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個書籍譯者,向來都跟出版社合作,
而接案方式不外乎就是用網路和郵政寄送聯絡,
出版社一開始先透過email給我試譯稿,我用email交稿,
確定把書籍發譯給我之後,就把實體書用郵局寄給我,
我把書譯完之後照樣用email交稿,而實體書則是用郵局寄回出版社。
上述這種接案流程對我來說再理所當然不過了,
可是最近我卻發現有出版社不是這麼做的?!
比方說試譯好了,竟然有出版社要求譯者必須親自到出版社去試譯,
然後像是給稿、交稿也不是用郵寄的,而是譯者要親自去出版社拿稿、交稿?
這看在我眼中實在太奇怪了,連交稿都要人親自去,難不成還拿個USB去嗎?
不知道是我真的孤陋寡聞,還是這兩家出版社真的「比較特別」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