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聖經有教導禁止黑白通婚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8 00:11:19
: → pinjose: 我的論述都是將婚姻與伴侶定義在名稱不同 11/07 23:59
: → leon00521: 中文上的歧意 改成能夠結婚的權利會不會好點? 11/07 23:59
: → pinjose: 那是以前人的看法,與我們合干? 11/08 00:00
: → pinjose: 基本上,我與uk的主題在於,不同名稱是否是歧視 11/08 00:01
現在用你的立場,你認為名稱不同並非歧視,
我先退一步認同你的說法:【名稱不同並非歧視】
那如果同志現在要求,同性結婚用【同性結婚】這個詞
異性戀結婚,用【異性伴侶】這個詞
試問你同意與否??我已經說了喔,【名詞本身並無歧視】之意喔
你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嘛,你現在是站在有利,又或者說不會輸的那一方在說話
反正最後結果,你的結婚是結婚,人家的結婚是伴侶是結婚你又沒差
你口口聲聲說不是歧視,也就是你沒有意識形態的問題存在
我已經認同兩者名稱【無歧視之意】,想必你能夠很阿莎力地說我願意接受【異性伴侶】
這個詞吧?
又或者,兩者既無高下,那就以後改【異性伴侶】與【同性伴侶】
而結婚一詞就當作一個單純的動詞如何?
想必身為不歧視對面的那一個人,應該可以接受吧?
覺得被歧視或沒有被歧視,不是說的那一方決定,是聽的那一方決定
這麼簡單的邏輯,你邏輯之王居然還不懂?
我認為黑鬼不是歧視黑人,我真心認為,但我這麼說,黑人會不會覺得我歧視?
這個舉例聽不懂,那你只能回去找邏輯學教授了
: → leon00521: 意思就是你跟以前的那群人一樣 完全不覺得自己在歧視 11/08 00:01
: → leon00521: 還振振有詞喇 11/08 00:01
: → pinjose: 我看不出你的推論關聯在那 11/08 00:02
: → leon00521: 如果沒有不一樣 強制區分就是歧視 11/08 00:02
: → pinjose: 那我問你叫黑人白人是歧視嗎 11/08 00:03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8 00:23:00
你的歧視定義不完全正確我說歐巴馬是黑人,他覺得我歧視所以這就是歧視了嗎我說wayne還不是基督徒,wayne覺得我歧視所以就是歧視嗎如你所說,這麼簡單的邏輯你還提出來曝光,確實該好好練如果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以此為區別並無不可阿回過頭來,你的尾段就是問題真正的癥結點你所謂的簡單邏輯就是錯誤了阿也照成我無論如何解釋你都無法理解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08 09:52:00
對於上面想進行修改 他不是標準基督徒 而是標準護家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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