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問野有死麇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   2008-06-12 11:15:40
感謝二位指教。將恕區區薄見。(將,讀為腔,請之意。)
我依據的教本是乃朱熹著的<<詩集傳>>,學海出版社發行。以下將
列原文及注釋以便說明。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此句小字注為:興也。麕,獐也,鹿屬,無角。懷春,當春而有懷
也。吉士,猶美士也。
南國被文王之化,女子有貞潔自守,不為強暴所污
者。故詩人因所見以興其事而美之。
或曰賦也。言美士以白茅包死麕,而誘懷春之女也。
此句之「誘」,我直以為是「循循然善誘人」之誘,而較不偏於「誘
惑」一類。一因師說如此,予既授業於師故論說亦必尊師,且所依據
教本雖另附或曰備一考,然主見亦為此者,是故。
並不是說或曰之解偏離本義,也不是說或曰之解就是錯的,而是比較
相信第一解為孔聖夫子傳教<<詩>>之本意。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師讀為頓)束,有女如玉。
此句小字注為:興也。樸樕,小木也。鹿,獸名,有角。純束,猶包
之也。如玉者,美其色也。上三句興下一句也。
或曰賦也。言以樸樕藉死鹿,束以白茅,而誘此如玉
之女也。
依據第一解,前三句乃興下一句之事。則觀師說既持之有故、言之成
理、中於肯綮,亦無須再反覆申明。
然或曰之解亦可通。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願視為賦者,亦不必
定要改變意見就是了。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此句小字注為:賦也。舒,遲緩也。脫脫,舒緩貌。感,動。帨,巾
。尨,犬也。
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辭。言姑徐徐而來,毋動我之帨
、毋驚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凜然不可犯
之意,蓋可見矣。
有板友疑,舒而脫脫兮乃解此章之關竅。然我以為僅只章句不通而已。
牟宗三先生曾謂:讀古典必先通章句。解釋備於上,可參考之。
師解此章時云,此章為比興作法,非賦也(畢竟師以為非淫詩,故曰此)。
然而字句之解仍可通,不影響視為比興之義理抒發。
好比閩南話有所謂「吃緊弄破碗」或是「摸蛤蜊兼洗褲」,意思一目即
明,又何須另作解釋?可以說這兩句話的意思就是「吃太快會弄破碗」
和「一邊摸蛤蜊一邊洗褲子,同時做好這兩件事」而不用解釋得太複雜
或者說「看不出來」引申意思如何。這當然是沒有問題的。
然義理之深微往往不在字面意,而在兼此引申義。只解字面意義,亦容
易落得了「你講的對,可是通俗」之譽。(並不是通俗不好,層次不同
而已)故以此理感通於此詩,則寧願解成比興之義:義取君子、吉士徐
以禮來,備妥禮儀來提親,不要因為失禮而動損了我的名節,而致使旁
人的閒言閒語如邑犬之群吠一般。亦不願「只」解通章句基本意義便算
罷爾!
另外要提的是,古代嚴男女之防,可見<<禮記˙曲禮上>>的一段文字:
男女不雜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櫛,不親授。嫂叔不通問,諸母不
漱裳。外言不入於梱,內言不出於梱。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
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
而食。父子不同席。
翻譯依據三民版<<新譯禮記讀本>>:
男女不要混雜著坐在一起。男女衣服不能掛在同一根竹竿或同一衣架上,
不能用同一毛巾及梳子梳洗,東西不能直接遞來交去。小叔和嫂嫂不能
往來談話,不可讓庶母代洗內衣。有關國事政務,不要帶進閨門之內談
論;閨門以內的家務事不可宣揚於門外。女人定婚之後,就在項上掛上
纓絡,表示已經許配給人家。沒有重大變故,不可進入她的住處。姑母、
姊妹、女兒,凡是已經出嫁而再返家的,其兄弟都不可和他們同席而坐,
用同一個器皿喫東西。父親與已出嫁的女兒也不可坐同一個席位。
此節即足見古代男女之不能隨便親近如此,下再錄曲禮上的一段文字以明之: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齋戒以
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
並錄翻譯如下:
男子和女子不經媒人提親,不得打聽對方名字。不到女家接受聘禮之時,
雙方不可交際往來或相親近。而凡要舉行婚禮,都要將其年月日稟告州
史、國君,都要莊重地齋戒然後到家廟中稟告祖先,要備辦酒筵邀請鄉
里親鄰和同僚朋友,這都是為著要嚴格男女之間的界線。
以此觀之,前位板友所說「只是親親抱抱,不算淫」事實上在詩經那時
代的觀點裏,這便是淫了(淫乃過度之意,指行為尺度過度而逾禮,後
引申為婬亂之意)。不是說以現代觀點來看不算淫,便不算淫。做學術
解詩義不能如此,否則來人皆可為解詩家,豈不過甚哉?
然而,在詩經那時代的某些地區,的確是未受教化而常有逾禮之事。在
邶、鄘、衛三風的作品裏便恆常見及。只是此詩列於召南,周南、召南
皆錄后妃之德也(依古序),那麼,解此詩為淫詩,或是解成「誘惑」、
「慢慢靠近」一類,真正符合原意嗎?我個人很質疑。尤其據孔聖夫子
所言:「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難道夫子之教化用心,竟可
以遭如此輕易地忽略誤解嗎?
我想,這是提供給各位,一個好好思索的方向。
文末,再錄一段牟宗三先生為李滌生先生<<荀子集釋>>一書之序,與諸
君共勉共期,謹盼彼此學思同進:
「讀古典必先通章句,不可望文生義,隨意馳騁遐想。先通句意,然後
再由句意浮現出恰當之觀念,以明義理之旨歸。通句意有法度,明義
理亦有法度,皆不可亂。伊川云:大賢以上不論才。人品如此,為學
亦然。真至有法度之學亦不論才。非不論才,乃才融於學,學以實其
才。才發洞見,學以實之。非學,則恍惚之見耳。如蟲食木,偶爾成
字,非真能字也。積學既久,則不但實其見,且亦擴其見而引發其新
見。......
期夫凡為學者必納於正軌,始足以立。孔子不云乎?『興于詩,立于
禮,成于樂。』為學納於正軌亦「立于禮」之意也。學絕道衰,非私
智穿鑿,即恍惚遊蕩,皆衰亂之象也。世之隆替亦繫乎學之正邪。剝
復之機端在學人之自勵。是為序。」
作者: smalldanny (守護雨季這樣)   2008-06-12 22:21:00
可以詳細解釋一下如何比興嗎? 我實在不瞭解耶您說章句不通的意思就是這句無法以字面解釋所以是依據上下文預設此句與禮儀有關囉謝謝您讓我理解這首質樸的民歌的另一種解釋
作者: cutetaipei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   2008-06-12 23:07:00
舒,遲緩也。脫脫,舒緩貌。故舒而脫脫兮字面義我解為請你慢一點,緩一緩,不要著急于一時。「慢一些,緩一緩」可比興為「慢慢妥備禮儀,徐然以禮接之,如此才能無感我帨,無使尨吠。這是我的解釋。不知我這樣說法可以嗎?
作者: BettyJJ (小駱駝商隊)   2008-06-14 16:58:00
禮記的規定那麼嚴格﹐真的能夠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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