的選擇,因為遇到被繼承人之債務人向繼承人索討債務時,只需出具法院的「拋棄繼承備查函」公文即可解決(此公文最好永久保存)。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2-19 15:13:00
天底下沒有這種好事該辦拋棄就拋棄,而且拋棄後也不能沾到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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