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其實就是肇事主因
有些地方其實是有計算好的
在哪些路段人類可以適應的速度是多少
那些路不小心騎錯了
大概還有時間可以修正
也比較能避免碰撞
像這種車子不小心騎到對象車道就是
速度如果是依照該路段速限騎70
還是可以來得及修正
甚至80都還有機會
但183只能等死了
這故事告訴我們
超速仔不管是汽車機車
都是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政府應該嚴格取締超速
超速20公里就扣牌
掛假牌上路直接把人扣到看守所再教育
這樣台灣才會安全
嘻嘻
※ 引述《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之銘言:
: ※ 引述《GivemeApen (走林森北路回家)》之銘言:
: : 行車紀錄器挖出!台東死亡車禍「案情逆轉」 重機逆向畫面曝
: 話說這個案例
: 最後統計肇事原因時
: 會是哪一種呢?
: 1.未依標線行駛
: 2.超速
: 因為超速警方還要找證據
: 最後一定是紀錄第1種
: 然後就會有下一個飆仔
: 拿這種統計數據
: 說超速不是死亡車禍原因
: 抱怨政府開單扣牌搶錢之類的
: 說不定這死者也幹過一樣的事
: 死得其所挺好的
: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