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貨櫃車撞自強號引爆炸 受傷男大生提國賠1

作者: visualbasic (6.0)   2020-09-11 12:57:43
貨櫃車撞自強號引爆炸 受傷男大生提國賠竟只賠9萬元
彰化縣二水鄉惠民村鐵路平交道,2015年11月6日發生貨櫃車違規闖越平交道撞上台鐵自強號引發起火爆炸意外,1名在車廂內慘遭波及導致重傷的賴姓男大生,事後提起國賠告訴,向台鐵求償567萬餘元,最後彰化地院審理後判台鐵僅需賠償9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當天晚間6時16分許,由潮州開往七堵的142次自強號列車,在該處交道撞上一輛搶快闖越平交道、由53歲賴男駕駛的營業用半連結車,因該平交道道路狹窄且有小客車擋住去路,駕駛見狀趕緊按下平交道的緊急按鈕,但自強號仍煞車不及撞上聯結車。兩車車頭強烈撞擊下當場爆炸起火,聯結車頭卡在機車頭遭拖行150多公尺,機車頭燒焦變形、聯結車車頭也燒個精光成為廢鐵。
事件共造成9人輕重傷送醫,傷勢最重的賴男前腹右側30公分開放性傷口,後腰椎中間有30公分撕裂傷,在車廂內劇烈翻滾、騰空飛起又重摔落地,當場連脊椎、脂肪都外露。當時年僅18歲的賴男傷重體無完膚,從臉部到腿腳都傷勢嚴重,更導致右側第一到第五腰椎橫脊突斷裂。
賴男認為他所在的車廂為行李車廂,列車長卻未確實管理而讓乘客劉在車廂裡,而且該處台鐵平交道淨空範圍,並不足以讓大型車通過,才導致被列車高速衝撞,認定台鐵局並未善盡管理之責,因此向台鐵提出國賠,要求賠償醫療費用、看護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共567萬多元。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根據同車廂乘客指證,當時車廂內都是人,而原告受傷的原因是撞擊點剛好發生在該節車廂,與該車廂是否為載貨車廂無關,且車禍發生主因是大型車輛滯留在平交道上,與列車長有無將乘客疏導至其他車廂,或台鐵平交道淨空範圍亦無關。因此認定車禍發生並非台鐵的疏失,判決台鐵僅需依《鐵路法》規定,賠償原告賴男9萬237元醫療費用。
(中時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10004891-260402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20-09-11 13:03:00
因為找國賠比較簡單,有判決書就可以拿到錢(誤),告貨運的司機或公司大概就脫產了。
作者: Hfy0920 (Hfy)   2020-09-11 13:21:00
那時pp有行李車廂喔0.0?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0-09-11 13:27:00
現在好像很多改裝成親子車廂
作者: hellohenry (七彩霓「紅」燈XD)   2020-09-11 13:38:00
就餐車拆掉的空間拿來當腳踏車載貨空間,但更多的是無座票乘客進去席地而坐
作者: Hfy0920 (Hfy)   2020-09-11 13:40:00
那根本就沒管制問題阿....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0-09-11 13:42:00
看判決書司機刑事無罪外,民事台鐵向貨運公司討2千8百多萬也被駁回司機被開臨時在平交道停車肇事罰單行政訴訟也被撤銷
作者: auction88 (auction)   2020-09-11 14:05:00
樓上 那不就沒人有責任司機無刑事民事沒罰單 那..... ???
作者: R101 (R101)   2020-09-11 14:14:00
受傷的原因是撞擊點剛好發生在該節車廂,與該車廂是否為載貨車廂無關。想帶什麼風向
作者: ededws1 (ATMJin)   2020-09-11 14:15:00
所以最後到底主賠是誰
作者: nickchen1202 (Nickchen Nick)   2020-09-11 14:30:00
主賠大概又合鐵(國家)啦幫合鐵QQ
作者: Tavasa   2020-09-11 14:53:00
9萬多的醫療費用是鐵路法規定該付的恤金 跟賠償無關
作者: finalhope (暴力小英)   2020-09-11 15:27:00
門口都有告示,看不懂活該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20-09-11 16:05:00
pp以前第一節都行李車廂,之前受訓坐143,曾經進去擠過,超恐怖,記得剛好是中秋節,那節車廂至少擠5~60個人,站都沒地方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20-09-11 16:44:00
第一節是PPC啊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20-09-11 16:45:00
30公分傷口還脊椎外露好嚴重,是旁邊有利器嗎?
作者: ultratimes   2020-09-11 16:48:00
而且重點是 這不是國賠吧 這只是一般民事訴訟可能當初是提國賠,但顯然這事件不適用國賠乘客和台鐵間 並不是公權力關係,哪來國賠
作者: a5mg4n (a5)   2020-09-11 17:21:00
這件事還真的有國賠可能,但目標是附近道路的主管機關
作者: ultratimes   2020-09-11 17:22:00
欸對 我一直想到台鐵和乘客間了 忘記還有乘客和其他事情的主管機關
作者: a5mg4n (a5)   2020-09-11 17:26:00
以車廂而言該節車廂也是載客車廂,甚微妙之前判決指出該平交道附近道路設計甚有問題,至於12車是何種車輛與本事件應無重大關聯
作者: finalhope (暴力小英)   2020-09-11 18:17:00
說難聽一點,車上只要有乘客的行李有金屬材質,少了座椅座位間隔。一旦緊急狀況發生,肉體VS金屬誰會贏不用想也知道。
作者: j8400703 (ㄠㄨ)   2020-09-11 19:05:00
照先前判決,應該向道路主管機關提出機會較大?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0-09-11 23:28:00
本案判決書字號為彰化地院106年國字第5號民事判決,板友可自行查閱。
作者: hamel (優遊山林)   2020-09-12 07:20:00
火車連一毛錢都不用陪台鐵,法官真的是?????
作者: ixthdfl (我是誰)   2020-09-12 07:23:00
台鐵自己的錯還不賠,真過份
作者: suitup (hey Suit Up!)   2020-09-12 12:09:00
你也要看台鐵有沒有告阿 不告不理 懂?
作者: chinnez (稜靘)   2020-09-12 23:30:00
不告貨車司機告台鐵 這人腦袋很厲害哦
作者: awer89 (Dolphin)   2020-09-13 11:03:00
這也奇怪,自己要在行李車廂卻怪人不阻止他待在行李車廂
作者: gn03052560 (※↖煞氣a灣裡梁朝偉↘※)   2020-09-13 12:15:00
我以前鎖那個門還會被人偷打開 還有人會投訴說那邊有緊急逃生門不能鎖 甚至當場跟我吵架… 還好現在全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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