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審議制度與議題確認

作者: joesssss (我應該選擇妳嗎?)   2011-12-07 18:06:11
※ 引述《putyz (菩提子)》之銘言:
: ※ 引述《joesssss (It's the end)》之銘言:
: : 在審議制度尚未出來之前,
: 不論大家是要如何的來”名詞解釋”,都請不要模糊了焦點。
: 不論是說制度未定、制度未確立、制度未出來…
: 社長說:新的審議制度尚未確立前,目前都是以建勛提供之審議流程做為審議參考。
問題就是出在這一塊:
到底是要照著我們原先的討論模式去走,直到我們自己的討論模式出來再更換?
還是建勛回來演講完就直接改成建勛的模式?之後再照著我們討論出來的模式去走?
回歸到學長當時不希望我們太急著定案的情形下,
我是認為我們應該照著我們原先的模式討論活動,
直到我們自己的制度建立後再行改變,開始審議制度的運行,
因此我才會說在制度通過並且運行的之前的提案應該照我們原有的模式進行。
然這邊我想社長也是有受到我當時建議以校慶擺攤做個試驗所影響,
而變成直接從當時開始照著建勛的制度去走。
: 以下我簡稱建勛的審議制度為(原版的制度),週六將討論的為(新版的制度)。
: 在這補天演講後
: 社長一再促請負責人提案、促請三人小組表決並也以三人小組的身分投票
: 而您也一樣的以三人小組的身分參與了表決
: 一直到至今的大半學期都是如此,大家都依憑著(原版的制度)在做。
: 但中間為何跳過”創設精華區一事”? 可以不依制度,直接運作?
不只精華區一事,如在這中間的空檔期間,都要依據建勛的模式進行的話,
從校慶擺攤開始,到精華區設立、尾牙宴、社遊、中醫下學期課程開設與否
和擺攤感恩活動等等,皆應該要有覆議的情形之後才行討論,
然而除了校慶擺攤一開始有說為嘗試性進行討論,
在其他活動並未進行制度運行,卻在浩烈的提案進行,
縱使浩烈提案本身的確是需要討論的,但也不應該變成有兩種制度在運作。
所以問題在於一開始有做了審議和討論,結果後面一直沒有進行審議,
後到浩烈的提案卻又突然冒了出來要審議和討論。
: 不論週六新版是否定案,在新版定案前所提出的方案,皆應依原版程序為之才是。
: 待新版確立後,之後提出的提案再依新版為之。
: 至於週六該開目的大會的 還是要開
: 該提案討論的 還是要討論~
所以我是認為,在我們自己的制度確認之前,
應該是照著我們原先的討論模式去做事,而非就直接先沿用建勛的模式。
而在中間所造成的麻煩,則起源於一開始我也想試著在校慶擺攤嘗試看看審議制度,
所以在和社長討論審議制度時,有建議過這件事情,
但在校慶結束後也未對制度試行進行討論,反倒是造成大家對於制度混亂的誤解,
對這個源頭所造成的錯誤,對大家實在是感到很抱歉,在這邊先跟大家道歉。
因此,我會認為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應該回到我們原先進行活動的方式,
也就是個負責人在自己領域內所做的事情,直接交付討論,
如同討論尾牙餐廳、社遊行程等等,而非負責人領域所提的活動,
則先討論表決是否進行再行討論內容;時間上來說,
該從制度確立的時間點或是直接訂立新時間點來進行新舊制度的轉換,
時間點之前的歸舊制,之後的歸新制,建議的時間點有二:
一是討論完後制度確立社長公佈後施行;二是寒假開始的日期開始施行,
這些都可以一併在週六討論細節並且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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