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四部宗義21

作者: FHShih (hou)   2021-04-12 13:34:10
洛桑卻配格西 講授
今天要看的是中觀自續派,中觀自續派分為經部行中觀自續派跟瑜伽行中觀
自續派二派。這二派在見解上並無粗、細的差別,他們都主張一切法無實有,這個
是法無我;主張補特伽羅自己能獨立之實質有空,這個是補特伽羅無我,這二個見
解都一樣,所以這二派的見解並無粗、細差別。既然在見解上無粗、細的差別,為
什麼還區分成二派呢?因為對世俗的建立,比如有無外境,有無自證分,對這部份
有不同主張。如經部行中觀自續派承許有外境,但不主張有自證分;瑜伽行中觀自
續派主張無外境,且有自證分,因此這二派對有無外境的看法有所不同。
如果是經部行中觀自續派來看,外境主要是色、聲、香、味、觸這五種。這
五種外境跟它們各自對應的眼、耳、鼻、舌、身這五識,它們是什麼關係呢?前五
境是產生五識的因,主張五境如果是外境的話,因為是成立於心之外,表示這五境
是產生五識的因,五識是這五境的果,等於是透過五境產生五識,它們是因果關
係,所以二者體性是異的。這是經部行中觀自續派的看法,不僅如此,而且毗婆沙
宗、經部宗、應成派,都如此主張。
如果是瑜伽行中觀自續派與唯識派,因為他們不承許有外境,所以他們會說
五境與五識並不是因果關係,而且是同質同體的關係。以實際的情況來講,主張有
外境的講法,才符合事實;不承許有外境,是不符合事實的。因為應成派的主張是
符合事實的,所以應成派主張由外境而產生五識,等於境是因識是果,而實際的情
況也是如此。佛教的各個宗義都會說所有的果,都是由有情心續當中的業所形成
的,意即由業而感果的,這個講法雖然都一樣,但是對於果的形成到底有無牽涉到
外境,這個看法有差異,但是由業感果,總的來說是一樣的。
經部行中觀自續派跟瑜伽行中觀自續派這二派對於所作、能作的世俗建立,
經部行中觀自續派都是順著經部宗,也就是主張有外境這種世俗建立,他們大部份
都是依循這個方式來主張,所以稱為經部行中觀自續派。如果是瑜伽行中觀自續
派:他們的所作、能作的世俗建立,主要是依據不主張有外境的唯識宗的世俗建立
來安立,所以被稱為瑜伽行中觀自續派。
看文(65頁第二段,中文119頁)若根據經部行中觀自續派,主張「色等
五義」與「認知」二者體性是異,並且主張「由無方分之極微(由無法細分之極
微)所形成的粗分」是「外境」。這裡的「色等五義」就是色等五境,亦即色、
聲、香、味、觸這五個境,這五境與認知二者體性是異的,因為二者是因果關係,
色等五境是因,產生認知的果,這裡的認知就是對應的眼、耳、鼻、舌、身五識。
並且主張「由無法細分之極微所形成的粗分」是「外境」,這句話有點問
題。「無法細分之極微」在大乘宗義來說,沒有一個大乘會主張有無法細分之極
微。因為大乘宗義主張,只要是任何存在的法,都一定可以再細分,也就是即使是
極微都還可以再細分。所以這裡說「由無法細分之極微所形成的粗分」,這個
「無法「細分」之極微」這一句話有問題。可以改成「無法「區分」方向之部份
的極微」,也就是極微區分到最小時,沒有辦法區分東南西北上下這種方向,但是
還可以再細分。譬如可以分出它有「無常」的部份,或「所作性」的部份等,不
能區別的只是東南西北上下這種方向。所以無法細分之極微這句話,把它改成
「無方分之極微」亦即「無法區分方向之部份的極微所形成的粗分」,是「外
境」,等於由這個外境做為因,而產生對應的五識。
如果是根據瑜伽行中觀自續派,則主張「色等五義(五境)」與「取彼
﹝色等五義﹞之認知」,這二者體性是一,因為它們並不是因果關係。
6.有境的主張
第五個科判(4-3-1-5)「有境的主張方式」:這個主張的主詞,可以是經部
行中觀自續派與瑜伽行中觀自續派,因為這裡的看法,這二派是一樣的,他們都主
張「意識」為「補特伽羅的實例」;而且都主張「六識身」,六識身是指眼識到
第六意識這六識。
佛在世時,並沒有直接用經部行中觀自續派與瑜伽行中觀自續派這樣的名
稱,但是在見解上有持這樣的見解者。佛滅度後,經部行中觀自續派的開派祖師清
辨論師,還有清辨論師主要的二個弟子觀音禁與智藏,這三位師徒是弘揚經部行中
觀自續派者,其中清辨論師是開派祖師。後來而有靜命論師(寂護),他開啟了瑜
伽行中觀自續派,意即他恢復了符合佛在世時,所沒有立下的瑜伽行自續派這個名
稱的宗派,也就是開啟了這個名稱的宗派,他是瑜伽行中觀自續派的開派祖師,基
本上他的見解還是依著清辨論師,只不過他主張無外境,但是有自證分。
寂護論師不主張有外境,而且在自續派的宗義之上,再加上有自證分,這可
能的原因,可以追溯到聖者無著,無著菩薩是唯識宗的開派祖師,他在佛滅度後,
造了很多唯識宗的論典,將已經衰微的唯識宗義復興起來。
無著菩薩雖然自己所持的見解是應成見,但是為了要挽救唯識宗的宗義,
示現唯識派者,所以他復興了唯識宗的宗義,而且成為唯識宗的開派祖師。無著菩
薩所造的論,目的都是在弘揚唯識宗的見解,例如《瑜伽師地論》,這個在藏文稱
為《五部地論》,這其實包含了五部論,除此之外,還有﹝二攝論﹞,﹝二攝論﹞
指的是《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與《攝大乘論》,主要的有這七部論,都是在弘揚
唯識宗的觀點。
還有無著菩薩同父異母的弟弟世親,世親本身持唯識見,由世親再輾轉的傳
下去,他傳給聖解脫軍,聖解脫軍再傳給尊者解脫軍,尊者解脫軍又傳給勝軍,勝
軍再傳給律軍,律軍再傳給寂護,寂護再傳給獅子賢。從世親以後一直到獅子賢的
這些祖師,都是瑜伽行中觀自續派的祖師。聖解脫的老師世親是唯識宗的見解,但
是聖解脫軍到後來的獅子賢是屬於中觀宗,可能其傳承源頭是唯識宗,因此,雖然
他們都是中觀宗,卻都主張外境無,並主張有自證識的世俗建立,這可能是受到之
前傳承的影響。
這二派都主張「意識」為「補特伽羅」的實例,這裡可能要牽涉到這樣的說
明:一般佛教說宗義者,都會說補特伽羅是依於五蘊,或依於四蘊而成立起來的。
依於五蘊主要是針對欲界跟色界的補特伽羅來講;依於四蘊而安立的補特伽羅,主
要是針對無色界的補特伽羅來講,因為無色界裡面沒有色蘊,這樣的表達是佛教說
宗義者共許的。但是,除了應成派以外,其他宗義都認為依於五蘊或四蘊而安立補
特伽羅。如果要去追究它到底是什麼,所找到的補特伽羅不是色蘊,也不是受蘊,
也不是想蘊,也不是行蘊,找到最後,認為是識蘊中的第六意識可以代表補特伽
羅,或說補特伽羅的實例是第六意識,這個是除了應成派以外,自續派以下都主張
補特伽羅的實例是第六意識。
「覺知」分為「量的覺知(認知)」及「非量的覺知」,這樣的講法是所有
佛教的說宗義者所共許的。量的覺知又分現量與比量,這樣的講法也是一致的。現
量是不須要依於正因,就能現前的、清晰的直接了解到對境的認知;比量是必須依
於正因,才能了解到對境的認知。但是,對於現量或現前的種類,這二派有所不
同。因為經部行中觀自續派不主張有自證現前,所以他們主張的現前知只有根現
前、意現前、瑜伽現前這三個;若根據瑜伽行中觀自續派,他們主張現前有四種,
亦即根現前、意現前、自證現前、瑜伽現前。
一般會說經部行中觀自續派的世俗建立都依經部宗,但是這樣的講法有問
題!因為經部行中觀自續派本身是大乘宗義,而經部宗是小乘宗義,所以若說大乘
宗義的世俗建立跟小乘宗義一致,這樣的說法有問題!還有經部宗承許自證分,但
是經部行中觀自續派卻不承許自證分,所以這二派怎麼會一致呢?經部行中觀自續
派的世俗建立應該是依應成派,亦即大部份是跟應成派類似的,除了見解不同之
外,見解上經部行中觀自續派主張有自性,而應成派主張無自性,在這點上稍有差
異,其它的則大致一樣,例如主張有外境以及不承許有自證分,這是經部行中觀自
續派與應成派所共的,而且他們都是大乘的說中觀宗義者。
實際上應該說經部行中觀自續派的見解是依應成派,這樣講有其道理,因為
清辨論師在弘揚經部行中觀自續派之前,已經有佛護抉擇了中觀宗的宗義了,如佛
護在《佛護論》裡面,已經對龍樹菩薩的《中觀根本慧論》也就是《中論》,做
了抉擇。只是清辨論師不同意佛護論師的看法而已,但是多少會參酌佛護的一些看
法。所以經部行中觀自續派實際上的世俗建立是依應成派比較合理,而不是依經部
宗。若是瑜伽行中觀自續派的世俗建立多半是依唯識派,這樣的說法還合理,因為
世親以後的這些祖師,雖然是中觀宗,但是其源頭是世親或更早的無著,因此瑜伽
行中觀自續派是依唯識派來立其宗義,這還說得過去。
瑜伽行中觀自續派主張,自證現前與瑜伽現前必然是不錯亂的(「不錯亂
知」),另外根現前與意現前則有「錯亂」與「不錯亂」二類,意思是說根現前有
錯亂與不錯亂二類;意現前也有錯亂與不錯亂二類。舉例說明根現前錯亂的情況:
如凡夫的取色眼根現前,都是錯亂,這裡也要注意一點,就是唯識宗的現前也可以
是錯亂。為什麼是錯亂呢?因為凡夫取色的眼根現前當中,這個境會顯現為好像在
眼根現前之外,眼根現前是識,這個色看起來好像成立於眼根現前這個識之外,這
一部份是錯亂。如果是佛的話,佛的取色眼根現前不會有這種錯亂產生,意即這個
色在佛的眼根現前當中的呈現,不會呈現為好像在眼根現前之外,這是不錯亂,所
以眼根現前有錯亂跟不錯亂,一個是佛的眼根現前,一個是凡夫的根現前。
意現前一樣有錯亂跟不錯亂這二類,錯亂的意現前,如凡夫的前五根現前所
引生的意現前,這是錯亂的。因為凡夫「取色的眼根現前」,所引生的「取色的
意現前」就如取色之眼根現前一樣會有錯亂,如取色眼根現前當中,色會顯現為好
像存在於眼根現前之外(心之外),同樣的,在取色之意現前裡,這個色也會顯現
為好像存在於意現前之外,而且凡夫取色的意現前時間很短,只有一時邊際刹那麼
短的時間。
以此類推,由「取聲之耳根現前」所引生的「取聲之意現前」也會有錯亂,
因為聲音會好像存在於耳根現前之外等,所以凡夫由前面的前五根所引生的取這前
五境的意現前,它也會有錯亂,錯亂的部份是顯現為存在意現前之外。如果是佛,
佛的前五根現前是沒有錯亂的,他所引生的意現前也不會有錯亂,意即意現前當中
的五境並不會顯現為好像存在於意現前之外。還有一種不錯亂的情況是,假設有行
者透由止觀雙運而成就初禪以上的正行定,而成就了他心通,這個他心通也是屬於
意現前,這個意現前是不錯亂的。所以,根現前與意現前,有錯亂與不錯亂二種。
小乘的經部宗、大乘的唯識派、自續派,這三個宗派有五個共通的主張:
第一:都主張現前必然是「已離分別的認知」。講到「分別」一定是第六意
識,分別的認知一定是第六意識。什麼樣的情況是分別認知呢?例如我們閉著眼睛
想某個對境的形狀、顏色等,這樣的認知都是屬於分別的認知,這一定都是第六意
識;或者我們之前聽過好聽、不好聽的話,說法者所說的法等,這些在想過去所發
生的事情之認知,也是屬於分別的。
一般第六意識有分別的第六意識與無分別的第六意識這二類,無分別的第六
識就是意現前,但是對凡夫來說,因為時間只有一時邊際刹那這麼短,凡夫無法覺
察這部份,凡夫能覺察的是有分別的第六意識,也就是分別的認知,所以我們心中
能覺察到的是有分別第六意識。在分別識當中,境的顯現是模糊的;如果是根現
前,不論這個根現前是錯亂或不錯亂,在根現前這個無分別的認知當中,所呈現的
境都是很清晰的,但是在分別的認知當中,境的呈現都是模糊的。
在這三個宗派(經部宗、唯識派、自續派)之五個共通主張的第一個提到
「現前」必然是「已離分別的認知」。換言之,現前必然不是分別的認知,這樣的
說法表示要排除掉毗婆沙宗與應成派之主張,因為這二派並非如此主張。怎麼排除
毗婆沙宗的主張呢?因為毗婆沙宗認為前五根都是現前,然而前五根是色法,它們
雖然是已離分別,但不是認知,不是已離分別的認知,所以若講「已離分別的認
知」要排除毗婆沙宗,因為他們主張五根是現前。毗婆沙宗認為眼根是產生眼識的
不共增上緣,眼根與眼識皆是現前,不僅眼識是現前,眼根也是現前。但是經部
宗、唯識派、自續派所說的現前定義是「已離分別的認知」,這個「認知」就把
毗婆沙宗主張眼根也是現前給排除掉了。
應成派認為不一定是認知才是現前,例如我們看得到、聽得到、聞得到等的
色、聲、香、味、所觸,在應成派來說它們也是現前。為什麼應成派會把這五境也
稱為現前?因為應成派認為現前等於現行境,現前與現行境同義詞,這個可以看後
面應成派七科判當中的第四個科判(中文1167 頁)4-3-2-4「對境的主張」,書上
的「顯現境」要改為「現行境」(藏文是用現行二字)。現行境的實例,如
「瓶」、「毛織品」等,這些都是現行境的實例,書上提到「現前」與「顯現境」
同義,這裡的「顯現境」一樣改為「現行境」,所以色等五境是「現前」,也是
「現行境」。
總之,現前必然是已離分別的認知,這個講法只有經部、唯識、自續如此主
張,毗婆沙宗與應成派則不承許這樣的說法,因為他們認為現前可以是色法,如毗
婆沙宗認為現前可以是前五根;應成派認為一般的五境也是屬於現前。
第二個共通點:經部、唯識、自續這三派認為,再決知必然是「非量的認
知」。這裡要先了解什麼是這三派所認為的量的認知,他們認為量的認知是新了解
對境的認知,或第一刹那了解對境的認知。因為再決知不是新了解對境,不是第一
刹的認知,只是再次了解先前的量所了解的對境,所以不是量。認知可以分為量的
認知與非量認知;量的認知又分現量、比量;非量認知又分五類,這也就是心類學
對認知的七項分類。非量認知有:1. 再決知、2. 伺察意、3. 顯而未定知、4. 懷疑、
5. 顛倒知 這五類。
經部、唯識、自續這三派認為量的認知,一定是新了解對境的認知。但是應
成派認為量的認知定義是「了解對境的認知」,不必加上新的或第一次。所以不論
是第一刹或第二刹以後了解對境的認知,在應成派都是量,因此再決知也是量。再
決知是了解被前量所了解的對境的認知,這是他們對再決知所下的定義,雖然它是
再次的了解,但是因為了解對境,所以它是量,因為他們對量所下的定義是「了
解對境的認知」,不論是現量、比量、再決知都是量。所以主張必須是第一刹了解
對境的認知才是量者,只有自續派以下才會這麼認為,應成派只要是能如實了解境
的認知,不論是第一刹那或第二刹那以後的了解都是量。
經部、唯識、自續這三派,第三個所共的是:「對於自己的耽著境錯亂的認
知」必然是「顛倒知」,這個耽著境的認知是分別的認知,因為只有分別的認知,
它的境才可以被稱為是耽著境;無分別的認知,並沒有所謂的耽著境。
對於分別的認知一般會提到三種境:1. 所緣境、2. 耽著境、3. 顯現境,除了
這三個境之外,還有趨入境、執持境,但是主要還是以所緣境、耽著境、顯現境這
三個為主。其中耽著境、趨入境、執持境這三個對分別認知來講是同義詞。例如,
了解聲是無常的比度,這裡的「聲音」是所緣境,「聲是無常」是耽著境、是趨入
境也是執持境,都是指「聲是無常」,「聲是無常的義總(義共相)」是顯現境。
又如:執聲是常的認知,「聲音」一樣是所緣境,「聲是常」則是耽著境、也
是趨入境、也是執持境,「聲是常的義總」是顯現境。了解聲是無常的比量與執聲
是常的分別認知,這二個所緣境都是「聲」,但是執持方式則完全相反,一個是了
解「聲是無常」,一個是執「聲是常」,因此假如其中的一個是符合事實的認知,
那麼另一個一定是不符合事實的認知,不可能兩個執持方式相反的認知,都符合事
實。
了解聲是無常之認知的耽著境,或者趨入境,或者執持境是「聲是無常」,
「聲是無常」是存在的,這個比度的耽著境沒有錯亂,它並沒有把不存在的誤以為
存在,意即「聲是無常」的耽著境是存在的,所以了解聲是無常的認知它是如實
的了解到它的存在。反之,執聲是常的分別知中「聲是常」的耽著境是不存在的,
執聲是常的分別知,它對於「聲是常」的耽著境產生錯亂,它把不存在的「聲是
常」誤以為存在,所以執聲是常的分別知它是顛倒知。同理,只要是把不存在的耽
著境,誤以為它是存在的認知,都是顛倒知。
了解聲是「無常」的比度與執聲是「常」的顛倒分別知,這二者的所緣都是
「聲音」,但是,它們的執持方式正相違。了解「聲是無常」的比度認知,這是符
合事實的情況。假如我們不斷地串習了解「聲是無常」的想法,並且用好的、正
確的想法來支持輔助它,有一天就能斷除執「聲是常」的顛倒分別。但是如果不
去串習這種了解「聲是無常」的比度,不用其它正確的想法去輔助的話,這種執
「聲是常」的分別知,雖然它是假的,其耽著境是不存在的,它還是有可能獲勝!
因為這種顛倒知串習已久,所以如果沒有開發串習「聲是無常」這種正確的想法,
是沒辦法對治「聲是常」的顛倒分別知。
同樣的,了解「聲是無實有」的比度,以及執「聲是實有」的顛倒分別知,
這二種認知的所緣都是「聲音」,但是它們的執持方式正好相反。前者是了解
「聲是無實有」的認知,這是不錯亂的;後者執「聲是實有」它是錯亂的、不正確
的。了解聲是無實有的比量,它的耽著境是「聲音是無實有」,無實有的情況是存
在的,了解無實有這一點並沒有錯亂。如果執聲是實有的顛倒分別,聲實有並不存
在,但是這種顛倒分別知,它會誤以為聲是實有是存在的,所以它是錯亂的。假如
沒有串習聲是無實有的認知,而放任執聲是實有的實有執,不斷的掌控我們的心,
那麼無論在做善業、不善業或無記業時,其動機都會被實有執所控制,這時的三業
都會有垢染。
再回到第三點「對於自己的耽著境錯亂的認知」,必然是﹝分別的﹞「顛倒
認知」,這個意思是把不存在的耽著境誤以為存在的認知,這是顛倒知,或只要是
顛倒知,它所執的耽著境必定是不存在的。這一句話要更精確的話,應該在後面的
「必然是顛倒知」,在「顛倒知」的前面加上「分別」比較好,意即「必然是分
別的顛倒知」。所以我們要了解一個認知是不是顛倒知,就要看它所執的耽著境存
不存在,假使一個認知它所執的耽著境不存在,就可以確定這個認知是分別的顛倒
知。
如前面所說的執聲是常的分別知,要知道它是不是屬於分別的顛倒知,那就
要觀察它所執的「聲是常」存不存在,如果執「聲是常」是不存在的,我們就可
以確定執「聲是常」的分別知是屬於顛倒知,了解這一點之後,就可以產生了解
聲是無常的比度;同樣的要了解「實有執」是不是顛倒知,一樣要看實有執所執
的耽著境「實有」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它就是一個顛倒知,那麼就可以透過
了解無實有的認知予以斷除。
從應成派的觀點來講,凡夫的分別知都是錯亂的,即使是了解聲是無常的比
度,也是錯亂的,因為它雖然了解聲是無常,但是了解聲是無常的比度,聲是無常
仍會現為實有,這一部份是錯亂的。因為聲是無常、是無實有、是不存在的,但是
凡夫誤以為它存在,所以這裡產生錯亂。
剛講的例子,可以看應成派的第五科判(4-3-2-5.中文在131 頁)「有境的
主張」裡面有提到一句話(中文在136頁第五行):「因為了解『聲是無常』的比
量」,相對於﹝它的耽著境﹞「聲是無常」而言,是錯亂識的緣故。這裡的錯亂,
就是剛解釋的,聲是無常這個了解並沒有錯,但是為什麼它還是錯亂呢?因為對凡
夫來說,聲是無常會現為實有,那麼他就會以為聲是無常是實有,這是存在的,這
裡就產生錯亂了。
如果是對經部、唯識、自續這三部來講,它們會說了解聲是無常的比度,它
是不錯亂的,因為它的耽著境並沒有錯亂。但是如果是應成見來講,凡夫的了解聲
是無常的比度,還是錯亂的。總之,自續派以下,它們會認為了解聲是無常的比
度,這個比度對於聲是無常並沒有錯亂,他們所認為的錯亂是在聲是無常的義總這
一部份錯亂,所以是對於顯現境錯亂,但是對於耽著境、趨入境並沒有錯亂。但是
如果從應成派來看,這個比度不僅對顯現境錯亂,對於耽著境、趨入境也是錯亂,
因為聲是無常會現為實有,這個比度對於聲是無常會現為實有產生錯亂。
自續派以下認為:假設一個認知對於它的境(顯現境)錯亂的話,必然不是
量;但是應成派認為:一個認知對於它所了解的境如果是錯亂的話,還可以是量,
未必不是量。
嚴格講,自續與應成只是看法不同而已,實際上是一致,只是命名的方式不
同。譬如以了解聲是無常的比量來說,自續派與應成派來看,了解聲是無常比度裡
面的聲是無常,這二派來看,都一樣會現為實有,但是應成派對於聲是無常這個比
度裡面,聲是無常現為實有這個部份產生錯亂;而自續派會抓著說比度對於聲是無
常這一點沒有產生錯亂,也就是這二派抓的點不一樣。這二派有一些不同的主張,
都是觀點不同而造成,好像有很大的差異,其實並不是如此,這要仔細地分辨。
再做一個總結:自續派以下認為只要是分別的認知,一定都是錯亂的認知,
錯亂的地方是對於義總(顯現境)產生錯亂,所有的分別認知的顯現境都會產生
錯亂,因此所有的分別認知都會是錯亂知。但是錯亂知還可以區分成顛倒知與非顛
倒知,如果是顛倒知,它還會對趨入境或耽著境等產生錯亂,它會把沒有的誤認為
有的,如果是這樣則是顛倒知,意即假如分別知它把不存在的耽著境認為是存在的
話,那麼這個分別知既是錯亂知,又是顛倒知。假如這個分別知當中的耽著境是存
在的,這種分別知雖然是錯亂知,但它不是顛倒知。所以分別知本身是錯亂知,因
為它對義總這個顯現境會產生錯亂;錯亂知又可以分是顛倒知的錯亂知與不是顛倒
知的錯亂知。顛倒知的錯亂知,會對耽著境產生錯亂;但是如果對於趨入境不錯
亂,雖然是錯亂知,但不是顛倒知。不是顛倒知的錯亂知就像是比量,比量屬於不
是顛倒知的錯亂。自續派以下認為這些分別知必然會對顯現境產生錯亂,所以假設
顯現境的義總有錯亂的話,就已經不是量。
第四點:相對於某法(顯現境)而言,若是「錯亂知」,則對該法而言必然
不是「量」等。
第五點:若是「比度」,則相對於自己的顯現境而言,必然不是「量」等。
一般而言比度可以是量,但是相對於顯現境,這個顯現境是義總,所以就不是量
了。意即第一刹那的比度,它可以是量,但是相對於比度它自己的顯現境來說,它
就不會是量,因為它的顯現境是義總,所以是錯亂。
這三宗派認為,只要是對於顯現境錯亂的話,這一部份就不會是量,但是一
般而言,比度可以是量。這五個前二個只適用於這三派,後三個不僅適用於這三
派,也可以適用於毗婆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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