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我的論述很簡單,我再講一次好了:
: 同志爭的是自己的利益,不是甚麼「平等」或「多元」。稱同婚為平等多元只是
: 口號,目的是為了要騙取支持。
主要回應在你文章的推文裡了,這邊先解釋多元的含意。
1. 多元成家這議題包含同婚,不是同婚用前者包裝自己。
多元成家包含伴侶、家屬、婚姻平權三法案,
其中,同婚合法只是平權法案裡變更的一個項目,其他你自己查吧。
2. 這些法案在台灣是各自獨立,同時審查,平權法案首先獲得足額連署通過,
其他尚在程序。
所以你的「一致性」論述是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之上,
底下的批判就完全沒立場了。
建議你先去理解不同議題目前在推動的進度以及訴求,
而不是無限放大同婚單一面向,訴諸想像中的矛盾。
更進一步,我覺得教友可以試著表態,這些多元、平等的價值,
與聖經追求的普世價值,真有落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