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宗義] 《宗義寶鬘略講》(48)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9-05-22 21:20:58
摘自:《宗義寶鬘略講》見悲青增格西
轉自: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佛學課
http://chienching.blogspot.com/
2.自相和共相[1]
【就勝義而言,能成事的法,就是自相的定義。例如:瓶。就勝義而言,不能成事的
法,就是共相的定義。例如:無為的虛空。】
以有部宗(毗婆沙宗)來說,一切法都是自相有;經部宗的話,無常法是自相有,常法
的部分就沒有自相,所以只能從共相來安立。所謂從共相來安立,就是透過勝義諦來安立
世俗諦(常法)。這邊所說的與講勝義諦、世俗諦的部份是非常像的。[2]
我們要非常了解的是無常法是怎麼而增益出常法。我自己的想法:在有部宗,常法很
少。在很少的情況下,他覺得常法就是獨立的,而不是透過無常法而架構起來,所以就變
成了自相有。
中觀宗說一切法都是虛妄的、如幻化(中觀宗認為顯現為自相有,但實際上不是自相
有,顯現與實際不相符順,故稱如幻);但有部宗認為自己方面就是要有(自相有),容不
得幻的成分;到了經部宗,就比有部宗虛幻很多。
因為有教室(教室是無常法)才有這個空間(空間是常法),教室的空間其實是虛幻的、
是假立的、施設的(空間的常法是分別心透過教室的無常法而施設假立),它(空間)本身沒
有什麼自性。這些討論非常重要。我們一直都不認識應成派所講的自相有、自相無。在上
中觀課時聽不明白,就是因為沒有這些基礎。現在就是在講這些基礎,所以不能略過去。
【總與別,一與異,相違與相關等增益諸法雖是共相,然而並非所有的增益法都是共
相。這一點差別是應該分清的。】
「總與別」:總指的是總體,別指的是別體。
所知、無常這一類是總,為什麼是總?因為它有別。桌子是總,因為它有別,黃金桌
子、木頭桌子是別體。為什麼黃金桌子是別體?因為黃金桌子是屬於桌子。桌子涵蓋黃金
桌子,除了黃金桌子外,還有其他的桌子,這樣黃金桌子就會變成別。
又,問:桌子跟椅子是不是總?不是。為什麼?因為沒有既是桌子又是椅子的。若桌
子跟椅子是總,就要舉出一個什麼東西,它既是桌子又是椅子,而且桌子跟椅子又涵蓋它
,可是沒有這種東西。
總的定義:會跟隨若干法的法。瓶子是不是跟隨自己若干的法?是。跟隨是包含的意
思,瓶子會跟隨金瓶,金瓶在哪裡,瓶子也就會在哪裡。所以別法在哪裡,那個總法就會
跟在哪裡,就像一個美國人到了月球,就可以說人類已經到了月球。
「一與異」:一是單數,異是多數,非單數,如瓶子是一,瓶子跟桌子是異。
名跟義都相同的是一,義雖同、名不同是異。如無常跟所作性,內容完全相同,名稱
不一樣,所以是異。
「相違」:中文在起衝突、直接對立才使用「相違」一語,但是這邊用法不是如此,
互相是個別的法,且沒有交集就是相違。所以講真正的相違時,師徒永遠是相違的,再虔
誠的弟子都跟他的老師是相違的;若說師徒不相違、相順,則要另外處理,不能拿這個來
講,二者用語上不同。
相違的例子有什麼?光明和黑暗,黑跟白。沒有一個既是既是光明又是黑暗的,也沒
有一個是黑又是白的,所以光明與黑暗、黑跟白是相違。
「相關」:所謂的相關,有能相關和所相關,能相關沒有的時候,所相關也不會有。
分類有同體的相關與異體的相關(因果關係)。
問:瓶子與無常是不是相關?是,無常是能相關,瓶子是所相關,沒有無常就沒有瓶
子。問:無常與瓶子是不是相關?不是,沒有瓶子不見得沒有無常。又,煙與火是不是相
關?是,沒有火一定沒有煙。問:火跟煙是不是相關?不是。
我們會談邏輯,邏輯的演變千變萬化,可是最終其實就在這個地方—「只要有它,就
必須有它。沒有它,就一定不會有它」。《釋量論》開始就是講這些,禮讚完後就講到因
明三支。為什麼?因為有這二種關係。有這二種關係就分出幾種因明論式,原因是什麼?
就這樣分下去,變成繁雜的內容。
總是不是常法?別是不是常法?總分為常法和無常法,常法的總、無常法的總,這樣
分下來。別也有常法的別,無常法的別,如虛空、滅諦都是別,瓶子、桌子也是別,桌子
也是別。所以總是常法,因為它包含的有常法跟無常法;別是常法,因為它包含常法跟無
常法。總之,總跟別、一跟異、相違跟相關,整體上是常法。
「總與別,一與異,相違與相關等增益諸法雖是共相,然而並非所有的增益法都是共
相」:總是常法,是共相,但總未必都是常法,如瓶子是總,但它不是常法;瓶子是別,
但它不是常法。
3.遮遣和成立
(....待續....)
作者: terrytina19 (翼)   2019-05-22 21:44:00
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阿彌陀佛~南無大勢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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