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標題獨/便宜行事!軌道工程驗收不實 台鐵7員工圖利廠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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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2024/06/3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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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台鐵台東線砸道工程的慶耀營造被廉政署發現,並未依約完成軌道匝道的長度,仍請領
全部工程款。時任台鐵台東工務段養路室主任廖家文偵訊時坦承便宜行事,才沒辦理契約變
更,否認圖利廠商。一審將7名台鐵人員判處有罪,最重為3年4月,最輕為如易科罰金5月之
刑。其中廖家文5人上訴,高等法院仍判5人有罪,但刑度有減輕。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鐵2018年12月19日辦理「花東電氣化計畫」台東線砸道工程第2次公開招標公
告,最後由慶耀營造以1915萬元得標。採購契約要求,履約地點為台東工務段電氣化路線至
南迴線知本站,及各站道岔三民站到知本站,主要工程項目及數量為軌道砸道平整機械砸道
98000公尺,及各式道岔機械道岔96套,並應於開工日起150日內竣工。
合約也規定,當天工程如未達標準,3天內重新施工到檢查合格為止,由轄區領班或監工會
同慶耀代表辦理,由工務段檢查人員填寫3份記錄表;必要時,機關得在約定範圍內通知廠
商變更契約。
不過,台東工務段在知悉慶耀實際施工軌道砸道工程的數量僅88665公尺,除非變更契約,
否則依約無法請領差額9335公尺的工程款,台東工務段竟登載不實公文書,圖利慶耀多請領
126萬878元。道岔砸道工程的檢查道班的技術領班也沒有確實檢查,就填寫檢查記錄表等,
然後提報台鐵計價及驗收的資料。經廉政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依《貪污治罪
條例》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廖家文等人。
廖家文等5人坦承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但矢口否認有何圖利犯行
;廖家文辯稱,原以為把數量補齊就好,登載不實是他不對,坦承「我便宜行事」。
高院認為,慶耀僅在履約地點施工88665公尺,差9335公尺待施工,惟距離竣工及驗收日期
,至少還有「3個月」,且該施工地點確有施工的急迫性,也應循正常程序將實情陳報上級
機關,斟酌是否辦理契約變更或其他適當處置,然廖家文5人捨此不為,逕與慶耀協議在非
履約地點補齊長度,再偽造文書,變成形式上履約,損害台鐵驗收管理的正確性。
高院指出,一審依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論處,但並未區別參與犯罪程度之差異,
適用法條不恰當,因此撤銷原判決,改依共同犯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判處廖家文
2年10月、台東工務分駐所主任陳棋彰判處2年8月,2人均褫奪公權3年。
同案被告台東工務分駐所台東道班林振昌,依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行使登載不
實公文書罪,合併執行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支付國庫5萬元;知本道班孫國雄、鹿
野道班李明坤均判處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支付國庫5萬元。3人皆需接受法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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