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這不是挑釁?什麼是挑釁?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09 00:32:07
※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正確的翻譯是「叫一切持續信他的不至滅亡」
: 召會堅持的「一次信入,永遠得救」當然是錯的。
很可惜,這邊仍然沒有翻對,露了一個詞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約翰福音 3:16
什麼是信入,
注意,前面在講重生
這邊用一節最簡單明瞭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哥林多前書 6:17
簡單講,不懂再問
1.人信主
2.接受主的靈
3.主的靈進入人靈裡與我們成為一靈
這就是重生,人裡面有一個新生命
也就是信入
接受主,而主住我們裡面
為何是持續的,對聖經中從來沒說會把這賜給我們的聖靈收回去。
你重生了,兩靈為一
這就是一個永遠的狀態
這就是永生的起頭(靈裡先)
: 這裡又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
: 有一種人是「到我這裡來,卻又自願離棄耶穌的人」。
: 之前我提過,這等人就是持續抗拒聖經 ,以致於永遠沉淪的人。
這之前就說過,沒有經節支持。
自己不是說不要腦補嗎
沒有離開耶穌,就永遠沉淪(還不能回頭)
這種事。
: 我們來看一段經文
: 「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
: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
: 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
可惜你沒看前後文
這樣,我說,神棄絕了祂的百姓麼?絕對沒有! 羅馬書 11:1
若他們被丟棄,世人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從死人中復生麼? 羅馬書 11:1
5
前面說,絕對沒有棄絕
後面說被丟棄
這是矛盾嗎?不是
經節告訴你,棄絕跟丟棄是不一樣的。
照你解法,剪下就滅亡,那麼,完全不符合保羅寫的。
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馬書 11:26
抱歉,這些丟棄的,保羅說並不時棄絕而且到時要全家得救!
: 解經切忌不要用人的邏輯推導出聖經
沒有的結論。
對,希望少看一些沒根據經文,又不看前後文的。
: 上帝是慈愛的,同時也是公義的。持續抗拒聖靈不悔改的人
: 最後就是永遠的沉淪,失去救恩。
: 謝謝大家:)
對,但是重生的人,卻沒有任何一條路可以把神的靈趕走。
聖經可沒這麼說過。
所以,褻瀆聖靈的罪,並不是向基督徒說的。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09 07:38:00
阿門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09 08:07:00
11:23以色列人是憑信接上;v26是對以色列選民的應許,但對11:22沒有憑信長久在神的恩慈中而被砍下者,是否也有這個對以色列選民的恩典呢?經文並沒有這樣應許。而回到人的視角,我們並不知道誰是被揀選者,誰只是一時憑血氣的假信,所以持守到底的信、活出基督生命的信,乃至於經驗聖靈真實的工作(廣義靈恩),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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