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菩提道次第廣論》聞、思、修–之間的關係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11-07 21:32:14
《菩提道次第廣論》:道前基礎〈修習軌理〉 pg52L9~pg55L2
丙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丁一、正明修法
戊一、正修時應如何 己一、…… 己二、…… 己三、……
戊二、未修中間應如何
丁二、破除此中邪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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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破除於此修軌邪執分別者。
心未趣向聖言及釋諸大教典現教授者,作如是言:正修道時,不應於境數數觀察,唯應
止修,若以觀慧數觀擇者,是聞思時故。又諸分別是有相執,於正等覺為障礙故。此乃
未達修行扼要,極大亂說。
《莊嚴經論》云:「此依先聞,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義境智生。」此說從其思所
成慧,如理作意所聞諸義,修所成慧,真義現觀,乃得起故。
故所應修者,須先從他聞,由他力故而發定解。次乃自以聖教正理,如理思惟所聞諸義
,由自力故而得決定。如是若由聞思決定,遠離疑惑,數數串習,是名為修。
故以數數觀察而修,及不觀察住止而修,二俱須要,以於聞思所抉擇義,現見俱有不觀
止住及以觀慧思擇修故。是故若許一切修習皆止修者,如持一麥說一切穀,皆唯是此,
等同無異。
復如聞所成慧,以聞為先,思所成慧,以思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應以修為先,以其
修慧從修成故。若如是者,則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習思所成慧所決定義,故說修
慧從思慧生。以是若有幾許多聞,亦有爾多從此成慧;此慧幾多,其思亦多,思惟多故
,從思成慧亦當不尠。如思慧多,則多修行,修行多故,則有眾多滅除過失,引德道理
。故諸經論,皆說於修,聞思最要。
若謂聞思所抉擇者,非為修故,唯是廣闢諸外知解;若正修時,另修一種無關餘事。如
示跑處另向餘跑,則前所說悉無係屬,亦是善破諸聖言中,諸總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
,則其亂說「趣無錯道,不須多聞」亦成善說。未達此等扼要之相,即是多習經典、續
部,與一從來未習教者,於正修時,二人所修,全無多寡。又彼行者,是執聞法及觀擇
等以為過失,諸惡軌派令成堅固。
是故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義,雖非修成,然許是修,有何相違。若相違者,則諸異生未
得初禪未到定時,應全無修,以欲地中,除說已得入大地時,由彼因緣可生修所成慧之
外,餘於欲地無修所成,《對法論》中數宣說故。
故言修者,應當了知,如《波羅蜜多釋論明顯文句》中云:「所言修者,謂令其意,成
彼體分,或成彼事。」譬如說云修信修悲,是須令意生為彼彼。以是諸大譯師,有譯修
道,有譯串習。如《現觀莊嚴論》云:「見習諸道中。」蓋修習二,同一義故。又如至
尊慈氏云︰「抉擇分見道,及於修道中,數思惟稱量,觀察修習道。」此說大乘聖者修
道,尚有數數思惟,稱量觀察。思擇此語,則知若說將護與修二事相違,是可笑處。
如是如說修習淨信,修四無量,修菩提心,修無常苦,皆是數數思擇將護,說名為修,
極多無邊。《入行論》及《集學論》云:「為自意修我造此。」是二論中所說一切道之
次第,皆說為修。《集學論》云:「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應,當恆修習,捨護
淨長。」此說身及受用、善根等三,於一一中,皆作捨、護、淨、長四事,說此一切皆
名為修。故言修者,不應執其範圍太小。
又說一切分別是相執故,障礙成佛,棄捨一切觀察之修,此為最下邪妄分別,乃是支那
和尚堪布之規。破除此執,於止觀時,茲當廣說。又此邪執障礙敬重諸大教典,以彼諸
教所有義理,現見多須以觀察慧而思擇故。諸思擇者,亦見修時無所須故。又此即是聖
教隱沒極大因緣,以見諸大經論非是教授,心不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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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達賴喇嘛《覺燈日光》道次第講授:
未懂佛所說的聖言及大論典教授的人會有這樣的說法:正行修道時,不需要反覆地觀
察法義,只要止修就可以了,不需要觀修。只有在聞思時,才需要反覆地觀察。為什麼修
的時候不需要反覆觀察?因為反覆觀察等於是分別心,這樣又是一種執著,會形成成佛的
障礙。宗喀巴大師回覆說,這是完全沒有通達修行扼要的極大亂說。《莊嚴經論》說到:
「此依先聞,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義境智生。」也就是先聽聞,後思惟,修行時是
反覆地去串習之前思惟已生定解的內容。串習時有兩種方式;一是讓自己的心定在之前已
決定的法義上,這叫止修;當我們的感受慢慢消弱時,就要透過觀修,把之前決定的法義
再看得更清楚,再次產生覺受。所以我們去串習已生定解的法義時,不是只定在這個法義
上,還必須透過觀察,如此才會更強而有力,才有辦法現起真實義。
所謂修,必須先從他人聽聞,由他力之故,生起定解;之後自己將已聽聞的內容,以
理由、譬喻等看是否有符合正因,透過思惟法義,以自己的力量來做決定。這些都是在聞
思的階段,所以是由聞思而生起定解。生起定解時,就能遠離疑惑。反覆地串習這個已決
定、遠離疑惑的法義,就叫作修,所以修就是串習的意思。
串習時,有兩種方式:一是觀察,一是專注,這兩種方式都是修所需要的。所以對於
聞思所抉擇義,大論師都現見有兩種串習方式:一是「不觀止住」,二是「觀慧思擇修」
,即以觀慧的方式來串習。如果你說一切的串習方式,唯有透過專注而不需要思惟的話,
那就等於是手持著一粒麥,卻說自己持有一切穀。
講到聞所生慧,要先有聞,才有聞所生慧;同樣地,要先有思,才有思所生慧,要先
有修,才有修所生慧。既是如此,要成辦修所生慧之前,必須先有修。這個修是依什麼而
修?是依思所生慧的決定義而修。所以才有聞、思、修的次第產生。換句話說,越是多聞
就有更多的聞所生慧;有越多的聞所生慧就有更多的思,由更多的思生起更多的思所生慧
;由更多的思所生慧產生更多的修行,繼而成辦修所生慧。
如果所修的內容跟先前所聞、所思的內容完全是兩碼事的話,那就等於聞思時,好像
在學一般的知識,所修的則變成無關緊要的餘事。這就好比有個人叫我們往東邊跑,但是
我們卻跑向西方一樣,二者毫無相關。如果是這樣,就等於破除了佛所說的聖言,佛的聖
言說聞思修三慧的次第是決定的。這種認為修行時不需多聞、多思的亂說,是因為沒有通
達佛陀聖言扼要才產生的。這等於是說,學了許多顯教或金剛乘經典的人,與完全沒有學
過的人,在正修的時候是一模一樣的。認為「在修行時聞法或思惟法義都是過失」的見解
,是完全錯誤的,如果堅持這樣的謬論,會很危險,必須防範。
因此,所謂修行,就是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義,雖然不一定已成修所生慧,但這是修
,這並沒有任何的相違。修所生慧和修是有差別的,修所生慧是奢摩他以上才有。在三界
中,為欲界所攝的情況下是沒有修所生慧的,唯有色界所攝以上才有修所生慧。換句話說
,沒有得到奢摩他,沒有得到初禪未到定時,因為還沒有修所生慧,難道就沒有修嗎?如
果認為修所生慧跟修是一樣的,那就錯了,即使沒有得到初禪未到定,如只有九住心裡面
最後一住心,也是有修的。在欲界所攝的情況當中,只有一種情況會有修所成慧,那就是
在六地菩薩入大地時,那時由欲界所攝的心,依由菩薩非常殊勝的不共禪定力量,可以使
欲界所攝的心形成修所成慧。除了這種特殊情況,所有欲界所攝的心都不是修所成慧,但
仍然可以有聞思修。我們要知道其中的差別,這在《阿毗達摩論》裡面有說到。
而且在《波羅蜜多釋論明顯文句》裡面也有說到修的意思,「所言修者,謂令其意,
成彼體分,或成彼事」,就是讓心轉為要修的內容。「成彼體分」就是轉為這種體性,「
或成彼事」是緣這個內容。就像我們修信心或悲心時,把能修的心轉為所修的信或所修的
悲,轉為與信或悲同一個體性,這是「成彼體分」的意思。「或成彼事」,就像在修無常
、空性時,當然心也是無常、心也是空性,但這不是說像轉為信、轉為悲的這種轉化,而
是以所緣的方式來做觀察。
有些西藏的大譯師在翻譯「修」時,也有翻譯成「串習」,所以修和串習是一樣的。
就像《現觀莊嚴論》裡面有說到「見習諸道中」,這裡的習(或串習)和修是同一個意思
。而且慈尊菩薩也有說到:「抉擇分見道,及於修道中,數思惟稱量,觀察修習道。」大
乘修行者不只是資糧道、加行道、見道,連在修道時都要「數數思惟,稱量觀察」。明明
慈尊菩薩已經如此說了,如果知道了,還說觀與修是相違的,那真的是無可救藥了。「則
知若說將護與修二事相違,是可笑處」之「護」,是反覆觀察而守護其法義的意思。
把反覆思惟而守護法義稱為修,許多經論都是如此,如《入行論》及《集學論》就有
說到。所以不要把修的範圍限定在止修而已,那樣範圍就太小了,真正修的內容是非常廣
泛的。
平常說話時會有這種語病:「我已經學了五部大論,我已經畢業了,現在要去深山閉
關修行,不需要再學習大論典了。」這種講話的方式,就有點像宗喀巴大師破斥的那個謬
論,好像去深山閉關修行跟學習思惟大論典沒有關係似的。這是我們時常會犯的語病,要
加以注意。
先前有說:修一定是止修,只有在聞思之時,才有思惟觀察,修時並沒有思惟觀察。
這是第一個謬論。第二個謬論:一切的分別都是執著,一旦執著就會成為佛道的障礙。支
那和尚曾經說到這種謬論。如何破除這種說法,在下面的奢摩他章、毗缽舍那章會說到。
認為一切觀察都會障礙成佛,會對敬重諸大教典造成極大的損害。為什麼呢?我們看龍樹
菩薩所著的理聚六論、月稱菩薩所著作的《入中論》、寂天菩薩的《入行論》、法稱論師
的《釋量論》等大論典,大部分是用因明的方式,反覆地思惟而立宗。如果思惟觀察會障
礙成佛,豈不是說這些大論典所建立的思想對於修法是沒有用的?如果我們修行時完全用
不上大論典的內容,那為何還要尊重大論典?沒有意義啊!所以,如果認為一切分別都是
相執,都是一種執著,只要是執著都應該放棄,那等於是障礙了對一切大論典的尊重,間
接毀謗了一切大論典所闡釋的法義。這是聖教隱沒的極大因緣,是敗法的主要因緣。
有時候續典中有說到「分別即妄念」、「相執即無明」、「執取即謬因」等,讀到這
些經文時要特別小心,要了解在此的「執取」、「妄念」、「相執」指的是什麼。並不是
所有的執取都是錯的,這個我們一定要辨別清楚。支那堪布的「一切分別是相執」是什麼
?他認為一旦有「這個東西、那個東西」的想法時,自性執著就會跟隨著產生。所以他認
為我們執取任何一件東西,就自然會看到這個東西的自性,也會執取這個東西的自性。他
把「這個東西」和「這個東西的自性」混為一談,即分不清楚有與自性有,所以一旦執取
了它的存在,就等於執取了它的自性存在,因此說一切的執取都是相執、都是實執。但實
際上並不是只要有都是自性有,有和自性有是不同的。這點沒有弄清楚,就會產生上述的
謬論。
作者: minimalist (極簡者)   2014-11-08 06:38:00
謝謝c大的引用經論。看來廣論在修習軌理中,宗就明確指出修是止修,不應思維是邪執。末學慚愧沒把廣論讀好。不過這樣一來,就與印光大師的閱經原則有極大出入。兩邊都是祖師大德,為何見解會有如此大的差別?最常聽到的解釋,應該又是八萬四千法門,應眾生根基而有所不同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11-08 07:39:00
有些個人的簡化有其所依個人的感受體驗,但是從整體佛教來看,對於佛法古印度那爛陀即有聞思修的制度學制。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11-10 22:03: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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