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肇責比例及賠償金問題

作者: taco85216 (跟你媽媽講哦)   2021-03-11 13:31:44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0年2月22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受傷,搭乘救護車至醫院就診驗傷
對方(汽車)無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急診檢查完後有到派出所做筆錄
對方於撞擊後持續向前行駛數公尺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貌似有車體險,我方僅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2/22當天早上十點多
男友騎車在彰化東外環南下五號橋附近的慢車道,時速50左右
該路段無號誌,快慢車道有分隔島隔開(快車道禁行機車)
對方於快車道欲切出慢車道時未注意後車情況就直接切出來,
導致男友煞車不及撞上
男友表示當下若往右偏會撞上路樹、急煞人會飛出去,
只能撞對方車屁股,撞擊點在右邊車屁股
撞擊後男友胸口撞到龍頭,
整個人飛出去後在地上翻滾數圈,
背部再撞擊到分隔島
去急診檢查,
醫生說要再觀察並開擦挫傷診斷證明書
因為男友是外國人,
所以我趕到派出所幫忙翻譯做筆錄
對方在我們做筆錄的時候
一直要拉我出去看他車損,
還被警察罵他不知事情的輕重緩急XD
然後一直跟我說會修便宜一點叫我不要擔心
不曉得為何很有自信覺得我們要全額賠償他的修車費
六、問題:
剛剛拿到初判表
上面寫我方疑似超速,對方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想問問這樣跟對方談的話,
除了修車費用以外,擦挫傷大概能求償多少錢?
還有我跟男友的兩頂安全帽、一件外套、男友當天請假的工作損失、後幾天上下班搭火車的車錢
都能跟對方要求嗎?
請問是要跟對方的保險員聯絡還是直接跟對方聯絡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1-03-11 15:03:00
先提告過失傷害再來談求償,合解後再撤告。不要接受分期。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3-11 16:32:00
這個用初判表沒用 先申請車禍鑑定再說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1-03-11 17:46:00
初判表沒有 不過初判表結果顯示應該會對方是主因申請車禍鑑定 求償 對方拖延或不和解記得半年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可以先跟你們的保險公司聯絡記得文章模板的提醒 半年是刑事期限民事賠償變數大 有刑事提告會比較穩一點點
作者: SKKhan (沙魯克汗)   2021-03-11 20:01:00
對方變換車道不太可能沒肇責,不過因為他有車損,你男朋友看起來受傷不重,所以按比例討不了好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21-03-12 02:07:00
撞右邊人往左邊噴到分隔島?好奇車鑑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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