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徒反同性戀婚姻是否【單純為公益】毫無私益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2 04:00:13
科學討論喔,可以阿。
同志的利益可以量化測量。數有多少對同志結婚就可以了。
你準備怎麼量化測量你所謂的基督徒「成就感」? 怎麼定義的?
統計上要差多少才會算是有顯著差異? 要持續多久?
可信度與可複製度的測試會過嗎?
※ 引述《wayne1027 (小貓愛睡覺)》之銘言:
: 以下描述不論聖經記載之【合神心意】之合理性,我只論動機
: 亦可能與真實狀況不符,畢竟不是每個基督徒都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 再者,基督徒反對的東西很多,只因同性戀議題顯然已經成為目前討論主流
: 就以主流探討,但實際上把同性戀婚姻代換成【婚前性行為】、【可否離婚】等等皆適用
: 只以【動機是否為自私】做討論
: 基督徒【自私】的想把社會改造成更接近【聖經描述】的社會
: 所以反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
: 直接得到好處的只有基督徒,因為【社會更合神的心意】了,進而得到【成就感】
: 可是完全忽略了【同性戀族群的權益】與【同性戀族群的感受】
: 權益=法律實益 感受=意識形態的法律解釋(歧視感)
: 所以基督徒以聖經反對同性戀婚姻是【單純】為了【公益】嗎?
: 科學王請以科學證明一下好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2 08:19:00
又在用問題反問當作自己的回答,沒招了嗎?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2 15:13:00
保守教會從其它教會接收的增長人數啊XD女性獲得投票權的利益, 數有多少女人可以投票,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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