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SXSP: 道成肉身 親自以我們角度示範一次給我們看 09/04 22:43
→ GSXSP: 替我們的罪死, 付了代價 (就算道歉悔改, 做錯事無法隨便一 09/04 22:45
→ GSXSP: 並無法隨便一筆勾銷 09/04 22:45
→ GSXSP: 死而復活, 讓我們知道可以戰勝死亡的權勢, 選擇生命的路 09/04 22:47
→ GSXSP: 所以意義好像蠻多的 09/04 22:47
→ qcontinuum: 如果"神為祂所創造的世界負責...,直到一切如祂所願" 09/06 03:56
→ qcontinuum: 1.不會有"世界末日",人人都會自動歸主、重生改變 09/06 03:59
→ qcontinuum: 2."世界末日"是"一切如罪人所願"的日子(神再也不管了) 09/06 04:01
→ qcontinuum: 3.[神與罪無關]:[道就是神]。而[罪]就是[背道] 耶14:7 09/06 04:08
兩位剛好都講到了我想討論的部份
q板友說罪就是背道,道就是神,因此白話的意思就如同我所說的:
「罪即是違背神的意思」
G板友則說,罪的代價是死,這代價是不容易抵消的,
因此耶穌才會這麼重要。
至於如何替神開脫「造成原罪」,或是「允許罪惡漫延在祂所創造世界」的責任
則是我前篇所要探討的主題。
q板友認為神與罪無關,我反對這種講法。
罪當然是跟神有關的,因為祂讓罪有了意義。
這意義就是:你跟神的相對距離決定了罪的大小。
你越是遠離神,你所背負的罪就越重
如果遠離神並不會有什麼影響,那麼怎麼會有罪呢?
一個受造物若自由地漫步到宇宙的陰暗盡頭,也依然在主的懷抱裡,
那麼這樣無拘無束的漫步與距離也不會被視為罪,不是嗎?
因此我主張不需要刻意去切割神與罪之間的關係
而是強調自由的意義
神給所有受造物遠離(背離)祂的自由,但是背離祂會有相對應的代價。
過去最早的受造物因為行使這樣的自由,所以他們會死,
作為他們的子子孫孫,我們也都會死。
只是這樣的代價後來被耶穌代償了,因為只有完全在罪的輪迴以外的無罪者
才有可能去償還這份債
聖經的邏輯到這邊都是完備的,因為原罪被耶穌抵消了,
新約後的所有人都在救恩的世界裡,擁有重新歸主的權利。
但所有人還是擁有繼續背離神的自由,我不認為神在什麼時候有收回這份禮物,
因此q版本的[說法1]應該是錯誤的,如果大家都會自動歸主
這樣的世界也太無聊了吧?
至於我在上篇結尾的問題,也就是問到耶穌的意義。
對於那些渴望悔改的人們,耶穌當然是重要的,
不透過耶穌,你想重新歸主也沒有機會,你懺悔到最後依然得面對罪的死。
但上帝愛你,所以祂給你一個機會,這機會的代價是沉重的,祂必須要自己承受。
可是對於欣然接受自由意志的人,這份救恩卻沒有那樣的意義。
自由才是上帝給你最寶貴的禮物,即使遠離祂必須付出代價,
即使祂非常不高興,即使祂是全能的,祂也無法(不會)阻止你。
因此我覺得從聖經裡解構出自由意志的人才是偉大的。
聖經大多的內容皆是寫給願意悔改的人
它一再地複述罪的代價以及耶穌的救恩與歸主之道
讓悔改者一次又一次地堅定自己,避開各種遠離祂的陷阱與危險
想辦法回到主的身邊,也許對於悔改者,聖經已然是完備的。
但對於其他人而言,聖經並沒有相對應的感動與意義,
因為悔改並不是必須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需求。
罪的代價是死,人若要為了自由而願意去死,那又如何?
因此若扣除自由意志的詮釋,那麼基督信仰永遠都少了些東西。
或者說,若信仰不是自由的,那麼信仰還有意義嗎?
作者:
GSXSP (Gloria)
2015-09-04 22:43:00道成肉身 親自以我們角度示範一次給我們看替我們的罪死, 付了代價 (就算道歉悔改, 做錯事無法隨便一並無法隨便一筆勾銷死而復活, 讓我們知道可以戰勝死亡的權勢, 選擇生命的路所以意義好像蠻多的
如果"神為祂所創造的世界負責...,直到一切如祂所願"1.不會有"世界末日",人人都會自動歸主、重生改變2."世界末日"是"一切如罪人所願"的日子(神再也不管了)3.[神與罪無關]:[道就是神]。而[罪]就是[背道] 耶14:7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6-09-06 13:11:00推這篇 但現在不需要神 不代表以後不需要大學跟我傳福音 我會說:我不需要 等到過三十歲 有些經歷了也許就把心房打開 接受他了 也看見自己的罪了 就悔改了一個人會不會悔改歸神 真的是無法臆測的至少現在是這樣未來的事 誰都說不準 但可以確定的是:神愛世人...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6-09-06 16:27:00我認為這種說法很難說服初信者,這感覺起來有點像是一位獨裁者說:我的國民有參與政治的自由,只是違背我命令的人都得死一樣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9-06 17:01:00信仰就是要是自由的才有意義! 神最想要的是我們因為愛祂而選擇祂. 給我們充分的自由去選擇才能夠體現這點. 若是大家都100%知道不信會永死而去選擇, 就不是真自由選擇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6 17:15:00從「知求信」的角度,wind這篇算是展示了很好的思辨過程
作者:
agga (小孩)
2016-09-06 17:17:00從不信到信, 應該幾乎沒有人因為怕死而信.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6 17:17:00更進一步,我認為就是「自由」的概念內涵的再處理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9-06 17:18:00「自由」概念在東正教來說,就是神性本身,就是神擺在人裡面神的形象。當然,我的角度是開始加入「信求知」的元素;但「自由」概念的確是「我信」與「我思」二者間很好的交會處。康德追隨Anselm等士林哲學的觀點,認為自由是對於行善或成為善的自由,就是一個將「我信」與「我思」交會在一起的案例。
[因為祂讓罪有了意義]:判決有罪無罪的法官得為罪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