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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ich (⊙_⊙)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台電反電業法遊行
時間: Thu Aug 25 16:36:08 2016
我不是主辦單位,也沒認識主辦單位的任何人
只是收到訊息,前來通知鄉民
以下報名網頁,限給台電公司內部報名使用
若大家有空,歡迎「路過」聲援
鄉民只要願意來就好了,不需要報名~
http://tinyurl.com/hz82d89
作者: konemsnq (神木村拓哉) 2015-08-25 16:36:00
推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5-08-25 16:36:00幫推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8-25 16:36:00原來是台電發起的啊!爆出這麼大的料,給推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8-25 16:37:00推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5-08-25 16:37:00
推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5-08-25 16:38:00出發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8-25 16:38:00像兆豐就比較有羞恥心,洗了3500萬不會想發起遊行
作者: freelife0367 (blackshot) 2015-08-25 16:39:00
現在凱道要提前幾個月預定阿 好擠好擠
作者: melmel1114 (Tuan) 2015-08-25 16:39:00
推
作者: cynric717 2015-08-25 16:39:00
推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5-08-25 16:39:00萬人響應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15-08-25 16:39:00藍綠分好了誰要挺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8-25 17:05:00飯盒要噓囉,先補血。
作者:
k88888g (超Q圍巾蜥蜴)
2016-08-25 18:16:00讚 推 該路過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5 19:10:00加油阿 到時候人少很丟臉的 快點報名阿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8-25 19:56:00人少很丟臉.....阿哈哈哈哈,再怎麼少也不會比今年飯盒南部遊行還少啦XD拜託才十幾個人根本哈哈哈哈啊哈哈哈。fk,真的快笑死XD
作者: ad87XDoken (兩個白癡) 2016-08-25 22:15:00
我相信台電員工一定是十萬人上街,可以的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5 22:24:00這什麼ID XDDDDDDDDDDDDD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8-25 22:53:00話說id代表自己,嗯,我不否認有些人人如其名XD
作者:
kelybaby (防災小卡領了沒?)
2016-08-25 22:57:00挖鼻~~所以分身多的人,要小心精神錯亂嘍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5 23:22:00泰山?
有事嗎 台電員工不代表台電工會 而他也非工會成員 也沒以工會名義辦活動 工會表示不排除號召上街 跟已經有人號召上街是兩件事 說人假冒台電工會之名辦活動?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10:00:00心中有屎只看到屎.那幾句話要導到那種質疑邏輯說不過去還不就慣用的先射箭再畫靶之術.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15:27:00不就跟你們說台電要賣火電廠一樣意思? 現在就知道這樣不行?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16:21:00法案草案就沒說死台電不會賣火發 質疑有賣火發並沒有邏輯上的問題.能源局目前可以用"承諾"來排除眾人疑慮.法律沒寫定通過前 可以各自選擇立場解讀選擇擁護或質疑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16:27:00發文一開始也沒有講說是個人名義還工會名義 質疑用工會名義就有邏輯上的問題?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16:27:00哪什麼一樣意思? 兩者互牽還不就你一貫的瞎扯蠻纏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16:28:00你對法案的超譯就不是瞎扯?不過好險我跟你們不同 我還會把後續證據貼上來證明好過那種放一句屁"台電要賣火電廠"就射後不理的人好多了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16:37:00證明什麼?有人假冒工會名義辦活動嗎 這就證明了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16:54:00證明楊家法是用個人名義 不算嗎? 那你就繼續怪人質疑嚕...這大概就跟明明貼出證明台電沒有要民營化或賣火電廠卻還是不停造謠台電要賣火電廠一樣 反問"證明什麼?"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17:11:00是個人名義沒錯阿 ptt的po和台電工會都說個人名義 是誰在質疑什麼? 根本就沒有人再質疑什麼,除了你以外不敢講清楚嗎我幫你說說好了 質疑有人假冒台電工會號召上街活動.就憑著這報導和你的"推測""證明".
內文跟你貼的東西裡 都提到了是台電員工自己辦的活動都講清楚說明白了 還在質疑假冒工會名義楊家法是台電台北西區營業處人員,但他強調自己不是工會成員,是以個人身分號召台電同仁接力全台串連步行然後你貼的第一個網址裡 活動前面都只有寫台電員工 沒有寫台電工會 而工會也是直接說那是員工自己發起的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03:00一開始發文並沒有講是工會或是個人 就只說"與我無關" 謝謝第一篇新聞出來 提出合理質疑是否有冒用工會? 我打了問號第二篇新聞出來我還幫忙舉證 證實就是個人名義怎麼? 你們對講沒有入法就是合理質疑 我的就都不算質疑?那我貼第二篇新聞出來幫忙澄清 你們有沒有幫忙澄清沒有要賣火電廠? 有嗎?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16:00個人名義號召路人路過又怎麼了 造成什麼全民受損的疑慮?需要你在這邊質疑什麼阿? 這跟電業法反面的質疑關聯以及影響層面差別這麼巨大,就你一句你能質疑我不能質疑就這樣矇混過去? 所以我說你一貫在瞎扯蠻纏嘛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28:00奇怪 為什麼不能質疑? 我認為這是扯台電後腿為啥不能質疑?台電工會都已經達成四點共識了 為什麼不能質疑遊行的動作?瞎扯什麼層面差別? 現在單純就是你們認為我不能質疑不是嗎?要不要乾脆承認那些說"台電要賣火電廠"的是造謠不是質疑?哈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35:00扯台電後腿勒 幾年來我是看不出來你對台電有這麼好心啦人有集會遊行自由 不需要他人質疑.這是普世價值個人也沒有以工會名義號召 工會也有自己的遊行計畫 出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40:00我個人認同那四點共識 關好不好心有什麼關係?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40:00說明一下.我沒看見台電工會再靠邀什麼,就你一個外人在喊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41:00針對公共議題 提出合理質疑 這也是普世價值 謝謝是阿 台電工會達成共識以後沒有靠腰什麼 那那些靠腰要賣火電廠的人是??????所以回到問題核心 不就你們能質疑我不能質疑? 我沒說錯呀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43:00燒質疑"假冒", 是在質疑火大還是沒事找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43:00的確這遊行我個人質疑是沒事找事底下員工要遊行 當然還是有工會力挺才放心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45:00台電工會沒有靠夭你是在不滿什麼?有什麼麼能不滿的?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45:00是阿 都達成四點共識了 那些造謠的在靠腰什麼? 我也不懂阿不就你們能靠夭 我就不能靠夭?話說回來我要是靠夭大可射後不理 還貼第二篇新聞證明個人名義幹麼?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48:00草案在前共識在後 沒有爭議的話就這麼過了那也不見得算上造謠.草案死不肯把台電電廠排除民營化 你要怪人有質疑嗎最近也比較沒有人打火發民營不是嗎 時間先後議題輕重差別全部被你攪在一起為了沒事找事開脫.能源局和工會的所謂共識也不過就是備忘錄等級 要也等付諸條文再來說.即便如此這也都是民主和協商的結果 你可以輕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56:00應該是共識在前 草案送進立院在後 如果是正常質疑又何必會說是造謠? 又怎麼會有人跳出來闢謠? 這叫合理質疑?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57:00率的指摘反方是造謠 這種心態要幫DPP執政者丟票那是剛好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0:57:00逐步開放被說是假自由化? 開放民營建廠叫台電要賣電廠?輕率? 怎沒見你用同樣標準去直指對方造謠是輕率的判斷?回歸本次問題核心 不就代表了你們能質疑我不能質疑?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0:59:00DPP初版草案在先和台電工會四點共識修正草案在後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1:00:00沒送進立院前政院都能修改 你是在什麼草案在前共識在後?甚至連送進立院都能協商後修改 硬要分前後反而草率若照你的標準 共識在前 遊行在後 是不是就不能質疑遊行?草案在前共識在後=>可以質疑草案共識在前遊行在後=>不能質疑遊行?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1:04:00拉回來 你質疑的是楊先生假冒台電工會號召路過上面那些推論是你的 我可沒有說.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1:05:00我質疑的是一開始的號召文 他只表示"都與我無關"你沒說是最好 但討論到現在你表現得我認為就是這個意思既然原文號召只表示"與我無關" 那當然可以合理質疑一下吧第一篇新聞也沒說明是個人還是工會 當然我打個問號不為過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1:06:00所以這樣你就能質疑假冒台電工會 這能算合理的質疑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1:07:00不能算嗎? 莫非我應該合理質疑為什麼個人名義而非工會?工會代替員工挺身發聲這不是正常邏輯?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1:09:00個人也有集會遊行自由 工會沒有代替員工個人卻不是不正常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1:10:00是阿 不就是因為我認同個人也有集會遊行才說工會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1:10:00這被你拿來做所謂質疑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1:11:00第一篇新聞出來我也很訝異好嗎當然質疑阿 質疑工會到底沒有代替員工發聲再來 既然是個人名義無關工會 為何又限制報名表台電內部用?一連串下來 當然合理質疑是否有冒用工會名義呀 打個問號工會允許 那當然最好 工會不之情 那是誰在惹事?縱使你有個人集會遊行自由 那是不是找工會麻煩 扯台電後腿?這些問題如果不講清楚就去參加遊行 不就跟那些無腦跟風一樣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1:16:00人民 有集會遊行自由 故以個人號召不算惹事.報導中台電工會也沒有犯違憲疑慮阻止個人號召. 所以我不知你在這邊不合情理的質疑楊先生什麼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1:18:00再強調一次 我質疑的是原文+第一篇新聞沒說清楚直到第二篇新聞出來 我還貼出來幫忙澄清是個人名義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16-08-27 21:19:00你在這邊開口閉口惹事惹事 還真讓人懷疑民主素養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27 21:21:00感謝你的懷疑 會講瞎扯瞞纏我也很懷疑閣下的素養希望個人名義的遊行不要被工會或是台電打一巴掌才好是不是惹事 也應該由台電或工會去認定 不是我也不是你至於號召遊行全文 表示"什麼都與我無關" 你說這種東西不能去質疑 那才是說不通
https://goo.gl/bXazil 8/1就發文在做調查了 不能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