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會] 104-2 第四堂例會:心的烏托邦

作者: acceleration (紗衣)   2016-05-04 21:42:53
2016.4.7例會
今天的主題是莫拉克風災的災後重建,很多的天然災害影響的地區是在原住民的生活區域
,而政府在重建的過程中是否考慮到原住民文化的獨特性,又是否尊重部落的主體性,是
我們應該討論的議題。
那瑪夏鄉位於高雄縣,緊鄰於阿里山鄉,本是卡那卡那富的居住地,後有布農族遷入,另
有拉魯哇族居住,因為當地地勢的關係,一旦災害來臨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災後的重建有分類為原地重建與異地重建,簡單來說就是是否將災民遷離原本居住的地方
,而大部分都是以政府方為主導的計畫。當莫拉克風災之後,政府曾發布各項重建之條例
,其中的遷村條款造成當地民眾的反彈,因為其具有強制力,而政府又以各種的手段勸說
當地居民配合,而其背後對於居民權益的影響卻沒有說明。如其中的畫定特定區域重建等
等。
而原地重建所面對的困難是,重建的區域多半是原住民的保留地,其之間所有權的紛爭相
當複雜,且災害後可能會造成地貌的改變,使得所有權的衝突更難以釐清。
高雄的杉林大愛園區就是一個異地重建的例子,而被遷來的居民面對到許多生活適應上的
困難與突兀。
我們先來看一下對於莫拉克災後重建的條例的幾個質疑。首先這個條例出於緊急,但其中
過度排除了其他法律對於其條例的保障,簡單來說這個法對於災民,會比其他的法條更適
用,而這個法也過度授權了政府體系對於災民與災區的各項工作。
在災害當下,會先面臨到緊急安置的程序,危險的居民會被安置至安全的地方,而重建是
之後的工作。而重建並非緊急安置,而重建條例卻強調短時間去處理問題,重建應該是一
個漫長的工作。
原策會的監事表示,這樣的條例會使得原住民被迫離開原來的傳統領域,原住民只想要回
家,卻被政府強迫搬離,根據調查不到四成的原住民不想搬到永久屋居住,而政府是否了
解原住民的想法並做到溝通?那瑪夏居民表示,災民在政府與原住民的觀念中是不一樣的

世界銀行對於災後的異地重建表示,異地重建這應為重建的主導者,應與政府合作並共同
策劃,也應組織重建委員會,避免再過遠的地方重建,並充權災
民,使他們擁有繼續生活的能力。
我們現在來看一個影片。
透過這個影片可以看到,災後重建是一條漫長的路,終究哪裡是一個終點沒有人知道,而
政府到底有沒有考慮到原住民的需要,而那瑪夏的現況又如何?我們來看一個原民台的影
片。
接下來是我們的討論時間
當面對災後重建時,部落的自主性應該如何被展現,而政府的權力又在哪裡?
(一) 評估階段:到底安不安全是要如何判定?政府與居民的認知有差距時應該如何處理?
念主:一開始我們討論了理想性的狀況,由專家來判斷是否適合居住,但最後的決定權仍
然在居民,若危險性很嚴重,但居民仍然執意繼續居住,後續的處理需要討論。
怡慈:我們希望有充分的溝通與告知,政府與人民也必須溝通,若溝通後仍無法達成共識
,若依居民為主,對於政府的各項社會資源有可能浪費,而已政府為主,則會忽略了居民
的權益,但大部分的公聽會都無法做到居民的意見充分被表達,政府以半強迫的方式執行
政策。
芳芳:專家與居民的認知的確會不一樣
(二) 諮商階段:如何使居民認知並接受原居地不安全且同意遷居與遷村的安置方式?是否
溝通良好?
千彥:我們剛剛討論到,是不是要到一個新的地方?切結書是可以被運用的,可以用來表示
自己對於自己生命財產的負責,但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去思考,而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政府
應該做更多的準備與輔導,不然會使得遷居者無法適應,比留在原地更糟糕。
傑美:我們認為理想下能夠保留原來的生活習慣,那些被評為危險的地方仍然可以回去,
但不能久住,而新居地也必須居民自力組成發展組織去推動其發展。但其不太可行,除了
居民自主的認可外,政府面對著許多外界與輿論的壓力,而迫於倉促完成工作。
芳芳:補充Giyav的話,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在新的居住地如何繼續保存原本的文化與產
業的發展。
Giyav:在各社區再進行社區發展時,很容易發生各地區同質化的問題,但也有人認為災難
也給了族人一個對於文化流失的警惕,許許多多的文化產業得以興起。
(三) 安置階段:如何讓居民真正參與重建的過程?在莫拉克的異地重建中,遷與不遷是唯
一的選擇嗎?是不是有別的方法?
思夷:讓居民有選擇的權利,並非完全被切結書綁死,可以以租借的方法處理,或是緊急
避難所。
Giyav:其實跟思夷講的有點像,有幾個模式,離鄉與不離鄉的差別,而在選址的決定上,
一開始因為政府與NGO的影響,原住民的選擇本來就不多了,而地方的重建委員會有各項
重建的功能,而社區工作最後的目的就是使社區用有自給自足的能力,像是有農地的分配
等等的措施,而社區發展的關鍵在於部落本身的向心力。
我們那邊的年輕人平常住在永久屋,假日就回去,有需多被遷離的居住地是不能有居住事
實的,會被檢舉,但有些地方的工作者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仍然有許多人可以回去
原本的居住地,法歸法,現實則是歸現實。
芳芳:今天的討論到此為止,希望大家對於災害有更多的想法與啟發,這禮拜是希望和大
家多討論重建這件事情的問題與解決方法,他是一個歷程,遷村遷徙之後這些人要怎麼自
處,這是更值得被討論的,災後重建是複雜的(林萬億),需要長時間讓居民適應,而災害
所帶來的影響對於部落也可能有益處。
思夷:有些新居地是族群混合的,在文化上是否又是一種融合?這對於文化的發展是好的嗎
?這樣的狀況對於居民的族群認同是要怎麼去處適?另外,許多社區會有因為NGO特性的規
定,這樣居民如何去展現主體性?有錢的人就是老大嗎?
Giyav:部落公法人也是一個問題,災後重建的新型態部落如何讓部落公法人適用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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