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這不是挑釁?什麼是挑釁?

作者: Xenogeous (非洲大陸)   2017-11-08 23:12:21
※ 引述《df31 (DF-31)》之銘言:
: 根據TF,如果這裡的『得救』值得就是滅亡不滅亡的問題,那麼耶穌豈不是自己打臉?一
: 方面承認:【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一方面又把【一切信他不至滅亡】的人,【滅亡】
: 掉!難道,路加福音描述的是一個耶穌;約翰福音描述的是另一個耶穌?
「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正確的翻譯是「叫一切持續信他的不至滅亡」
召會堅持的「一次信入,永遠得救」當然是錯的。
: 約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will come)(h[xei),到我這裡來的(the one
: who is coming to me)(to.n evrco,menon pro.j evme.)[2],【我總不丟棄他】。
: 根據TF的邏輯,干的不好就滅亡。但是耶穌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很明顯的,TF如果有『被丟棄的可能性』,他就從來沒有到耶穌那裡去過——換句話說,他也根本沒有得到聖靈的內住,所以沒有得救。就此而論,TF跟否定耶穌基督,靠律法得救的猶太人又有什麼不同?
這裡又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
有一種人是「到我這裡來,卻又自願離棄耶穌的人」。
之前我提過,這等人就是持續抗拒聖經 ,以致於永遠沉淪的人。
我們來看一段經文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
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
解經切忌不要用人的邏輯推導出聖經沒有的結論。
上帝是慈愛的,同時也是公義的。持續抗拒聖靈不悔改的人
最後就是永遠的沉淪,失去救恩。
謝謝大家:)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09 07:33:00
其實就是信的人是否可以持續抗拒聖經,這是人的能力還是神的掌權另一邊的立場似乎是這樣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7-11-09 10:50:00
現實生活的經驗應該可以證明至少在簡單信的情況下,人確實能抗拒神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09 11:27:00
不,在任何一種情況下,人都能抗拒板上另外一方已經顯明確實如此人有自由意志, 跟從靈還是跟從肉體在於人的選擇聖靈只能嘆息,激勵,引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09 18:40:00
原來跟會所爭論不同意見,叫做抗拒聖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