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公證後丈夫10多年殺死2個人是否能離婚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5 11:32:59
事實經過:朋友被壞男人甜言蜜語洗腦,剛登記結婚,我們把他的名字上網查發現10年前
殺死2個人。
問題:是否能上法院訴請離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6-15 13:21:00
不行但能走第1052條第2項試試看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5 15:39:00
法條應該是可行,謝謝,不過對方是牧師,殺了2個人被判10年說當時腦袋受傷無行為能力,那個朋友竟然就接受了,看來牧師對如何控制信徒的能力真的是好可怕,說這件事輕鬆到殺2只雞一般。神為何要收這種人當牧師。悲劇。如果本人被徹底洗腦,有法條也沒用。唉。
作者: Yyyyyy   2024-06-15 16:16:00
你信不信放到現在只會判更輕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6-15 16:43:00
法條哪裡可行……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5 17:30:00
應該是知道丈夫曾經殺過2人又沒告知,心理懼怕無法與之繼續生活,訴請離婚吧。爬了一下網路上其他的例子。需法庭判決就是。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6-15 17:53:00
如果是近期才知道 可用第1052第1項第10款看錯 原來是10年前 那就不行 直接用1052第2項去試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5 18:26:00
目前遊說朋友中,不知是否能說服,可能需要一點時間。才公證幾天而已。結婚也不把新郎名字上Google跑一跑。殺2人名聲壞的太嚇人。
作者: v3su   2024-06-16 01:46:00
朋友的事不要介入那麼深,她的婚姻是她自己選擇的,十年前殺人不代表現在還是跟以前一樣。既然你能查到殺人、判決內容的事實經過應該也看得到而且,我真的覺得你也過於雞婆,凡事點到為止即可,其他是女方朋友的事情,你只因查到對方有殺人前科就這樣要她離婚,如果真的這麼惡性重大,不需要你這個男性友人介入,而是女方家長、親戚就會阻止了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6-16 11:01:00
10年前有殺人,現在已經改過,女方選擇結婚沒什麼問題;10年前有殺人,現在還是沒改過,你這麼雞婆,我是怕刺激到會不會又殺2人。請小心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4-06-16 12:27:00
哇…@@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6 12:35:00
其實家人,而且怕反對連名字也沒跟我們說,只知道姓,牧師,台南。Google一下剛好看到台南汪姓牧師殺2人,年齡也剛好。打電話去問才確認。有沒有改過誰知道。寬恕他是上帝的事,普京名言。我只想要家人離開他。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6-16 13:15:00
提醒你,犯罪前科是個資法適用的範圍,建議你把推文中可以查到男方本名和相關事件的字眼修掉
作者: v3su   2024-06-16 13:27:00
我可以冒昧請問,她是你要追求的女生嗎?
作者: Yyyyyy   2024-06-16 13:58:00
一下朋友一下家人 不會到後來是本人吧?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6 14:10:00
要是本人。直接請律師告就好了。
作者: Yyyyyy   2024-06-16 14:15:00
既然你不是本人 你怎知她當初不知道? 管太多了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16 14:34:00
幹嘛搞那麼麻煩 就用詐欺取消意思表示就好 要快就是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6 16:59:00
沒告訴妻子有殺人前科,可以算詐欺嗎?好像不行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6-16 17:39:00
我會覺得這算是重大事項足以影響結婚的意思表示故意未告知是可以成立的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6 18:55:00
嗯,有幫助,謝謝。目前就想辦法說服她。女人真的很扭曲。男方隨便辯解,竟然就接受了殺了2人的事。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4-06-16 20:26:00
朋友絕交,家人的話就...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24-06-16 23:25:00
我是覺得無論朋友還是家人,你要尊重他對自己人生的選擇。你目前這件事情帶有很強烈的主觀意識,這不是很健康。
作者: v3su   2024-06-17 08:06:00
他只想看他想要的答案,而且就是主觀意識。他說有打電話去確認,請問法院、地檢哪個單位在非當事人情況下會跟一般民眾、甚至配偶說出真實資料?然後說關鍵字,我查到現在根本沒看到台南、牧師殺人這些關鍵字的新聞然後我上司法院判決,查了91 - 94,殺人案件都用甲乙丙丁沒有名字,又是怎麼打電話確認的?再來詐欺,我還第一次聽到在結婚前就知道殺人、而且沒有騙取錢財能提起詐欺,這是玩笑還是認真?不是依照民法婚姻來訴請無效居然是詐欺?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6-17 09:15:00
樓上是在反串嗎
作者: v3su   2024-06-17 10:18:00
反串什麼?詐欺嗎?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6-17 11:40:00
他那串關鍵字真的可以找到那個新聞,所以我才建議他修掉
作者: v3su   2024-06-17 13:11:00
我少打姓,打了就看到新聞,換算下來,殺人事件是三十四年前的事,新聞是2010,他說二十年前殺人,請問三十四年前殺人的事被說成十年前殺人,這我服了謝謝 stevenchiang,如果沒有您訂正,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搜尋有誤才找不到,謝謝您https://i.imgur.com/uI0zWit.jpeghttps://i.imgur.com/f3DAGrT.jpeg這麼久的事還要被拿出來鞭屍,厲害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4-06-17 13:44:00
殺人有在分幾年前的事嗎...
作者: Yyyyyy   2024-06-17 16:55:00
不是啊 現在看起來是當事人沒意願離婚 這是法律問題嗎?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6-17 19:09:00
就有人吃飽太閒要拆散別人,等真的散了,會不會死期也不遠了啊啊啊
作者: herman (hhh)   2024-06-17 23:42:00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01760號稱「恐怖牧師」。當牧師後還繼續外遇傷害人。沒人不會怕好嗎。尤其要當你的親戚時。根本不能接受。唉。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4-06-18 21:18:00
朋友?親戚?結婚對象還要朋友親戚都能接受才行喔...zzz..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6-18 22:51:00
不能接受就老死不相往來,關你啥事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6-18 22:52:00
其實你就等她婚後來抱怨時 再取笑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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