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完美受害者」無助於歷史的和解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8-08 06:19:04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Lordaeron (Terry)》之銘言:
: : 戰爭及其延申的暴行,有合法這回事?
: : 如果有,往下就沒討論的餘地了,因為你都對了。
: 為何沒有合法的東西?
: 納粹消滅的人裡面有部份可是真正的罪犯,從法律來說多數以第三地國合法法律
: 進行判決的法官也沒事
: 慰安婦在日本就是合法請問有甚麼問題
在日本合法啊, 你討論的人在緬甸.
故,在你口中, 她不叫慰安婦, 要換個TERM: 二戰期間日軍性暴力受害者?
: : 絕對沒有,但你拿出來說明的韓國慰安婦,當時就不在日本。
: 朝鮮不是日本領土?還是你現在要繼續硬凹因其服務場所非日本領土就不合法?
: 那請舉正緬甸政府在當時公告慰安婦違法的法令
將國內法, 延申到被佔領區, 然後還要拗說被佔領的國家沒說非法?
哪就是拳頭大說了算囉?
: : 問題是: 你如何分辨誰是自願,誰是被騙,誰是被迫,誰是被抓?
: : 你這樣叫有回答? 不知誰有問題呢?
: 這樣有問題那你的意思是以色列人的說法有問題?
咦!? 在說什麼?
: : 你的神邏輯, 看來像是另一個分身dlmgn已經講了。
: 請證明
"像是" see?
: : 在日本慰安婦等於公娼在台灣? 試證之。
: 前文以論證完請字行參閱
只看到腦補, 沒看到論證!!
: : 不同的事,為什麼不分開討論? 試說明?
: 哪邊不同呢?請論證
不同人, 不同地, 不同國, 不同事.
: : 你自己不就拿了一個出來講了? 失憶中?
: 他又不是台灣人
我又沒說一定要"口木水彎人"
而你起的頭就是韓國人啊.
: : 這就是你想拗的地方,你的套路就是: 在日本的,叫慰安婦。
: : 不管是賣去日本,還是自願,還是被騙,都叫慰安婦。
: 賣去日本??所以只有在日本本島才叫做自願慰安婦?請論證
我有這"所以只有在日本本島才叫做自願慰安婦?" 先證明一下吧?
: : 而日本真的犯的罪是人口販賣,不是慰安婦。
: : 而你看不懂的是,人口拐賣是一條罪,強姦婦女是一條罪,強迫賣淫是一條罪。
: : 給你一個什麼叫法治,衝紅燈是一條罪,但撞到車是一條罪,撞死人又是一條。
: : 而你的說法就是想用衝紅燈蓋過去。
: 到這邊真的就知道你是來亂的
: 根本就不知道甚麼叫做慰安婦嘛
: 人口拐賣是罪,強姦和強迫賣淫也是罪,但是自願成為公娼並不是犯罪
: 你的說法就像美軍在伊拉克吃豬肉然後被起訴一樣可笑
一直扯,一直扯,誰來亂還不知道!!
我從一開始就問你一個很簡單的, 你扯到現在都還未回答。你回答了不就得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7-08-08 08:16:00
他應該是認為拐賣婦女跟慰安婦是兩回事?因為他回應我推文是把35台籍慰安婦跟一千多名人口拐賣分開提的。但你又給出緬甸非自願的例子…然後要不要來賭我不是他分身?一百萬?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8-08 08:49:00
送你上法院,你要賠我一百萬?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7-08-08 08:51:00
你就算真的送我上法院我也不會因為那句話賠你一百萬你有那個閒時間就去告,我庭上認錯,公開道歉,看你有沒有辦法拿到一百萬我先在這裡口頭道歉,反正你還是可以去告Lordaeron大對不起,我不應該罵你「分你媽」好了,快去拿你的一百萬吧?你去告我還可以知道你家住哪,親自登門跟你道歉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7-08-08 09:37:00
幾位大哥 人文不同於科學 不能做實驗 不易有清楚的對錯討論到現在 我想雙方的想法都已經呈現了再下去感覺變意氣之爭 傷和氣 好不好先暫停了? Q^Q補推一下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7-08-08 10:05:00
我管不住自己的嘴,侮辱他人是我的不對,要道歉幾次都可以,但他這樣算甚麼?我那串推文下面有誰當我分身?就他故意要講,故意激怒他人,再拿一百萬來恐嚇,有一個名詞專門形容這種行為,我就不說了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08-08 11:28:00
哈,中共屠殺西藏新疆64民運份子也是合法的呦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7-08-08 11:29:00
所以說一堆軸心餘孽想法的支持者,到底是找官當或找死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8-08 11:58:00
你去告我還可以知道你家住哪<--多一條。現在跟人文和科學什麼事? 不就是就法論法而已。有人玩有強權,沒公理,就不用討論了, 我也一開始就講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7-08-08 12:21:00
啥鬼?多啥?
作者: Lordaeron (Terry)   2017-08-08 12:25:00
你多玩幾遍,好讓我一次清理吧。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7-08-08 12:31:00
在玩的人是你吧?先挑釁,再抓人辮子我上下文意就是去你家當面道歉,你故意斷章取義先是莫名其妙指人分身,然後說啥可以求償一百萬,又亂抓我語病,你的行為真的和某種人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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