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theologe: 公利比較像康德的實踐理性,私利則為各種任意性。 11/12 19:53
: → theologe: 任意性包含傳統或宗教權威及個人喜好等;但傳統及宗教權 11/12 20:02
: → theologe: 威未必不是公利;而很多公利的來源都是傳統/宗教。 11/12 20:03
我主要是希望統一一些用語,或者疏通一下大家在用語、概念上的雞同鴨講...
康德用耶穌的黃金律去開展其實踐理性(自由律):
「己所欲,施於人」。
但問題就在於這個「欲」是什麼?簡單說,
就是「公利」(普遍主義、普世價值;可用need/需求來代表),
還是「私利」(本位主義、個體或小群體的價值;可用want/想望來代表)?
其實二者也未必要價值判斷
(need跟want對一個個人/社會來說,都各有其價值/功能),
起碼我以上8對正反命題中使用時是去除價值判斷的。
正如BPM88講的:
: 推 BPM88: 你公利和私利的定義先拿出來看看? 11/13 07:10
: → BPM88: 然後回答一下:「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是屬公利還私利?」 11/13 07:17
: → BPM88: 接著是:「特定的標準何在?」 11/13 07:18
或是正如uka之前講到的自由主義觀點,
描述的社會各種價值並立的現實#1O8Lk7Rw #1O89PIUx,
我是用社群主義的角度去詮釋:
社會中多元的價值會在一段社會溝通/共識形成/妥協論衡等過程中,
平衡為這個社會的「共同價值」,或者說「公利」(具體的表徵是法制化,
但也未必...許多社會共識或底層價值是需要各種社會科學、人文學等方法去探知的;
而各種正反命題都列出,也減少了公利/私利認知差異造成的bias)。
但這種「公利」當然無法達到康德「實踐理性」那樣的理想普遍性,
而只是這個社會各個時代達成的共識(具歷史性)。
故公利跟私利的界定,對我而言雖有界定,但也有彈性與寬鬆處。
少數人的私利,的確有可能成為公利,只是要通過說服溝通的過程,
讓本來是少數人的價值/利益,成為這個社會集體(或最多數)的價值/利益。
不是「權力」的運作導致共識,
而是「實踐理性」的運作認知到彼此共同的利益/價值所在。
太多例子,小我的want/私利,開創新時代的need/公利;
當然,許多「公利」若只是這個社會的共識,但或許有些少數人的聲音被淹沒,
或是與更大的社會(全球)的公利有所衝突(例如開發中國家求經濟拚命排放CO2),
那麼新的平衡可能會再發生。
故我認同Volf所謂的保護與促進「內在差異」,
因為只有各種火苗都存在,眾人的盲點才有可能像國王的新衣一樣,
被一些少數的先知或孩童(各種保持「內在差異」者)給戳破或挽救。
這也是我之前跟neo這點上面站同一陣線,
就是不應妖魔化基督徒為鐵板一塊的一元觀點;
若支持同婚訴求者不顧基督徒內部的「多元性」(我上面幾篇文的8對正反命題,
已經呈現了板上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各自的多元觀點了),
怎麼能說同婚訴求是出於「多元.平等」的價值呢?
但neo若完全否定同志訴求中的公共性(反命題一),
那我就跟他稍微有些不同了(我是反命題二~命題一之間)。
: 推 uka123ily: 我看不出來我為何被歸類成這個。 11/12 22:14
: → uka123ily: 對我有無私利完全不是討論重點,是有人要談我才談 11/12 22:20
: → uka123ily: 而我認為這樣的私利論只會把彼此都淪為出於私利的動機 11/12 22:20
: 推 uka123ily: 不過即便出於私利也不是一個倫理上的錯誤。 11/12 22:23
neo開啟「公利VS私利」的討論,應該是針對#1O89PIUx的回應。
當然你或許是從自由主義的預設去論述的,
我從社群主義的角度看,你板上的意見就是在命題二跟命題一之間變動。
當然你自己講得最準,我只是提出一個容許被修正的解釋模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