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質問] 秦兼併六國的成功要素 youtien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7-07-27 20:32:14
※ 引述《youtien (恆萃工坊)》之銘言:
: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可能啊。你找得到反證的話,可以來一篇翻案文章。但我們要問的是造假歷史
: 的目的是什麼?你想翻案的目的又是什麼?這是一個幾千年的大風向。
:   如果我這裡不裝傻,我可以明確指出你不是真的想問這個問題,只是想用來向
: 我提出的質問規則找碴,這樣的話,無論我怎麼回答,認真或者不認真,你都可以
: 繼續跟我扯皮下去,並且無限把舉證和論理的責任歸到我這邊,我反問你什麼問題
: ,你就繼續反問。如果真要這樣的話,那我也由得你便是,只是你要想一想這樣是
: 不是不太好看,改天你想認真來寫一篇,也沒人理你了。
你還沒看懂我到底在問甚麼嗎?
我問的問題是,這個題目和你有甚麼關係?
而按照你制定的規則,你必須回答和你根本無關的題目,否則禁言
因此假設我很討厭某為網友我就可以運用你的規則設下陷阱,對該
位網友而言他根本不感興趣卻被迫必須要回答,萬一他沒看到,呵
呵我就可以按照你制定的規則檢舉甚至申訴
另外依照你制定的規則,你也應該先回答我的問題在講其他,你設
定這個規則的目的不就是希望某些很愛亂的人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嗎?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17-07-27 20:39:00
這樣玩下去,這個板就廢了,其實也無所謂啦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7-07-28 01:42:00
那麼你有什麼建議?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7-07-28 08:37:00
原來是在抓蟲,推一下!
作者: dany9177 (瑞典國王“The Fat”Dany)   2017-07-28 14:44:00
這個應該就是在講質問對象的限制規定。另外我覺得原po要就自己跳出來選,要別人不要選是哪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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