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用語的界定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3 13:59:23
: → theologe: 公利比較像康德的實踐理性,私利則為各種任意性。 11/12 19:53
: → theologe: 任意性包含傳統或宗教權威及個人喜好等;但傳統及宗教權 11/12 20:02
: → theologe: 威未必不是公利;而很多公利的來源都是傳統/宗教。 11/12 20:03
我主要是希望統一一些用語,或者疏通一下大家在用語、概念上的雞同鴨講...
康德用耶穌的黃金律去開展其實踐理性(自由律):
「己所欲,施於人」。
但問題就在於這個「欲」是什麼?簡單說,
就是「公利」(普遍主義、普世價值;可用need/需求來代表),
還是「私利」(本位主義、個體或小群體的價值;可用want/想望來代表)?
其實二者也未必要價值判斷
(need跟want對一個個人/社會來說,都各有其價值/功能),
起碼我以上8對正反命題中使用時是去除價值判斷的。
正如BPM88講的:
: 推 BPM88: 你公利和私利的定義先拿出來看看? 11/13 07:10
: → BPM88: 然後回答一下:「特定多數人的利益是屬公利還私利?」 11/13 07:17
: → BPM88: 接著是:「特定的標準何在?」 11/13 07:18
或是正如uka之前講到的自由主義觀點,
描述的社會各種價值並立的現實#1O8Lk7Rw #1O89PIUx,
我是用社群主義的角度去詮釋:
社會中多元的價值會在一段社會溝通/共識形成/妥協論衡等過程中,
平衡為這個社會的「共同價值」,或者說「公利」(具體的表徵是法制化,
但也未必...許多社會共識或底層價值是需要各種社會科學、人文學等方法去探知的;
而各種正反命題都列出,也減少了公利/私利認知差異造成的bias)。
但這種「公利」當然無法達到康德「實踐理性」那樣的理想普遍性,
而只是這個社會各個時代達成的共識(具歷史性)。
故公利跟私利的界定,對我而言雖有界定,但也有彈性與寬鬆處。
少數人的私利,的確有可能成為公利,只是要通過說服溝通的過程,
讓本來是少數人的價值/利益,成為這個社會集體(或最多數)的價值/利益。
不是「權力」的運作導致共識,
而是「實踐理性」的運作認知到彼此共同的利益/價值所在。
太多例子,小我的want/私利,開創新時代的need/公利;
當然,許多「公利」若只是這個社會的共識,但或許有些少數人的聲音被淹沒,
或是與更大的社會(全球)的公利有所衝突(例如開發中國家求經濟拚命排放CO2),
那麼新的平衡可能會再發生。
故我認同Volf所謂的保護與促進「內在差異」,
因為只有各種火苗都存在,眾人的盲點才有可能像國王的新衣一樣,
被一些少數的先知或孩童(各種保持「內在差異」者)給戳破或挽救。
這也是我之前跟neo這點上面站同一陣線,
就是不應妖魔化基督徒為鐵板一塊的一元觀點;
若支持同婚訴求者不顧基督徒內部的「多元性」(我上面幾篇文的8對正反命題,
已經呈現了板上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各自的多元觀點了),
怎麼能說同婚訴求是出於「多元.平等」的價值呢?
但neo若完全否定同志訴求中的公共性(反命題一),
那我就跟他稍微有些不同了(我是反命題二~命題一之間)。
: 推 uka123ily: 我看不出來我為何被歸類成這個。 11/12 22:14
: → uka123ily: 對我有無私利完全不是討論重點,是有人要談我才談 11/12 22:20
: → uka123ily: 而我認為這樣的私利論只會把彼此都淪為出於私利的動機 11/12 22:20
: 推 uka123ily: 不過即便出於私利也不是一個倫理上的錯誤。 11/12 22:23
neo開啟「公利VS私利」的討論,應該是針對#1O89PIUx的回應。
當然你或許是從自由主義的預設去論述的,
我從社群主義的角度看,你板上的意見就是在命題二跟命題一之間變動。
當然你自己講得最準,我只是提出一個容許被修正的解釋模式而已。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3 20:26:00
推一下但我直接以科學方式、實質定義甚麼是「利」並且已說明同志運動與民運的不同,和為甚麼同婚的訴求只有私利。相反的,基督徒的訴求是在傷害自己私利情況下,追求公利 (這裡直接引用你的詞句以方便討論)同志方的辯稱只有: 基督徒有很抽象的成就感,所以也是私利,但這個論述完全無法通過公定的科學標準同志的說法要成立,他/她們必須證明兩點:同婚運動確實是出於平等和多元的公利,並解釋為甚麼其他婚姻模式(ex. 多妻)不被考慮,並說明為甚麼同婚無法像民運那樣,帶來真正的多元與平等(第二點)同志必須以公定的科學標準,解釋為甚麼
作者: taonlys (564)   2016-11-13 20:46:00
太累了實在看不完 但同意要先把定義弄好不然不好討論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3 20:47:00
同志的訴求和基督徒的訴求都是私利。以上兩點,板上同志完全給不出來一個像樣的論述因此,我的主要論點就是,既然同婚只是單純的政治討論不關人權、平等、和多元,因此同志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排除基督徒以聖經觀點反對同婚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13 21:07:00
講半天還在自捧基督徒貶低同性戀運動,繼續夜郎自大吧傷害私利反對同性戀這句超好笑,傷害了什麼私利?記得要講你所謂可以量化的喔,自尊或被罵這都不能量化記得要實質化的才算喔,因為科學王你自己說要實質才算私利的嘛,邏輯記得一致,標準記得不要雙重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13 21:19:00
同志也是傷害自己的利益去謀取大眾利益啊同志被迫害多久了,崛起也才幾年然後現在既得利益者基督徒就受不了了同志當然是人權,畢竟同志也是人說真的啦,會問說:為什麼能同婚不能多妻多夫這種問題的人都很奸詐表面上他們表現的好像:嘿,我只是問一下但實際上根本不是如此因為你如果贊同同婚通過也能多妻的話,等於證實了他們那沒有邏輯的滑坡謬誤,讓他們更有理由反對同婚如果你不贊同的話,就會變成neo現在不斷跳針的觀點還真是方便的問題啊,呵呵,不管怎麼回答都會掉進他們挖的洞。這根本是包藏禍心的問題所以neo這種人當然會不停跳針這個問題表面上你不能說他們滑坡,但他們的目的就是把你引到滑坡的陷阱裡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13 23:11:00
我也學科學的 怎麼看不出來neo的論點有任何科學脈絡況且用科學去探討利益與人權本來就是個奇怪的事情充其量只能說是辯證 到底跟科學有啥雞毛關係
作者: trbtrb (trbtrb)   2016-11-14 00:08:00
邏輯要很重要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4 00:12:00
我不知道他結論怎麼來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4 01:39:00
我們可以說對方陣營對於其令箭/價值的詮釋有問題,但不能完全否定對方是真實地在注重那個價值。neo的問題可能是:「同婚入法」陣營對多元平等的詮釋,是否傷害了「多元平等」價值的本身,如何傷害?所以才會提到多配偶婚、其他各種婚...,不過還是應扣緊是否傷害價值、如何傷害的問題。單純說是公利、私利,其實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4 09:34:00
單純是否定同婚為平等、多元、和人權。有沒有傷害家庭價值可以討論,但我的論述沒有提到我改天再寫一下總結好了。不過講到後來大家都同意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11-14 09:51:00
沒有人同意同婚不是人權啊 你是作夢夢到還是中文理解能力出問題呢XDDD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4 11:06:00
還有就是命題AB跟其反命題,neo也是需要表態...我是認為neo應該是命題A或反命題B吧;牽涉到的是對於同婚陣營的公利-私利的批判之參照點為何。
作者: BPM88 (BPM)   2016-11-14 12:40:00
先別管公利私利,不影響自己實質可量化的利益時,基督徒的態度是支持或反對呢?聖經何解?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14 12:42:00
同志只要是人就是人權啊,一直跳針真的很煩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4 13:48:00
好無聊, 種族又哪裡多元了?就只有「異族通婚」啊而你所謂性傾向多元,是把性傾向改換為"性生活型態"....要這樣亂改概念,那種族也可說沒包含動物物種不算多元 ?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1-14 13:57:00
這些定義本來就是「詮釋」的範圍了;各種定義的改換本就都有其可商議處。各種對於婚姻定義的改換問題是如何證成這樣的改換--用多元價值嗎?或用家庭價值嗎?或者其實都不是。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14 14:03:00
如果不是問法律的話,那就是用"真實的生活"吧,我猜?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14 19:20:00
我認為定義任意詮釋也是種滑坡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15 06:03:00
滑坡可以隨便認為了喔?theologe: 我的論述沒有那麼複雜,需要討論性頃向同婚確實有訴求,多妻也確實是有訴求為甚麼沒有都考慮,而單方面可以宣稱是多元與平等?這對多妻訴求者來說完全不是多元與平等。人獸婚這裡不考慮,因為沒有團體有認真的在訴求所以我的論點很簡單,同婚是自私的政治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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