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在錯誤的事實上論述不會讓社會進步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10 01:23:47
: 錯誤一:「果菜市場要遷到仁武」市府徵收目的已消滅?
: 錯誤二:新的果菜市場下面建滯洪池,水會倒流?
: 錯誤三:高雄果菜市場住戶拆遷,混雜著「土地地權」的問題?
: 我就引述高雄市許立明副市長在臉書上的PO文向大家作說明:就這位自救會長,他近1000
: 坪土地佔用40年,40年前明知已經完成徵收,還去收購他自稱的權利,出租收租金40年,
: 這40年的地價稅還是高雄市政府繳的;明知沒有土地所有權,還可以圈地坐享租金40年,
: 難道這就叫土地正義?
: 他會說,那我另外收購佃農權利,是在62年完成徵收之前啦!這不是更可惡嗎?375減租
: 是特別照顧佃農的政策,就是防止弱勢佃農農地被兼併,承租權以不得移轉為原則;他收
: 賺農用土地的「權利」,去做罐頭工廠!這就是你們的土地正義嗎?有什麼問題?
: 最後再次致漂浪島嶼:在錯誤的事實上論述,不會讓社會進步。
: 【新聞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09/945734/
: 【備註心得】
: 對於要永遠站在雞蛋一方的左派青年
: 看到這位市議員的回應有何想法?
: 歡迎底下推文一起辯論
有關「錯誤一」,對於徵收的質疑,我還是回到前幾天板上也爭議過的問題:
既然是四十幾年前戒嚴時代的粗暴徵收,那麼號稱重視人權的陳菊政府,
為何要直接沿用,不願以現代較具法治基礎與人權精神的徵收程序來跑一次呢?
有關「錯誤二」我沒有足夠的資訊,就跳過了。
有關「錯誤三」,我想議員這個說法是否迴避了房屋權的問題?
板上稍早有篇「當人權鬥士成為迫遷推手」裡,台權會的人基本上也是以房屋權來主張。
白話一點說,即使地權的部分真如議員所言,難道房屋及其內的財產就可以不管?
另外我想補充的是,會讓我選邊站的主因,是看到強拆現場血淋淋的照片。
退一百步來說,就算這些拒絕拆遷戶最後確定是強占土地,就算確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也不該成為陳菊可以在今年九月一號九月二號作出強拆舉動的藉口。
就像太陽花那時,就算他們的占領行動確實違法,只要他們沒有對警察動武,
警察把他們打得頭破血流就是不應該。
光是強拆行為就足以認定陳菊政府的作為違反人權,
選擇忽略血淋淋的事實也不會讓陳菊政府變成沒有迫遷。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01:31:00
給了四個不拆 時間到了拆房子說人家粗暴我是不是搞錯什麼了? 還是說我們要請搬家公司幫他們搬進帝寶這樣才算有維護居住權這四個月不清空地上物 我是所有權人本來就是有權以無主物的方式把他清掉如果你認知真中的社會秩序是只要違反意願公權力經不應該執行 那我建議你要釜底抽薪的辦法 就是明天去包圍復興一路的行政執行署因為所有法院的判決執行都是他們去做的而且戒嚴時代就等於粗暴徵收 你這哪來的結論?你們就回答我一個問題 面對一個經由司法判決確定的徵收處分 為什麼市政府要廢棄重來?你們是行政法院?還是這是另類人民公審只要不合你們意思 行政 司法 通通都是敵人?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10 01:41:00
我文章的後段都說了,就算他們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也不代表他們活該被強拆。就算陳菊的目的沒有問題,也不代表陳菊可以違法強拆,強制執行現場是必須要出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01:42:00
哪回答我嘛 不應該強拆 所以要怎麼辦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10 01:43:00
示公文的,但九月初週末那次強拆,指揮的人卻從來沒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01:43:00
請他去市長辦公室喝茶 問他有沒有打算再佔40年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10 01:47:00
現場出示就是現場出示,不是事前也不是事後補。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01:48:00
要爭這種馬上可以補正的行政瑕疵是無濟於事的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10 01:49:00
你要怎麼補正??用時光機?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01:49:00
就說了一開始貼的公告上面就會有就算沒有他事後生一張也是很快啦 但這案子鬧成這樣 我是不覺得市政府的人會蠢到給你們抓這種小把柄 要不續拆的時候你就大聲質疑他們叫他們馬上拿出公文 不要東西拿到你們面前還繼續裝死 這就好笑了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10 10:36:00
用陰謀論一點的講法,我感到有人想利用藍綠矛盾和居民違法當藉口,去把不合理的強制手段給正當化,維持威權的正當性講更難聽的話,是維持「自己站在行使威權一方」的安全感總是有人深怕社會整體的善惡觀往更進步的方向移動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11:51:00
原來這案有藍綠矛盾 我真是受教了 而且你們這些人不要每次講到理窮的時候 就開始提進步價值進步價值不是你們理盲又濫情的遮羞布行動是奠基於厚實的思想論述 你們這種貧乏且無理的論述 要別人買單 不要太瞧不起人了好嗎要不然葉毓蘭也可以說他是進步價值啊真的是笑死人家可是在幫警察爭取尊嚴 為警察權利而奮鬥立場比你們還左一萬倍吧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10 12:24:00
這串常常「講到理窮」然後開始爆心得感謝的明明就是你自己,而且這幾天越講我越不懂你的左右到底想要表達什麼東西。*心得感想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12:26:00
有本事站上街頭 就不要怕自己講的話被人檢驗啦論述基礎破綻百出 這樣也要跟人家講公平正義?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9-10 12:36:00
話說回來,Miule會提到藍綠矛盾在我看來是因為同樣是強拆,輿論對劉政鴻跟陳菊態度差太多。此外,這樣推文回來回去的討論法本來就容易讓論述破碎,動不動就指責對方無理的話那也不用討論了-_-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13:29:00
藍綠是一部分 但有理行遍天下的原則是不會變的要不然茄萣的案子有高雄人在反對? 大家都說不要開路沒人跟市政府站在一起 所以我就說了你們本來就理虧 講不贏人就搬進步價值來打高炮這種硬拗的態度才是你們永遠得不到認同的關鍵
作者: phoebe4th (P.4th)   2016-09-10 14:29:00
其他點我不講,關於第一點!導播,可以讓人家這樣徵收之後再徵收嗎?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10 16:09:00
在藉機酸左派和DPP的可能不是qooisgood你不過我在八卦政黑和本板都有看到這種推文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16:23:00
不好意思喔 我只酸左膠不酸左派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10 16:38:00
那請問你的定義是什麼呢?我看到的就是把所有反右通通一起打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9-10 18:57:00
應該是只要幫果菜講話的,通通綑在一起打—.—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20:10:00
你們如果覺得我檢驗果菜市場的案子就是反左那也隨便 我其實不在乎 我只知道公平正義是要靠真理去檢驗 而果菜市場的案子就是個沒有道理又想來胡鬧的一群人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10 20:41:00
絕對不能讓人民和政府主從反轉的現狀被打破總是有人不管誰執政,不管誰抗爭都是在檢討人民啊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6-09-10 20:57:00
蠻好笑的, 道理講不出來現在換成戴帽子戰術了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0 21:23:00
原來講道理叫檢討人民 要不要乾脆廢掉行政法院反正行政機關永遠是錯的 還打什麼訴訟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6-09-10 22:09:00
推你
作者: shrincault   2016-09-11 00:38:00
作者: mislanda (無心)   2016-09-11 08:18:00
輿論對陳菊和劉政鴻的差別就在於陳菊有理而劉沒有阿進步價值四個字都被你們搞成髒話了
作者: leoheart1686 (沒人品的衰鬼)   2016-09-11 10:34:00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1031129給自認正義的左派看政府說法= =這樣你們也能挺,我也無言了…我還是快去玉山佔地為王好了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9-11 21:47:00
唉唉 我自由主義活的好好的 也要被打成左派了
作者: chungkuowei (arthur)   2016-09-12 07:09:00
qoo打臉打這麼大力 覺醒青年臉腫到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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