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為要準備晚餐、午餐便當各兩人份
所以越來越習慣一次處理大量食材增加豐富性
例如說一次燙兩大盒玉米筍
晚上做飯或帶便當時再依心情刷上想吃的醬汁或佐料
又或一次炒個兩天份青菜之類的
或是一次炒一大份肉類、一次煎一整盒豆腐
類似這樣的處理方式,煮好後就分裝在保鮮盒內,大約2-4天會吃完
這樣就算是常備菜了嗎?(我的認知是)
因為上網估狗
發現部落客都會特別強調常備菜跟一般的菜不一樣
但他們的說明我都有看沒有懂
例如說有部落格寫說加油炒過炸過就不能稱為常備菜
又或有人強調常備菜冰越久越好吃
這讓我好訝異阿
連看幾篇雖然都會強調常備菜與剩菜之不同
但我看起來最大的不同就是煮好有先分裝起來不互相汙染?
舉個例子好了
媽媽滷了一大鍋滷肉、裡面加了好幾種食材
煮好舀起剩的冰冰箱,每餐只舀要吃的出來加熱
這樣算常備菜嗎?
依照不能有湯水高溫的定義好像不算
但依照不互相汙染原則又好像算
好好奇真正的日本媽媽常備菜定義是什麼啊
有人能解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