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b版友說的好,反對別人的主張總是比較容易,要自己提出論點才比較有營養
基於此就順勢回一下針對浮華案,小弟稍微有涉獵的部份來回
文長恕刪Orz
: 2. 太和六年(232)說
: 只有王曉毅另舉何晏〈景福殿賦〉、劉蓉提出曹植之死作為旁證。
: 由於何晏亦受浮華案牽連,而被免官廢錮的人無法跟隨皇帝共赴許昌,因此何晏的
: 〈景福殿賦〉必定寫在浮華案前,這篇文賦寫於何時就成為浮華案時間點的旁證
如果司馬師在涉案名單裡,那他理當一起被廢錮
顯然跟晉書說他"景初中拜散騎常侍,累遷中護軍",互為矛盾
也難怪b大會推論他在明帝朝並未擔任任何官職
但可以注意的是,夏侯玄也有類似的遭遇:
"正始初,曹爽輔政....累遷散騎常侍、中護軍"
以曹爽跟夏侯玄要好的觀點去思維的話,則司馬師不但沒被禁錮
甚至還可以職掌一般由託孤重臣擔當的護軍
此乃在下又一否定司馬師搞浮華的論點所在
至於被免官廢錮的人無法跟隨皇帝共赴許昌?
齊王紀:
"(魏)明帝收(丁)謐,繫鄴獄,以其功臣子,原出。後帝聞其有父風,
召拜度支郎中"
以同為浮華案主角,卻能有如此待遇而觀之
個人想法是曹叡也絕非沒有原諒何晏,而跑去景福殿寫詩的可能性
: 劉蓉認為魏明帝禁浮華的目的為對付曹植,並引以下史料證明曹叡感到叔父壓力:
: (228年正月,魏明帝親赴長安抵禦諸葛亮)是時?言,云帝(曹叡)已崩,從
: 駕群臣迎立雍丘王(曹)植。京師自卞太后群公盡懼。及帝還,皆私察顏色。
: 卞太后悲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將何所推?」
: 劉氏據此推定卞太后與鍾繇、華歆、王朗、陳群等老臣心向曹植,參與浮華交友的
: 青年官僚行徑則與曹植年少輕狂時的通脫相似,因此浮華案指向曹植。關於曹植是
: 否值得魏明帝發動浮華案加以對抗
司馬芝傳:
"明帝即位,賜爵關內侯。頃之,特進曹洪乳母當,與臨汾公主侍者共事無澗神繫獄。
卞太后遣黃門詣府傳令,芝不通,輙勑洛陽獄考竟,而
上疏曰:「諸應死罪者,皆當先表須報....」帝手報曰:「省表,明卿至心,欲奉詔書
,以權行事,是也。此乃卿奉詔之意,何謝之有」"
如果說是曹叡想打擊特權,那他老爸時代就已經出將入相的司馬懿、陳群
(兩人都錄尚書事,陳群還兼任鎮軍大將軍,司馬懿則兼任撫軍大將軍)
更是象徵特權當道的佼佼者,也不見曹叡打壓他們,故此理由應不成立才對
而正因浮華交友的行徑與曹植年少輕狂時的通脫相似,夏侯尚傳:
"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為散騎黃門侍郎。嘗進見,與皇后弟毛曾並坐,玄恥之,不
悅形之於色。明帝恨之,左遷為羽林監"
所以曹叡也把不屑與出身寒門的並坐,以特權階級自居的夏侯玄給降職了
: 曹操最後選擇曹丕而放棄曹植,曹丕繼任魏王便迅速殺害丁儀兄弟,
: 篡位後又藉故殺害曾經稱讚曹植的楊俊,曹植勢力基本上已不復存在。
還有下列人等,看起來好像沒什麼被迫害
1.潁川的邯鄲淳,王粲傳:
"魏略曰:會臨菑侯(曹)植亦求淳,太祖遣淳詣植。植初得淳甚喜....
于時世子未立。太祖俄有意於植,而淳屢稱植材....。及黃初初,
以淳為博士給事中。淳作投壺賦千餘言奏之,文帝以為工,賜帛千匹"
2.荀彧之子荀惲,荀彧傳:
"子惲,嗣侯,官至虎賁中郎將。初,文帝與平原侯(曹)植並有擬論,
文帝曲禮事彧。及彧卒,惲又與植善,而與夏侯尚不穆,文帝深恨惲。惲早卒"
: 漢魏革命後的穎川集團也不可能與曹植勾結。
: 穎川集團的領袖尚且如此,如何斷定其餘成員仍舊心向漢室,支持曹植?
: 此說既難以成立,曹植死於232年11月,與浮華案應該毫無關係。
茲就重臣與穎川集團幾位大老,號稱辛、陳、杜、趙的辛毗、杜襲
來強辯那一絲絲的,心向曹植的可能性@@,當然以下乃建立於曹植還健在的前提上:
1.曹叡遣曹真從子午道伐蜀時,華歆上疏被打槍
2.魏明帝即位時,辛毗被劉放、孫資講壞話而"遂不用。出為衞尉"(辛毗傳)
3.從穎川集團推薦杜襲,得知他們彼此間感情不錯,杜襲傳:
"司隷鍾繇表拜議郎參軍事。荀彧又薦襲"
也可能不是那麼支持曹丕:
"時夏侯尚暱於太子(丕),情好至密。襲謂尚非益友,不足殊待,以聞太祖"
: 第二個依據為司馬師與夏侯玄的關係。夏侯玄之妹為司馬師首任正妻 ,司馬懿死後夏
: 侯玄曾分析司馬懿將自己當作「通家年少」包容,並判定司馬師絕對會殺害自己 。由兩家
: 通婚以及夏侯玄能確切分析懿、師父子之別來看,夏侯玄與司馬師並不陌生。兩人既是年
: 齡相近的姻親,司馬師藉由浮華交友增加人脈也不無可能。
如果採信浮華案發生的時間為青龍年間
則司馬師"青龍二年,遂以鴆崩",毒殺其首任正妻亦即夏侯玄姊妹一事
理應很難打入浮華交友的圈子以增加人脈才對
: 第三點為司馬師的履歷。
: 依照《晉書‧宣帝紀》以及〈景帝紀〉記載,司馬師在明帝朝並未擔任任何官職
司馬師有吧..《晉書.帝紀第二》:
"魏(明帝)景初中,拜散騎常侍,累遷中護軍。為選用之法,舉不越功,吏無私焉"
《王隱晉書卷一》:
"景帝魏景初中。以上為中護軍將軍。作選用之法。舉不越法。吏無私焉。
通典三十四。書鈔"
: 司馬師最後一位正妻出自九世二千石的泰山羊氏,
: 師妻羊徽瑜本身更是漢末大儒蔡邕外孫女。同樣地,司馬昭正妻為經學家王肅之女,
: 很明顯是一種轉變,正如佐藤達郎所指出的,司馬懿一家的婚配對象先由同郡人士轉
: 向靠攏曹魏權貴,之後又與曹魏皇權切割,轉與全國知名的儒學名門結合
與王肅聯姻,除儒學名門外,看起來像是在向青徐派靠攏,但由下面三項端倪可看出
另意味著跟其他派系切割,而更加鍾情於汝穎集團:
一、王肅之父王朗反對肉刑,但從下面這段話,可推論王肅為其士族傾向
而不惜不顧父子情節,支持肉刑,王朗傳:
"(王)肅對曰:「....殺一匹夫,無異螻蟻。寬而宥之,可以示容受切言,廣
德宇於天下。故臣以為殺之未必為是也。」(明)帝又問:「司馬遷以受刑之故
,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令人切齒。」對曰:「司馬遷記事,不虛美,
不隱惡。劉向、揚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謂之實錄。漢武帝聞其述史記
,取孝景及己本紀覽之,於是大怒,削而投之。於今此兩紀有錄無書。後遭李
陵事,遂下遷蠶室。此為隱切在孝武,而不在於史遷也。」"
二、承上,伏誅時被安的罪名極深的孔融,與同樣來自青州的王脩
都反對肉刑,所以王肅支持肉刑,形同跟青徐派切割,王脩傳:
"(魏)太祖議行肉刑,脩以為時未可行,太祖採其議"
三、王肅跟另一位經學大師,青州的鄭玄不對盤,也許尚包含對肉刑的看法
《晉書.志第二十》:
"是時天下將亂,百姓有土崩之勢,刑罰不足以懲惡,於是名儒大才故遼東太守
崔實、大司農鄭玄、大鴻臚陳紀之徒,咸以為宜復行肉刑"
顯然成書在後的《通典.刑法六.肉刑議》有抄自晉書而跟著一起錯之嫌:
"後漢獻帝之時,天下既亂,刑罰不足以懲惡,於是名儒大才崔實、鄭玄、
陳紀之徒,咸以為宜復肉刑",為何錯的理由如下所述
竊以為這裡的鄭玄指的該是鄭眾才對,《周禮注疏.卷三十六》:
"髡者使守積。鄭司農云:「髡當為完,謂但居作三年,不虧體者也。」"
鄭玄的年代晚於鄭眾,才會如此稱呼確實官至大司農的鄭眾
畢竟鄭玄並未當過大司農,《後漢書.張曹鄭列傳》:
"(袁)紹乃舉玄茂才,表為左中郎將,皆不就。公車徵為大司農,給安車一乘,
所過長吏送迎。(鄭)玄乃以病自乞還家"
所以不能因為不確定的鄭玄是否支持肉刑,而臆測出王肅並未跟他作對
這篇論文不能因為晉書錯,而跟著引用錯誤:
http://rportal.lib.ntnu.edu.tw/bitstream/77345300/77212/1/ntnulib_ja
_B0304_0002_001.pdf
https://tinyurl.com/m2dg8fj
此外結合了全國知名的儒學名門而和汝穎集團,針對肉刑變得沆瀣一氣時
更加突顯與曹魏皇權切割的事實,所以王肅的立場雖與其父不同,但也還算合理
例如汝穎集團代表人物鍾繇、陳群就是支持肉刑
另一邊曹魏皇權如夏侯玄、曹羲則反對肉刑
鍾繇傳:
"「古之肉刑,更歷聖人,宜復施行,以代死刑。」"、"「大魏受命,繼蹤虞、夏
。孝文革法,不合古道。」"
陳群傳也特別引述並贊同他老爸陳紀的看法(與王朗王肅父子相左):
《資治通鑑.卷第六十六》:
"(建安十八年)「臣父紀以為漢除肉刑而增加於笞其餘逮死者,可易以肉刑」"
"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蠶室,盜者刖其足,則永無淫放穿窬之姦矣"
至於夏侯玄的主張,茲舉其中一例,《通典.刑法六.肉刑議》:
"夏侯(玄)答曰:「聖賢之治世也,能使民遷善而自新……能懲戒則無刻截,
刻截則不得反善矣。」"
跟譙沛集團切割的另一證據是來自來自沛國的丁謐,《通典.刑法六.肉刑議》:
"丁謐又論曰:「呂刑曰:『蚩尤惟始作亂,延及于平人....』按此肉刑在於蚩尤之代,
而堯、舜以流放代之,故黥、劓之文不載唐、虞之籍,而五刑之數亦不具於聖人之旨也
。禹承舜禪,與堯同治,必不釋二聖而遠,則兇頑固可知矣"
儘管也有曹羲的《藝文類聚.卷五十四.刑法部.刑法》:
"《魏曹羲肉刑論》:「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固未達夫用刑之本矣。
夫死刑者,不唯殺人,妖逆是除,天地之道」"
還有曹彥的《王隱晉書.卷四.刑法記》:
"此以往肉刑宜復。肉刑於死為輕,減死五百為重,重不害生,足以懲姦"
但這兩人基本上得和曹爽心腹的夏侯玄、丁謐有所區隔,畢竟曹爽的回應是屢勸不聽
因此仍可排除於牴觸切割譙沛集團的理論
即便晉朝剛建立的時候,肉刑是廢止的,《晉書.志第二十》:
"及劉頌為廷尉,頻表宜復肉刑"
但那是有現實上的考量而不得不為之,不能據此而忽視從肉刑觀點
去探討司馬家的士族傾向
: 司馬師參與浮華交友,恐怕亦因此時司馬氏尚未與汝穎世族完全結合
魏氏春秋曰:
"(夏侯)玄之執也,衞將軍司馬文王流涕請之,大將軍曰:「卿忘會趙司空葬乎?」先
是,司空趙儼薨,大將軍兄弟會葬,賔客以百數,玄時後至,衆賔客咸越席而迎,大將
軍由是惡之。臣松之案:曹爽以正始五年伐蜀,時玄已為關中都督,至十年,爽誅滅後,
方還洛耳。案少帝紀,司空趙儼以六年亡,玄則無由得會儼葬,若云玄入朝,紀、傳又
無其事。斯近妄不實"
上面這段裴松之的質疑,總共有四個重點
一、我姑且先引一例來反證,以後有空再補充XD..許褚傳:
"曹仁自荊州來朝謁,太祖未出,入與褚相見於殿外。仁呼褚入便坐語,褚曰:
「王將出。」便還入殿,仁意恨之。或以責褚曰:「征南宗室重臣,降意呼君,
君何故辭?」"
1.荊州戰事吃緊的程度,難道比不上關中嗎?
2.曹仁之於曹操親密的程度,只怕夏侯玄之於曹爽,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既然曹仁當年任征南將軍督荊州軍務時,亦能說回朝就回朝
那同理夏侯玄離開關中而參加趙儼的喪禮,並沒有那麼說不通
何況趙儼傳:"齊王(芳)即位,以儼監雍、涼諸軍事,假節,轉征蜀將軍,
又遷征西將軍,都督雍、涼"
可見夏侯玄跟趙儼的關係應該不淺才對,赴其喪禮也十分合理
二、夏侯玄死於254年,則上述司馬昭任衛將軍的時間,與晉書衝突
三、從司馬師嫉妒夏侯玄來看,在下更加對司馬師參與浮華交友,持否定態度
四、考察何晏、夏侯玄、諸葛誕、鄧颺、李勝、劉熙、孫密、衛烈等九人的出身
皆與汝穎世族無關,或有一點另組對抗汝穎集團的味道?袁渙傳:
"(袁)亮貞固有學行,疾何晏、鄧颺等,著論以譏切之,位至河南尹、尚書"
可看出連不屬浮華交友圈裡的譙沛派,對外人如荊州派的槍口
都如此一致的展現彼此互尬的問題
那難道又會輕易允許汝穎派的司馬師加入嗎?讓派系問題更嚴重?
: 那麼為何這種模仿漢末名士的交友品評
: 由當時權貴與譙沛集團的人物主導,同樣身為曹魏政權組成份子,又是典型儒門的
: 汝穎集團卻無人參與呢?筆者以為這與九品官人法有關。夏侯玄等人的作風指向選舉
: 制的改革,下節將對此點進行論述。而汝穎集團身為九品官人法的推行者兼維護者,
: 自然不會進行其他干涉選舉的行為。而皇帝與世族一同維護九品官人法,似乎可以顯
: 示雙方互相利用的一面。
《通典.選舉二.歷代制中》的史料似可支持此說法:
"曹爽既誅,司馬宣王秉政,詳求理本。中護軍夏侯玄言曰:「夫官才用人,國之柄也....
則內外相參,得失有所,庶可靜風俗而審官才矣。」兼請除重設之官,定服制之等。宣王
辭不能改,請俟於他賢"
此外關於選舉,也不是沒有衝突的地方,《魏略》:
"護軍之官,總統諸將,主武官選。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故蔣濟為護軍,時
有謠曰:『欲求牙門,當得千匹;五百人督,得五百匹。』司馬宣王與濟善,聞此聲以
問濟,濟無以解之。及夏侯玄代濟,故不能止絕人事。及晉景帝代玄為中護軍,整頓法
分,人莫敢犯者。」又王隱晉書曰:「景帝為中護軍,作選用之法,舉不越功,吏無私
焉。」"
"玄旣遷,司馬景王代為護軍。護軍總統諸將,任主武官選舉,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
貨賂。故蔣濟為護軍時,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宣王與濟
善,聞以問濟,濟無以解之,因戲曰:「洛中市買,一錢不足則不行。」遂相對歡笑。
玄代濟,故不能止絕人事。及景王之代玄,整頓法令,人莫犯者"
曹爽傳也寫這群人的壞話:
"(鄧)颺為人好貨,前在內職,許臧艾授以顯官,艾以父妾與颺,故京師為之語曰:
「以官易婦鄧玄茂。」每所薦達,多如此比。故何晏選舉不得人,頗由颺之不公忠,
遂同其罪,蓋由交友非其才"
但《魏晉世語》寫的卻是:
"玄世名知人,為中護軍,拔用武官,參戟牙門,無非俊傑,多牧州典郡。立法垂
教,于今皆為後式"
身為司馬氏早期之政敵,能有如此形容,其可信度由各位看倌自行判斷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