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聖經有教導禁止黑白通婚嗎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0 04:54:20
很好,這樣我們已經建立說同志爭取同婚只是為了自己自私的利益,不是為了
甚麼哲學上的「多元」或「平等」這種普世價值與人權。風可吹那個偷換概念
的那篇我就不回了。
uka你說基督徒是在爭取利益,而聖經是一個幌子。但這完全是搞錯狀況。沒有
聖經,基督徒完全沒有任何動機要去做這種不討好的反對。你的「聖經只是
一個幌子」是沒有根據的胡說八道。聖經已經是動機根本了,怎麼可能是幌子?
我了解你覺得同志有受到影響,無法實踐自己的生活。但我的論述很簡單,
你想要依自己自私的利益做甚麼實踐,那你就必須要參加討論,並聆聽
其他意見。你沒有權利反對其他意見、沒有權利規範反對意見的論述依據、
也沒有權利宣稱你是在為甚麼普世價值的人權努力。你的訴求動機是自私,
不是甚麼高尚的價值觀。
至於婚姻議題上,你說你認為「同志不見得會排除其他可能性」。我不曉得
你的「不見得」的依據是什麼。事實就是同志團體喊說同婚是多元、是平等,
但完全只有顧及自己的利益,沒有真的在追求甚麼哲學上的多元與平等。每個政治
黨團都有在追求自己的利益,但你不可以宣稱說這種利益追求是甚麼多元與平等。
你這樣講有點像國民黨說,回歸祖國是為了增加中華民族的多元性、與民族內部的
平等。這是很誇張且可笑的謊言。而且多妻是有穆斯林和摩門的市場,所以美國這
邊的討論已經開始了。不要不知道情況,隨便幫基督徒亂戴帽子好嗎?
你如果真的要比社會服務等慈善活動,我相信基督徒做得絕對比同志團體多。
我們是為了上帝和真理在做事的,不是為了自私的利益在做事的。你提的兩個
政治解套,一個與聖經衝突、一個是要幫基督徒扣歧視的帽子。亂七八糟的解套
不要隨便提出來好嗎?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應該沒有人說同志爭的不是自己的利益。
: 畢竟爭取自己的權利,本來就是自己的利益,沒啥好轉移焦點。
: 那你要把話說的這麼白,那基督徒也可以是爭取利益,而聖經只是一個幌子。
: 這種論述其實只是自傷,因為同志其實也沒有否認過。
: 但我們還是回到正題
: 1. 為什麼提及多元與平等作為民主的前提?
: 我的論述中多元與民主的概念是在於現實的民主社會中,
: 現實社會中必然有對特定議題有不同觀點與主張的群體,
: 這些主張可能背後代表不同的需求。
: 這些觀點或主張不見得會影響這些群體與內部成員的生活方式,
: 但是有一些觀點或主張,確實會影響某些人的生活。
: 例如:性別不平等將導致某一群人因為特定的價值與規範下,無法實踐自己的生活。
: 同性婚姻即是如此,並不是說要消滅宗教觀點的婚姻觀,
: 而是讓不同的婚家價值能夠真正的服務不同群體,當中的人能夠實踐自己。
: 2. 婚姻議題上,我認為同志不見得會排除其他可能性。
: 例如:多偶婚、血親婚。
: 基本上除了基督徒超級熱愛討論這幾個議題,沒有看見有人明確的提出他的需求,
: 例如:多偶婚的需求者,他們想要或需要用什麼方式保障他們的關係的權利。
: 血親婚的需求者,他們是否認為應該以成立婚姻來保障他們的關係。
: 不知道是不是基督徒特別嚮往多偶婚、血親婚、或跨種族婚?
: 如果基督教板友有需求,我可以教你們怎麼論述,不會另外收費。
: 若認識這樣的教友可以介紹給我,他應該很需要支持與鼓勵,我也很願意敞開雙臂。
: 3. 同志團體基本上還算是博愛或兼顧的,
: 從勞工、環保、動物、兒少、愛滋、性/別/少數、移工(人口販運)、難民等。
: 都還算蠻樂於接觸跟聲援。
: 當然也有很多同志就跟一般異性戀一樣,只能汲汲營營的顧好自己。
: 但這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就只是體力與腦力無法顧及所有事情。
: 4. 最後我個人的立場,也只代表我個人。
: 我認為婚家制度應該服務每個人的需要,這當然也包含個人信仰與文化實踐,
: 因此同性婚姻的法制化並不是我認為最完美的婚家制度,仍然會產生權力壓迫。
: 基於我認為不存在一個單一的社會價值,可以是不同的社會價值並立,
: 不管是什麼婚都應有實踐的可能,但最重要的是政府能夠提供環境,彰顯自己的價值。
: 只是對我來說除了婚姻制度以外,我們也可以有更多種的家庭或伴侶關係。
: 例如:民事伴侶、重要代理人制度、團體家庭(不是多偶婚)。
: 如果真的各種婚家制度都可以免除歧視,那也沒有一定要與異性戀共享婚姻的框架。
: 目前對所有人來說,婚姻制度還是一種受國家認可與特別嘉許的制度性保障。
: 在沒有其他彈性且充足的選項下,重新定義婚姻是有政治上的必要。
: 基於開放同性婚姻能促進所有人自由的前提下,沒有理由可以反對。
: 不過要避免同性伴侶進入分享婚姻的架構,基督徒可以採取的政治策略,
: 1. 建立優惠同性伴侶制,基於社會歧視補償提供更多的優惠待遇
: 例如:「同性伴侶」免稅、優先租售社會住宅、子女學雜費減免或入學加分。
: 提供更高級的醫療補助與生活津貼等。
: 我相信這樣絕對獲得多數同志朋友的支持,才不想進入婚姻。
: 不過可能這方案的支持者要先找錢,才有機會實踐。
: 但教會也可以考慮捐助政府,一方面可以說善待同志,另一方面維持婚姻神聖性。
: 或者
: 2. 把婚姻變成眾人嫌惡的東西,例如只有不受歡迎的人才會不得已選擇婚姻,
: 主張聖潔的人都會選擇婚前獨身避免與他人產生終身的連結之類的。
: 提供這些方法,
: 是希望在你們完全敗退的論述空間外,提供介入策略改變同志朋友對婚姻偏好,
: 可能會對你們反同婚策略有所幫助。
: 畢竟論述行不通,那直接利誘或轉移焦點或許是好方法。
: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 我的論述很簡單,我再講一次好了:
: : 同志爭的是自己的利益,不是甚麼「平等」或「多元」。稱同婚為平等多元只是
: : 口號,目的是為了要騙取支持。
: : 這裡的重點是「論述一致性」,不是滑坡理論。
: : 我們來看一下本篇原本的題目好了。民權團體當年爭取的並不是只有「納入」
: : 黑白通婚,而繼續禁止亞裔、美洲原住民和白人的通婚。民權團體當年的訴求
: : 就是不分族裔,徹底開放通婚,而因此我們可以說當年的民權團體是為了平等和多
: : 元而發聲,也是為了社會的進步和真理發聲。如果把同婚的訴求拿到 60年代,那
: : 你們的訴求基本上就是,同婚要合法,但只限同族裔,跨族裔婚姻我們不管也不
: : 支持。
: : 同志的訴求完全是只有考慮LGBT的婚姻,沒有在為其他的婚姻訴求 (ex. 多妻)
: : 在發聲,這完全是赤裸裸的為了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的政治爭奪,並不是甚麼
: : 為了多元和平等的訴求。你要宣稱你的訴求是「多元」與「平等」? 那你必須
: : 要為多妻發聲,不然這樣變成,只有同志有資格平等,多妻訴求可以繼續接受
: : 不平等待遇。
: : 既然同志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在發聲,那同志團體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排除
: : 基督徒的意見。而且很重要的一點是,基督徒明明知道反同不討喜,反同是
: : 會損害自己利益的,但基督徒還是為了自己相信的真理和正確的價值觀在發聲。
: : 同志團體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在參政,基督徒是為了上帝和真理在參政。這有點像
: : 這個版上的情況。這個版的基督徒最有興趣討論的其實是真理,同志板友多數
: : 只有在為同志議題討論,而且多半是以嘲諷漫罵的方式在進行的。不要跟我說
: : 甚麼你在爭取多元與平等,因為那是謊言,如同uka你說可以從pipi的垃圾轉文
: : 中發現真理那種謊言。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0 06:07:00
好笑,用私利為邏輯所有口號都可歸納出私利原因,反正你只想把前提建立在同志就是自私基督徒反同或反其他議題就是公益,怎不說基督徒的口號都是創造自己理想的神國?在非教徒眼中基督徒創的符合神心意的社會就是基督徒的私益啊引用聖經視為將社會建立符合神心意的社會,但以此為由高興的只有基督徒啊,反正你科學王只會裝作看不懂我打你臉的邏輯或裝看不到吧,你的發文邏輯洽洽反應出基督徒為何仇恨度這麼高,你繼續凹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0 07:17:00
依據個人信仰是不是基於個人利益?維持權力支配是否是個人利益?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0 09:42:00
科學王看不懂啦,坐等他永科學證明用聖經反對無關個人利益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6-11-10 10:21:00
接了極端解釋的私利說 然後對自家基督教輕輕放下XD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0 10:28:00
完全實踐了同志對教會的雙重標準的論述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0 10:31:00
我真懷疑他的科學博士怎麼來的QQ學科學的邏輯應該很好難道是我高看他了嗎?我可是很期待他的科學論證啊
作者: jksen (Sen)   2016-11-10 10:45:00
所以neohippie你上篇的多元跟平等到底是什麼意思?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0 10:59:00
以台灣來說理工學院的邏輯其實只有需要才上有時候通識的邏輯上的還比較深
作者: jksen (Sen)   2016-11-10 11:10:00
覺得日常語言的基本邏輯分析,列入必修或高中課程或好些...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0 17:04:00
用傳教語言的邏輯,卻又沒有傳教士的風範。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1-11 19:52:00
哈哈科學博士哈哈
作者: taonlys (564)   2016-11-11 22:07:00
我覺得neo大你第一段建立出來的東西大家還不算接受這樣的話接下來的推論對其他人的說服力可能不是很充足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2 04:00:00
XD 他們只看ID反對的,論述內容根本沒差。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6-11-12 10:18:00
啥? 你說"多元婚姻必須包含多種婚姻模式" 但是你肯定異族通婚多元的理由是"開放了所有族裔間的通婚" 那說到底也只有異族通婚一個婚姻模式啊 多元在哪?不然的話 我也可以說同婚是多元的 因為"開放了所有同姓間的通婚" 只不過因人類性別太少 所以這個多元並不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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