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大哥大姐
日前已經寄信通知大主管與人資將在一個月後離職
也配合交接
因為我的特休多到可以請到結束
但已經過去兩周 主管仍是沒有約談
而且還拼命塞新的工作
沒有找人交接
這樣如果預告時間到沒有完成交接
是否可以直接閃人?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2-20 09:55:00好像可以
作者: toyamaka 2021-02-20 11:07:00
可以,找不到人交接是公司的事,關我屁事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2-20 12:09:00沒人交接就簡單留一下書面交接資料就好..更省事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1-02-21 17:23:00交接是公司的事, 你有依照勞基法規定的時間提離職就好.
離開公司前兩天記得LINE或其他方式和主管確認交接如果有列單給對方 最好一式兩份 讓對方簽收後帶走
交接不交接是公司要處理的事,不是你要幫公司擔心的事,只要遵守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間提離職即可,也建議可以留下書面交接資料或傳電子檔、電子信件等方式代替交接
如果有預測對方不願意簽收, 那就開錄影或錄音設備紀錄,對方態度如何不管, 只要管你有做交接但是公司沒接手的情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