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講最後一次,如果還是看不懂那就算了
使用財產投票制/學歷投票制會出現一種情況
有投票權的人可以選出國會議員,然後開始修憲
他們可以怎麼修?
有錢/高學歷(能投票的)才是人,沒錢/沒學歷(不能投票的)是奴隸
請問這些不能投票的有辦法阻止嗎?不能
因為他們沒有參政權
然後修憲就這麼愉快的通過了
接著國會就可以開始立法,人殺奴隸只需要賠錢;奴隸殺人要償命,請問這有違憲嗎?
沒有!因為憲法被修改了
有些人會拿民主國家的現況說都是財閥民主之類的來說嘴
但這些人顯然忘記一個重點:財閥不管再怎麼影響政府,他們都沒能力去修憲侵犯基本人權,因為所有民眾都有投票權,財閥票不夠多動不了
當然大概又會有人說官商勾結,有錢人還是可以繞過法律搞鬼啊
那我請問這些人:繞過法律搞鬼跟搞鬼合法化哪個比較可怕?!
講難聽一點,現在有錢人要搞窮人,還是得私底下處理,不能公然上檯面;如果只有有錢人可以投票,那大概就會直接出檯殺人無罪的法條了
最後我還是再問一次:有投票權的群體如果藉由修憲剝奪無投票權人的自由權、平等權、財產權、生命權,請問如何避免?
想反駁的先回答我這個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