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噓 chipretender:學弟你真有把我全文看完 斷章取義很爽嗎? 11/29 17:58
: → chipretender:你沒把我文看完你叫我解釋我就解釋喔 有點尊重好嗎? 11/29 17:59
別說我斷章取義,我在擷一整段來看看你說了什麼屁:
『這有不同喔 近親結婚如果生育的話 就是在社會延續中是屬於不好的因素
所以該排除在社會延續那塊範疇
而如果近親結婚沒有想一定要生子呢?
我個人是傾向於 你如果沒有得了非跟自己近親生子就不行的病
那拜託基於公共利益和優生學而該去找非近親結婚
所以也不該在社會延續的範疇中
除非今天有人非得這麼做 不這麼做他無法控制
那就是另一個道德問題了』
你的前提是:近親生育會產生遺傳疾病
因此如果「生小孩」那是對社會不好;如果「不生小孩」那麼基於公共利益,想要近親結
婚的人可以去和別人生小孩。
但是很遺憾,你的這兩個說法都有問題。
因為
1.你不能要求有遺傳疾病的人不生小孩
2.同性戀不結婚,也可以去和其他人生小孩促進社會公益
畢竟同性戀也不是什麼「不和同性打砲就不行」或者「和異性打砲就會死」的病。
所以「近親結婚有可能生出有遺傳病的小孩」並不能成功作為反對近親結婚的論證。
不知道我又是哪裡誤會你的意思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