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你支持這個『廉價見證』清單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討論] 對麵神歸謬法的神學省
思
時間 Wed Apr 18 10:14:42 2018
信心/經驗證據不是那樣隨便的東西,
例如sCH說他相信世界存在是上帝存在的證據,那這個「相信」就變成「證據」,
這樣子一方面把【信心變得廉價,也把證據變得隨便,】
所以麵神才可以大舉入侵。
說實在,基督宗教的確有一些「證據」,
但也不是能夠那麼廉價地表述,
或者混在一堆莫名其妙的「證據」中,
那真實的證據也被人不屑一顧了。
因為一堆人提供一堆【廉價的證據,】
那反基者才能夠簡單地如法炮製來支持麵神;
關鍵問題就在於「證據」跟「信心」都被一堆基督徒給搞到廉價了,
這才是麵神給我們最大的反省與警惕。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討論] 基督教的「證據」
時間 Thu Apr 19 09:50:04 2018
推 NewCop: 其實就像neo說的,證據有很多種 04/19 16:57
→ NewCop: 有些能被拿來當作證據是因為他具有很強大的說服力 04/19 16:59
→ NewCop: 有些拿來當證據是因為我們先相信證據要證明的事 04/19 16:59
→ NewCop: 這邊的問題在於:神的存在到底屬於哪一種? 04/19 17:00
→ NewCop: 或許可以想想看,大部分基督徒是因為信了主才相信世界是 04/19 17:01
→ NewCop: 神的創作,還是因為承認"世界是基督教的神的創作"而開始信 04/19 17:02
推 NewCop: 信主? 04/19 17:02
推 NewCop: 如果人證是肯定的證據,難道無神論者說根本沒有神就不是 04/19 17:04
→ NewCop: 肯定人證?其他宗教說世界是他們的神造的就不是人證? 04/1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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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先提到『萬物直接證明神的存在』並好幾個人引用聖經經文支持後,然後哇啦哇啦,
嘰嘰喳喳的,三尺就宣稱,這種觀點是『一方面把信心變得廉價,也把證據變得隨便』,
而我們提出的『以信心相信的證據』是『廉價的證據』,使得『那反基者才能夠簡單地如
法炮製來支持麵神』。簡單的說,三尺的立場就是:基督教應當放棄其反智,反科學和反
邏輯的所謂『信心+聖經』的主觀證據,而迎合反基者,用反基督教的方式來證明神的存
在。
可能大家還搞不清楚三尺到底在玩什麼?
簡單的說,他的立場就是當時『自由主義神學』的立場:為了讓基督教在理性和科學的現
代社會中繼續生存,基督教應當剔除其主觀,迷信並無法證明的教義內涵,例如:信心,
聖經的不辯自明性,超自然的啟示/神蹟,等等。其結果,就是布特曼的『去神話化』。
好玩的是,NC還傻愣愣的敲邊鼓,『如果人證是肯定的證據,難道無神論者說根本沒有神
就不是肯定人證?其他宗教說世界是他們的神造的就不是人證?』當然,我相信,如果那
天一個佛教徒拿得出『肯定人證』,偉大的NC就可以皈依佛教了?!
當然,我以『三尺無法證明自己的信心=三尺沒有信心=三尺不是基督徒』跟三尺糾纏,看
得懂,就看得懂我在幹嘛;看不懂的,就看不懂我在幹嘛!(當然,我還可以把同樣的邏
輯延伸為『三尺無法證明自己是一個人=三尺不是人=三尺不是一個存在的人』繼續玩下去
。。。。哈哈!)
好了,言歸正傳,為了駁斥這種『廉價證據』的謬論,我列出一個清單:
1- 宇宙萬物證明神的存在
Rom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
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 以色列人的存在證明耶和華的存在
Isa_43:10 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
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作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
沒有。
Isa_43:12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所以耶和華說
:你們是我的見證。我也是神;
Isa_44:8 你們不要恐懼,也不要害怕。我豈不是從上古就說明指示你們嗎?並且你們是
我的見證!除我以外,豈有真神嗎?誠然沒有磐石,我不知道一個!
3- 施洗約翰證明耶穌是神
Joh_1: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Joh_1:15 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
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Joh_1:19 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麵: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
他說:「你是誰?」
4- 使徒們見證耶穌是神
Joh_3:11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
;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
Joh_3:26 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
,眾人都往他那裡去了。」
5- 信徒的靈/良心見證基督是神的兒子
Rom_1:9 我在他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的提到你們;
Rom_2: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
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Rom_9:1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6- 福音向萬民作見證
Mat_24:14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以上都是基督教單方面以主觀方式提供的『廉價證據』,不知道您,作為基督徒,相信並
支持嗎?(以上就是,『非基督徒』別來亂!)
同意?回答『1』;不同意?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