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事發在6/20
我姑姑那天跑來家裡叫囂
因為之前跟我阿嬤起糾紛,隔天跑來叫阿嬤出去跟她談
我爸爸當天也在場,便去跟她爭執
我看雙方爭吵越來越大聲
從家裡吵到院子
我出去請姑姑離開被挑釁罵流氓不尊重長輩(她)
我向前靠近想嚇唬她卻被她拿起身旁的木棍攻擊,之後雙方互毆
她事後跑去驗傷提告我傷害恐嚇公然侮辱(過程中雙方互罵而我有罵三字經跟去死)
現在她手上有當天爭吵的錄音檔跟驗傷單
而前幾天警察叫我去做筆錄才知道她要告我
問題:
我想跟她和解,不希望再把事情拖下去,最近這樣搞得我精神疲憊工作受到影響
但現在打她電話都不接,也不知道她現在住在哪
跑去詢問調解委員會
他們告知如果要辦理調解必須知道對方住址
現在的情況就是對方完全不回應
電話不接完全無法聯絡辦理和解
那我是否只能等待檢察官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