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因為左邊鄰居租給餐飲業.不慎起火;
我家(中間)+右邊鄰居家分別租給服務業.二個樓層也起火全毀
問題:
假設起火原因是左邊鄰居的租客引起.蔓延到我家和右邊鄰居的不動產毀損.
請問
1.我這戶(所有權人)可向起火戶的租客求償那些權利?
2.我這戶可向[起火這戶的所有權人]要求哪些權利?
3.我這戶租客.可向我這戶所有權人要求哪些權利?
實務上常遇到的狀況.還有哪些該注意。例如.該賠償者惡意脫產.如何防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