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摩門教的領袖就必須是完美的人才行嗎?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03 11:32:23
※ 引述《alchem (mathematician)》之銘言:
: 我相信神所要使用的僕人,應該都是潔淨的器皿。
: (提前3:2~4)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
: 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
: 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
: (提前3:12)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 以上是新約保羅的教訓,連監督與執事都要求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更何況神的僕人?我
: 相信一夫一妻是神的心意,人墮落後才有一夫多妻這回事,看看雅各與大衛,都是一夫多
: 妻,他們家裏層出不窮的醜聞就是教訓。我相信神所要使用的僕人,應該都是潔淨的器皿
: (像大衛與所羅門也曾在男女關係的事上失敗,然而他們已經悔罪),我相信神不會使用
: 無賴之徒。
: 對了,本文沒有針對性,不需自行對號入座。
我並不是摩門教徒,就事論事看不下去許多保羅教徒的雙重標準。
此板保羅教徒一直拿一夫多妻的事批鬥摩門教的領袖定他們的罪,
然而之前提到奧古斯丁等教會教父、馬丁路德、加爾文這些主張迫害猶太人與殺害異己,保羅教徒就以教徒們沒有像耶穌一樣完美來當藉口,
想請問為什麼雙重標準,為什麼摩門教的領袖就必須是完美的人才行,而保羅教的領袖就不用呢?
若有追求真理的心,就不該為了教會組織的立場而雙重標準。
為了教會立場可以雙重標準拋棄追求真理的心,可說是為了教會而不信神了。
保羅的一夫一妻制觀念是來自羅馬帝國。保羅是羅馬公民,而羅馬是一夫一妻制,已羅馬化的保羅自然會有這樣的觀念。
這裡的問題是你拿保羅的話來批評摩門教領袖定他們的罪,請問保羅是神嗎?
只有神有權力制定律法要求人們必須遵守,保羅只是一個古代的牧師就如鄭明析一樣。保羅教徒你們的問題就在於實質上已經將保羅當成神了。
單以多妻這點來談,多妻制度在希伯來聖經中縱使沒有被稱讚,
但至少從以下經文可知是神容許存在的制度。
申 命 記
21:15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
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21: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
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21: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
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在當時的中東地區,年輕男性可能因戰爭大量死亡而有很多寡婦,
如果禁止一夫多妻,這些寡婦的生計是個問題,再者大量減少的人口也很難恢復。
基於同樣的狀況,後來的伊斯蘭教也容許可一夫四妻。
在希伯來聖經中,拿單是責備大衛貪戀烏利亞的妻子並且為此謀殺了烏利亞,不是責備一夫多妻,大衛的悔罪也是針對此而不是針對一夫多妻。
經文如下
撒 母 耳 記 下
12:9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總之,既然多妻並不是神的律法禁止的,保羅教徒你沒有權力拿保羅這個人的話去定他人的罪。
你也沒有權力以羅馬帝國的一夫一妻制度這人的傳統添加上神的律法中。
福音書中耶穌批評當時某些人不遵守神的律法卻持守人的傳統,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
結果保羅教徒你們無視希伯來聖經內容容許一夫多妻制的存在,而拿保羅這個人的吩咐去定他人的罪。這跟耶穌批評的那些人有什麼兩樣?
況且退一步來談,摩門教的領袖就必須是完美的人才行嗎?
以保羅教徒你的看法,神所要使用的僕人必須是完美的人,你以此指責摩門教領袖的不完美,目的是要以此否定摩門教,但請問保羅教的領袖奧古斯丁等教會教父、馬丁路德、加爾文,這哪一個是完美的?
以你對摩門教的批評同樣也可以否定天主教與新教。
一夫多妻還是神的律法中有容許存在的,而這些保羅教領袖逼迫猶太人以及殺害宗教見解上的異己,則是神的誡命明確禁止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4-03 12:28:00
釣魚囉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03 13:19:00
什麼釣魚,只准保羅教徒批評摩門教,卻不許有人反駁嗎?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6-04-03 16:33:00
複製文喔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04-03 19:07:00
a大,想請問你一個問題。你相信你所讀的希伯來聖經是完全無誤的,還是是有錯誤或不完全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