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末學自聽自打的筆記,課程由 洛桑卻佩格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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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論自釋》卷第九 (第91講-緣起支)
所說(尊者望滿)四句(主要是“未來法是緣起法非緣已生法”這句)理亦不然,若
未來諸法,非緣已生者,便違契經,經說:『云何緣已生法?謂無明,行,至生,老死。
(其中“生、老死”屬於未來法)』或應不許二(生,老死)在未來,是則壞前所立三際
。
(大眾問)有說(有餘師、餘部說):「緣起是無為法。以契經言:『如來出世,若
不出世,如是緣起,法性常住。』」(論主破)由如是意理則可然,若由別意理則不然。
(大眾問:)「云何如是意?云何為別意?而(依次)說可然及不可然。」(論主答
:)「謂若意說:『如來出世、不出世,行等(果)常(恆常)緣無明等起(後後果緣前
前因),非緣餘法(不順因),或復無緣(無因),故言常住』(此處常住指相續不斷,
非指不會剎那變化)(註:將常住理解為相續不斷的常─並不是具定義的常,具定義的常
是指不會剎那變化;相續不斷假名為常。例如有些人的想法和主張比較穩定,可說為常,
但這是相對來說,畢竟其身心狀況仍然在剎那剎那改變。),如是意說理則可然;
若謂意說:『有別法體(異於有為法之外的體性)名為緣起,湛然常住(此指不會剎
那變化的常法),此別意說理則不然(這種講法應該被駁斥)』,所以者何?生起(緣起
之“起”)俱是有為相故,非別常法(指有別法體的別法、有為法以外的其他法,異於無
常法以外的常法)為無常相(常法不會是具有無常法的特質),可應正理,又起(緣“起
”,有“生”之義)必應依起者(起者指所依,例如起者無明,起為行)立(此必是有為
法或無常法方有如此關係),此常住法(不會剎那變化的常住法),彼無明等何相關預?
而說此法(例如:行)依彼(例如:無明)而立?為彼緣起?又名緣起而謂目(視為)常
(不會剎那變化),如是句義無相應理。(如此緣起本身是常又有起,如此表達內在相違
,無相應理)」
(緣起之義在上部宗和下部宗理解不同,下部宗說實事師認為緣起只適用在有為法、
無常法,由因緣生果之情況,故理解緣起之“起”只有“生”的意思,下部宗並不以緣起
來成立一切無實有,下部宗都是主張有實有的;而中觀宗以緣起來成立一切法,包含有為
法、無為法都在內的無實有,或說諦實成立空,此時緣起之解釋比下部宗更細微,範圍更
廣,而下部宗會認為中觀宗主張的緣起為不了義說,然中觀宗認為此是了義;中觀宗對緣
起的理解,一為與下部宗同──因緣產生果的緣起,第一種理解緣起為因緣生果的“生”
,緣起的第二種理解──依賴施設處而起,依賴其他的施設處(命名之基礎)而起,這裡
的“起”是“成立”之義,不是產生之義,此時緣起的理解適用於一切法。)
(大眾問):「此中緣起(梵文:prati(長i)tya-samutpatti(a))是何句義?」(
“緣起”字詞表面上看好像是先有緣、再有起,緣起是“依賴、關聯”之義,若將緣理解
成前、起理解成後,就無法真正認識緣起的意思,譬如如果把中文的“緣”理解在前,“
起”理解在後,切成時間的先後,就沒辦法真正了解緣起的意義。)
(經部答):「鉢刺底(prati,梵文接頭詞。相遇、相會之義,因與果相遇或果與
因有連繫)是『至』義,醫底界(itya,界-詞根)是『行』(去)義,由先助(接頭詞
prati)力界義(詞根itya)轉變,故行(itya)由至(prati)轉變成緣,參(sam,接
頭詞,patta{存在/有})是和合義,嗢(ut,接頭詞)是上升義,鉢地界(藏文:patta
,界-詞根)是『有』義,『有』(patta)藉合(sam)升(ut)轉變成『起』,由此,
有法至於緣已(發生在前),和合升起(發生在後),是緣起義。」(聲論(聲明諸師)難
):「如是句義理不應然,所以者何?依一作者(例如:苗芽)有二作用(會遇,起),
於前作用應有已言,如有一人,浴已方食,無少行法,有在起前先至於緣,後時方起,非
無作者(在種子的階段)可有作用(會遇的作用。以苗芽為例,苗芽是作者,若先發生的
是遇,後發生的是起;種子在前,苗芽在後,而種子與苗芽要相遇,這種情形不可能發生
,兩者不可能同在。故此不應理。),故說頌曰:
(芽)至(種)緣(至緣:遇的作用)若{在}起{之}先,(芽)非有不應理(駁斥“
遇”與“起”不同時),若俱(遇與起同時)便壞已(遇已而起),彼(已)應先說故。」
(經部釋:):「無如是過,且應反詰聲論諸師:『法何時起?』為在現在,為在未
來?」(自宗:字面表達上有前後,意義未必要前後。譬如太陽一升起,黑暗就破除,這
是同時,但在表達上會說太陽先升上來接著破除黑暗,但實際上太陽升上來的同時黑暗就
破除了。又例如張口睡、閉口睡。自宗問聲論:遇已而起、緣已而起的“起”是現在或未
來?)(聲論答):「設爾何失?」(起若現在或未來,有何過失?)(經部破):「(
聲論)起若現在(正在產生/正)起,(自宗)非已生如何成現?(正在起就不是已生,
所以如何呈現?怎麼會是現在呢?)(底下自宗所要問的是,現在起是現在正起?或現在
已起?)(如果是正起就表示還沒有起,不能成為現在)現(現在起)是已生復如何起?
已生復起便致無窮;起若未來(若未來『起』),(a.)爾時(現在)未有(未來未有),何成
作者(未來是作者,起是作用。爾時未有:未來的作者不存在,不存在的東西怎麼可以當
作者。)?(b.)作者既無,何有作用?(未來的作者不存在,怎麼有起這個作用。)(自
宗)故於起(作用)位(階段)即亦至緣(遇的作用)。(字面上表達有先後,意義未必
有先後)」
(聲論問):「起位者何?」(經部答):「謂未來世諸行正起(朝向於起的階段、還未
起),即於此位(朝向起的階段)亦說至緣(遇)。又聲論師,妄所安立作者作用,理實
不成,有是作者起是作用,非於此中見有作者,異起作用真實可得,故此義言(緣起),
於俗無謬(藏文:沒有辦法挑其過失)。此緣起義,即是所說,依此有(因)、故彼有(
果),此生(因)、故彼生(果),(自宗)故應引彼釋緣起義(起與遇一起,正生時,
還未生朝向生時,指未來的情況;在因的階段,果尚未生,果在因的階段只是朝向於生,
但尚未生;在因的階段果正生,此正生即是起亦是遇之義),(自宗:緣起即遇已而起,
遇與起表達上雖遇在前、起在後,但意義上指同一個,也就是指正生,果正生,在因階段
果正生,這個正生就是遇、就是起,下頌前二句之義)故說頌曰:
如(因為)非有(因的階段果非有)而起(果正生,可把果稱為起),至緣(遇)應
亦然,(若因的階段果生已)生已{再}起無窮,或先有(先因而有)非有(非先因而有/
與因同時)(三、四兩句表達若在因的階段或因之前,果已產生,不管在因之前果已產生
或跟因同時果已產生,此二種皆有無窮之過失。)俱(遇與起同時,或遇之後加個起)亦
有言已,暗至燈已滅(藏文:燈至已暗滅),及開口已眠,若(藏文:或者)後眠應閉(
閉口已眠)(不管開口已眠或閉口已眠,實際上都是先睡著了才開口或閉口,但表達上可
以先講開口閉口之後方說眠)。」
(上座解):「有執(聲論與自宗除外的諸師)更以餘義釋難,鉢刺底(prati)是種種
(藏文:重覆)義,醫底界(itya)是不住(藏文:可行走)義,不住(itya)由種種(
prati)助故,變成緣,參(sam)是聚集義,嗢(ut)是上升義,鉢地界(patti)是行
義,由{參/sam}嗢(ut)為先,行(patti)變成起,此說種種緣和合已,令諸行法聚集
昇起,是緣起義。(論主破)如是所釋於此(聚集法)可然,眼色各為緣,起於眼識等,
此中種種聚集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