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半,我找到了利瑪竇最初的批評內容:「中國音樂的全部藝術似乎只在於產生一
種單調的節拍,因爲他們一點不懂把不同的音符組合起來可以產生變奏與和聲。然而他們
自己非常誇耀他們的音樂,但對於外國人來説,它卻只是嘈雜刺耳而已。」*
所以利瑪竇對於中國音樂的批評在於缺乏和聲,這就比較好理解了。
首先要問的是缺乏和聲是否真的是音樂發展的缺陷呢?或許吧。另一個問題是,為什麼只
有歐洲產生了完整的和聲系統?我當然沒辦法回答這種大問題,只是姑且想了四個因素。
一是比較政治(宗教)的原因,宗教音樂是基督教很重要的一部分,給歐洲音樂奠定了基
礎,音樂中世紀初期就是七藝之一,線譜的發明者Guido d'Arezzo理所當然的也是教士。
雖然這並沒有說明為什麼重視禮樂、同樣把音樂當作政教工具的東方為何就沒發展出了和
聲。
二是線譜的發明,相比於中國的指法譜只(間接地)記錄了音高,線譜最終解決了音高與
節奏的記錄問題,不同聲部的對位自然也清晰明瞭。
三是對於三度音的著迷。這恐怕是西方音樂不同於世界其他地方最大的特徵。從文藝復興
開始,歐洲音樂展現了對於三度的癡迷,原本畢達哥拉斯音律中不準的大三度在中庸全音
律中被調得準確,終止式開始以甜美的大三度結尾,以三度基礎的對位方式開始發展....
大三度音程本來就是除了八度及五度外最靠近基音的泛音,被視作和諧音程也並不奇怪。
然而弔詭的是三度音程與原本和諧的四度音程實質上產生了競爭關係,一旦將三度作為和
聲的基礎,四度就成為了需要被解決的音程,這或許是將三度音程認可為穩定音程的隱形
障礙也說不定。
四是歐洲放棄了微妙變化的旋律的追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fBvz2rG-NI
聽聽印度的古典音樂,演唱的旋律音高具有微妙的連續變化,也就是所謂的「鋼琴琴鍵之
間的音」。這種複雜的旋律是難以用和聲配合的,所以伴奏者選用的是簡單的模仿
(imitation)以及持續音(drone),這也是大多數文明的音樂型態(見Wiki "Heterophony")
。中國音樂追求所謂的「婉轉」的旋律其實也是如此。西方音樂早早的就將選用的音高固
定在線譜的六個音(最終使用了十二個)上,擺脫了複雜的旋律線,真正擁抱了和聲。
對於這種大問題,自然是懂得越多越感覺自己無法下手回答,這篇只是整理一下目前的一
些想法,也許過幾年後又會再發一篇(?)。
*
https://tinyurl.com/ku3sscyr
http://hk.crntt.com/crn-webapp/cbspub/secDetail.jsp?bookid=14601&secid=1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