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為稱義難聽嗎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7-11-16 02:40:01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可見人得稱義是本於行為,不是單本於信。 雅各書 2:24
: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本於行為得稱義麼? 雅各書 2:21
: 這是你們最愛的雅各書
: 雅各都認證是行為稱義了
你們搞清楚律法 就能明白雅客說的 因信也要搭配相稱的行為 信才完全
不是光喊我相信就夠了 鬼魔也信神只有一位 卻是戰驚
首先 你們全把 守律法 遵守法律的行為
跟善行 德行的行為 全混為一談
前者是本份 做了也無可誇 這種守法行為 本是本份 守了也無可誇
(以色列人認為守住律法就是義人)
(新約使徒在批評的想靠行為稱義是指這個 靠律法稱義)
後者 善行德行的行為是真正可誇的 應那是本份外的 出於我們的內心
也是律法真正想要我們成為那樣的人 (正直 誠實 憐憫 完全人)
也是主要我們去做的
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新約裡批評的行為 全是指 以色列人想靠 守律法的行為稱義
至於律法規定以外的 真正該行的善行 德行 因為律法沒規定就不去做
而且守律法也是做表面功夫 裡面裝的是死人骨頭
現在的問題是 大家全把 善行 德行 義行 跟 靠律法稱義的行為 全打成律法主義
雅客 跟 保羅講的東西都是一致的東西
雅客講 信要有相稱的行為 只有信 沒行為 信就是死的 (光靠嘴巴講誰都會)
所以雅客書說
雅各書 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
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一位是只會講信 卻不會做
另一位是藉由行為透出他的信心
而保羅說 信 望 愛 最大的是愛 光有信 會方言 沒有愛 你什麼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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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外的行為 真正的善行 德行 是主要我們去做的
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恩典是神單方面賜予 不是我們做了什麼才有 也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才得到
(但別過度字面解讀 並不是指 不要行為或否定行為)
所以接下來又說 要叫我們行善
而不是只會做本份守法律而己 真正該做的 不因法律沒規定然後就不行善
神要我們去行善 成為正直的完全人 那才是神的本意 也是律法要的義人的標準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02:47:00
這篇很清楚~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1-16 06:41:00
混淆的觀念,有對有錯整體來說,沒摸到新約的重點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6 08:00:00
諷刺你,希望你別講,是因為你的能力跟XE差不多,免得丟臉。如果一定要丟臉才高興,我也沒辦法。基本上,在地方召會白混了!
作者: bmcat (黑嘴貓)   2017-11-16 08:29:00
講得很清楚+1~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10:44:00
pin沒搞懂信跟律法(的精義)跟基督跟愛的關係。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6 11:02:00
精意?精意是什麼東西?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11:03:00
用「義理」也可以。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6 11:04:00
義理又是什麼東西?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7-11-16 11:07:00
宗教果然是勸人為善,基督「教」當然也不例外。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11:26:00
基督信仰當然勸人為善,只是「善」怎麼定義又如何做到的問題。神與人和好,這叫不叫善?當然叫善。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11:29:00
不 基督教不勸人為善這點是基督信仰與其他宗教不一樣的地方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11:34:00
神與人和好,叫不叫「善」? 弗2:10保羅是基督「教」嗎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11:37:00
damon大 若您有興趣 在前幾篇pin大的文章中我有解釋您可以參考看看th大 我懂你的意思 但damon大的問題不是你回答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1-16 12:00:00
spxx區分律法跟律法以外/上的善行,是正確的。只是pin他們可能改成「出於血氣/自我榮耀的行為」,跟「出於聖靈/基督生命的行為」罷了,大家雞同鴨講很久了。還有一個差別,就是「出於聖靈/基督生命的行為」實際運作是怎麼樣的呢?例如饒恕人,是要「感動來了」才去做,還是理智上非常明白這是神的心意,也有饒恕人後蒙神賜福的經驗,就去做呢?二者可以說前者才是出於聖靈/生命,後者只是憑「魂」、「血氣」、「才能」、「經驗」、「理智」等等各種帽子去做的嗎?「神的話」本身就是生命,能夠理解之並行出,就是聖靈動工的記號了,未必要有什麼神秘的經驗。畢竟愛仇敵、饒恕不可愛的人,這些道理本就是「人間不配有的」了。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6 19:03:00
老大,看您的勢力,您應該可以『自立門戶』了!您是不是還在召會混啊?!如果是,那麼太委屈您這個『大才』了!建議您早日獨立建派,楊威武林,一統天下,千秋萬載!阿門!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7-11-16 19:09:00
@ck 我那一句話「教」有特別引號起來,你不懂我的涵義嗎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7-11-16 22:14:00
我懂了
作者: pandaman (李威廉)   2017-11-23 14:28:00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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