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徒反同性戀婚姻是否【單純為公益】毫無私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0 11:52:05
或許我們應該重新理解權力這件事情。
我們依據史蒂芬.路克斯的基進權力觀點,大致可以將權力分為3個面向:
1. Decision-making power
這個權力面向是表示在決策過程中,這種權力型態是主導決策產生。
即便有人保持不同意見,具這類型權力的人也可以在法律規範與政策在制定程序中,
通過自己偏好的版本。
(基督徒立委希望否決或拉掉同婚法案。)
2. Non-decision-making power
這裡指的是「議題設定」的權力面向。
無權者即便在決策過程中對已被揭露的議題,無法實質影響決策結果。
但至少這個議題被揭露後,參與者能進行理解甚至與不同的參與者相互論辯。
但仍有許多議題未曾被揭露,甚至已經被處理掉。
當有權者不想議題被揭露時,即可以利用這個權力,將議題隱藏起來讓大眾不知情;
甚至有權者可以否定參與者的要求,拒絕將該議題的揭露,
以阻止參與者實質討論這個議題,
讓參與者無法對議題進行深入的理解或進行政策的辯論。
因此當我們決定何種議題需要被揭露討論,何種不需揭露,就是一個權力的面向。
(反同婚基督教會希望這個法案不要排上議程,或提出自己版本)
3. Ideological power
也就是當人們根本沒有思考這個權力是什麼,如何分配,也不會察覺議題。
人們會發自內心地接受一套價值體系的權力分配及具體生活實踐主張,
是「意識型態」的權力。
(反同基督教會已經介入學校性別平等及生命教育,直接洗腦下一代的價值觀)
我認為這個議題不只議程控制,可能全部都有包含。
這就是為什麼基督教徒都不承認。
※ 引述《wayne1027 (小貓愛睡覺)》之銘言:
: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44:30
: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49:27
: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50:31
: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0:50:48
: → GSXSP: 單論實質利益試試:基督徒支持同婚會得到什麼實質利益? 11/10 11:31
: → GSXSP: 寫錯, 基督徒[反對]同婚會得到什麼實質利益? 11/10 11:33
: 【爽】就是一種實益了,實現自己理想(符合神心意)不就是為了爽?
: 至於控制政治議程,我反而不覺得那算是實益,因為那太針對性
: 因為只有提出的那個人有這個權利,但其餘支持者多半是為了爽
: 推 uka123ily: 控制政治議程的權力 11/10 11:41
: ※ 編輯: wayne1027 (59.127.228.105), 11/10/2016 11:44:15
: → GSXSP: 怎麼定義?所有參與政治的, 都得到控制政治議程的權力? 11/10 11:44
: → GSXSP: 要論感覺, 那世上所有人都自私, which is a fact. 11/10 11:45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10 15:18:00
這裡123也是雙方都有在做. 以利益來說, 就像有些人會想: 「同婚過不過又不影響基督徒任何權益, 為什麼要反對同志的權益呢」以這觀點來看, 基督徒反同婚立法是很「不自然」的事.至於權力和理念之爭, 特別是3的教育, 就是標準的社會價值觀之爭. 教育若包含「鼓勵隨自己喜好選擇性別」, 這同樣變成洗腦下一代. 以我個人觀點, 要改變性別教育, 也至少把各種價值觀清楚present. 就像主流演化論, 若改成只教神創論也是洗腦.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0 16:24:00
鼓勵隨自己喜好選擇性別!?好好奇這指哪個內容。鼓勵應該要有引誘的文字在裡頭, 亦即隨喜好選擇性別是有好處的, 我很好奇到底哪本教科書有這樣的內容如果是鼓勵跨性別做自己,我不認為那叫做鼓勵隨自己喜好選擇性別相較之下,進入學校的那些半教會團體才叫做鼓勵守貞吧。會用"鼓勵"去形容性別教育的內容實在很詭異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10 22:47:00
舉例而已, 詳細我不確定. 跨性別做自己=\=隨己意選擇性別?教育的影響很潛移默化, 如果沒有同時present另外的價值觀,我覺得就會有鼓勵效果. 但同時很多價值觀, 也許讓人困惑,不過可能看教的對象年紀.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11 01:26:00
哇,原來台灣的權力結構是基督徒主導耶,我都不知道在台灣,我们基督徒有這麼吃得開,呵呵還是優卡覺得這些政客去過幾次教會,就可以都打成基督徒了?好笑 還基督徒立委咧台灣傳統宗教當家啦,再輪也輪不到基督徒,醒醒吧同志在歐美做這種夢還情有可原,在台灣做這種夢就科科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1-11 02:18:00
裝睡的人真的叫不醒 wwwwwww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11 09:17:00
作夢的也是,要作夢怎不躲在gay板慢慢做就好?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11 18:43:00
基督徒立委就賴士葆啊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1-12 01:41:00
2006年同性婚姻法草案,就因賴士葆等反對連署,才無法一讀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2 04:48:00
你在嘴啥? 凡是公民都算是有 decision making power但問題是丟出這個理論幹嘛? 跟我們的爭執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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