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對存證信函中不實指控得主張的權利?

作者: SetsunaOgiso (小木曽雪菜)   2024-06-11 13:00:41
不好意思求問各位
近期跟樓上住戶有裝潢糾紛 雙方使用存證信函溝通
但對方在該裝潢糾紛以外
另外指控我方半夜大吵大鬧造成樓上精神受創
該段指控嚴重違反事實
甚至可說是與事實相反 (該住戶十餘年不斷於夜間大叫吵架 附近住戶不堪其擾
目前看來與刑事公然侮辱與誹謗的要件不符合
請問面對這種存證信函中惡意不實指控
還有其他權利或可以主張嗎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6-11 13:36:00
沒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11 13:39:00
存證信函就只是信函 沒有規定內容一定得是真實
作者: SetsunaOgiso (小木曽雪菜)   2024-06-11 15:20:00
謝謝兩位大大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6-11 17:50:00
蒐證反訴侵權行為既然是對方吵就拿對方吵的證據打他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4-06-11 22:17:00
看來附近住戶忍了夜間大叫吵架十餘年也不處理...
作者: kattte (誠實面對自己吧!)   2024-06-12 08:57:00
不是不處理,是除非他們搬走,不然你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4-06-12 21:08:00
可參考台中112訴2123民,台中112訴1368民,有辦法處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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