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關於婚姻的本質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3-12-02 16:27:50
※ 引述《koyuan (克達)》之銘言:
: 先回一個討論事情的本質:定義
: 這一連串文章看下來,我認為 a 並沒有對名詞定義理解清楚
: 首先,同性戀的定義是什麼?
: 這個很清楚,就是「只能對同性產生生理反應,進而進行性行為的族群」
同性戀的定義並非如此,否則就不會有「同性戀的性傾向可不可以改變」的爭議
: 回來麵包與屎的食用問題
: 麵包與屎的差別在哪裡?
: 麵包在氣味、來源、組成等方面,會引起人類生理上的食慾
: 而屎在氣味、來源、組成等方面,會引起人類生理上的噁心
: 食用的效用上,吃麵包的效用高過吃屎
: 所以邏輯上
: 如果認為屎可以吃,應該同時要認為麵包也可以吃(p->q)
: 但反之不成立,推論麵包可以吃,不必要一視同仁的接受屎也可以吃(q->p?)
在這個例子中,因為屎和麵包在「引起人類生理上的食慾/噁心」這裡有所差別,換句話
說因為吃屎有著「讓人感到噁心」的負面因素,所以你才能夠主張認為麵包可以吃的人,
不需要同時認為屎也可以吃。
因此,你要論證支持同性戀不等於支持近親相戀的時候,你必須同樣舉出近親相戀所有而
同性戀不具有的負面因素,如吃屎會產生生理上的噁心。
作者: davidkid (today is another day)   2013-02-02 16:48:00
那您對同性戀的定義是什麼?又,異性戀的定義該是什麼?"異性戀的性傾向可不可以被改變?"支持異性戀婚姻,等不等於支持同性戀婚姻?反對同性戀婚姻,是否也等於反對異性戀婚姻?同性相戀具備什麼異性相戀所不具有的負面因素?
作者: Dandimdunk (Dan)   2013-02-02 17:05:00
A大是支持同性婚的喔他有在之前發文表示過所以不需再戰但他認為支持同婚連帶需支持近親婚部份我覺得得再討論
作者: YouthSouth (xenitis)   2013-02-02 18:37:00
但同性戀無法自然生育,在某些異性戀眼中卻是負面因素
作者: skywatcher (skywatcher)   2013-02-02 19:10:00
也可以問:"是否支持 異性婚 就該支持近親婚?"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2 20:41:00
爭議的不是定義,而是根本兩邊定義不一樣吧= ="
作者: koyuan (克達)   2013-02-02 22:16:00
如果認為我的定義不正確,能否請您下定義?連定義都沒有共識 後面的推論當然也沒有意義了我認為 你說「否則就不會有「同性戀的性傾向可不可以改變」的爭議其實是倒果為因 因為可以改變派不肯承認這個定義才變成現在這樣的認知錯亂跟爭執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3-02-02 23:26:00
等等身為事主的星閃怎不見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02-03 00:24:00
階段性任務達成,功德圓滿吧。
作者: davidkid (today is another day)   2013-02-03 01:23:00
所謂的中離XD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3-02-03 01:59:00
被打到不敢出來了啦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3-02-03 02:21:00
星閃君自西哲板後再沒新文章了 應該氣炸了吧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3 11:20:00
科 星閃的目的只是帶起討論而已吧XD回他文的隨便都打爆他了 我看黑雲大概是懶得打專門來欺負我這種的XD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3-02-03 13:17:00
幫樓上補個: 黑雲壞壞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3-02-03 18:41:00
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先做,也需要讀更多的東西去裝備這個議題我很有興趣,但會放緩討論的速度,合理安排時間,等我的東西搞得差不多,會再貼上來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3 19:13:00
那希望你加油 到時我們拭目以待給你一點參考資料 可以來論述同性婚姻不是人權http://www.cpjustice.org/stories/storyReader$1178不要再亂搞 然後別人的文義不懂就亂跳了真的理解對方論點永遠是打倒對方論點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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