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淞滬會戰中國府軍事行動是否為偷襲

作者: savvik (Essay)   2016-04-20 14:17:43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3. 一方未宣戰而攻擊另一方領土的行為很明確。
:   基本上到這種程度的攻擊行為很難被視為單純的抵抗或防衛行為。
:   稱作偷襲應該很恰當。
: 4. 我不懂y大您是在糾結什麼。
甲方已經未宣戰而先攻擊乙方領土, 乙方如果進行反擊有碰到甲方領土為『偷襲』
這邏輯太奇怪, 是在講這事吧
同理如果A 打了B 一拳, B 生氣了回打了一拳這怎麼看都只是『抵抗與反擊』啊?
又或者像之前東南亞國家在雙方都宣稱主權的地方未宣戰而砲擊
A 開砲打了B , 這叫偷襲
B 被打後很不爽也開砲打了A , 也是偷襲.....
那裡怪怪的?
另一個例子, 北韓砲擊南韓的島, 偷襲, 南韓開砲反擊打到了北韓的砲陣地, 這也偷襲?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20 15:37:00
基本上一方的人認為趁對方未注意而攻擊才叫偷襲但是國際法要件是開戰必先宣戰所以被U艇打沉一堆船的老美對德開戰還是會先宣再打
作者: savvik (Essay)   2016-04-20 16:26:00
充滿笑點XD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6-04-20 20:17:00
是的,珍珠港美軍也是等到美國政府對日宣戰之後才開始對日本還擊.那些對日本戰機開火的美軍就是偷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