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公寓前停車 警察通知移車

作者: littlewoo   2021-04-14 23:32:05
事實經過:
停車在公寓一樓,一樓有裝鐵捲門上面寫車庫。
但馬路上沒有畫線,應該沒有申請車庫。
住戶請警察來通知我要移車。
問題:
1.警察是依哪條法規來叫我移車?
2.我有義務移車嗎?
3.如果有,我有義務「立刻」移車嗎?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04-15 00:13:00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 條第2 款、第56條第1 項第5 款規定,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又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 元以下罰鍰。移車應該不算義務啦 只是警察希望你移走就沒事了不然也可以兩個小時開一張罰單 某些區域根本沒拖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4-15 00:30:00
樓上不要亂引用法條,這沒劃線一定是沒申請車庫停車的時候只要留供人走路的出入空間就夠了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1-04-15 09:27:00
1.警察怕被民眾申訴所以來叫你而已2.沒有3.隨喜
作者: cka   2021-04-15 14:34:00
我不會停別人門口 我不知道你怎麼會想停別人門口停別人門口還上來問,開走就好了
作者: samnpc   2021-04-15 19:50:00
妨礙人車通行有機會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4-16 12:58:00
對方告你強制罪成立機會不知道多大?你這個問題反過來問你,如果對方弄兩台車夾擊你的車,留1cm你移不出來,請問前後車客可否一個月後再移車?客戶問我這種類似問題,我就拿客戶對造講的話,去打臉對造,反正攻守易位,就是一個爽客戶錢多的話,兩台車主還可以都是律師,大家來玩啊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1-04-16 18:40:00
樓上律師?這強制罪會成立?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1-04-16 18:46:00
對物的強制,理論上不會,但確實有妨礙行使權利,告來搞爆對方法務部(73)法檢(二)字第 564 號多數情況不成罪,所以才會有攻守互換啊,很好理解的。不然兩個律師去夾殺不是也成罪?你覺得我當律師會當到傻了嗎哈反正對方不移車就攻守互換,體會一下設身處地世界就太平了,我就沒工作了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21-04-17 13:17:00
之前看過新聞 最後人家 頂樓丟磚
作者: dtft003 (我愛小咪咪)   2021-04-17 13:36:00
互相一下也沒辦法?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1-04-17 15:52:00
後續新聞是,頂樓丟磚塊的那一戶店家,一個月後被砸得稀巴爛
作者: aoaay (低調奢華簡約時尚)   2021-04-22 15:52:00
有時候人家門前 在權狀裡也是人家的土地 停到被告就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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