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房屋借名登記 出名者去世

作者: keroking   2021-08-03 02:31:49
事實經過:
媽媽因為小時候經濟狀況不好與信用不良,跟舅舅借名登記買房
資金是由舅舅先出,媽媽於 2003 - 2012 間陸續償還
雙方當初並沒有簽訂書面契約
舅舅於最近過世,但房屋目前還沒過戶回來
有查到借名登記可以舉證以下間接事實:
1. 買賣合約書由何人簽訂?
由舅舅簽訂,但不確定還沒有留存
2. 何人支付購屋價金?
在償還期間都使用郵局的匯款單,舅舅當初說這樣子可以看到雙方姓名
但目前查詢郵局能補發的最久單據期限是五年
不確定能不能透過訴訟能不能調出償還期間的紀錄
3. 由何人實際居住、使用收益?
目前都是由我跟媽媽還有老公居住
水電費都是掛在媽媽名下,戶長是老公
4. 所有權狀正本
在舅舅那邊
5. 地價稅、房屋稅繳費證明正本
地價稅每年會寄到舅舅那,舅舅繳納完後媽媽再匯款
舅舅會把正本寄到家裡,房屋稅則是媽媽每年繳納
但之前遺失了歷年正本,目前只有今年正本
6. 證人證詞等
媽媽的家人們都可以證明
問題:
1.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若主張借名登記,是否會成立呢?
2. 如果提起訴訟的話,會有機會可以向郵局調閱舅舅的帳戶紀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ka   2021-08-04 00:35:00
看你們平常跟舅媽的相處如何啊,看他是不是會貪的人如果會 他不還你就麻煩,如果他本來就不會貪,那就會還你們我看過的很多都是不還的
作者: Yyyyyy   2021-08-03 14:47:00
2012還完了當事人還在怎不過回來? 光這就很難解釋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8-03 13:07:00
資金是舅舅先出,不能說是借名登記吧?跟舅舅那邊的繼承人說好就好,等繼承完畢後,贈與給你媽媽。這種主要還是認定事實舉證的問題。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03 04:43:00
跟舅舅的遺眷說明不是比較簡單嗎?直接贈與給妳們就可解決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8-03 08:42:00
建議你委任律師,目前能看到的證據蠻間接的;特別是如果買賣價金是舅舅一次出的,那他主張你媽媽給他的錢只是租金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1-08-04 15:43:00
今年都2021年了,你2012年還完沒有辦法一次付20幾萬過戶費用,過了八年還是沒有辦法? 另外,既然舅舅當年願意先出錢幫忙買房子,這筆錢當時為何不先跟舅舅借,寫借據再慢慢還? 其實有些事情從第三者角度看會覺得不是很合理現在也只能先跟舅舅的繼承人談,你們還款是有固定金額?如果談失敗,借名登記最後還是要打,不然怎麼辦呢?問個,你說2012年還完,那後續(2012~現在或舅舅過世)有繼續付款嗎? 應該沒有吧(?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8-09 10:11:00
先確認屋款是不是還有繼續繳納 如果沒有也拿出相對誠意出來處理剩餘房款 不然脾氣再好的繼承人也不會輕易放手反正 他們可以先跟你們追討這五年租金也是合理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1-08-09 10:16:00
s大,原PO說當初跟舅舅借的買房款2012年已經還完了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8-09 10:37:00
他前面只說陸續償還 後面回答媽媽接下來沒有付款所以還是要拿資料出來跟繼承人們間好好說明有時候被繼承人處理這類事務不太跟其他親人說明而有所誤會 這類案件以最壞狀況設想日後處理時會比較輕鬆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1-08-09 15:12:00
他回答的是我問的還完還有付嗎? 我怕是被認為是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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