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就板規5-6 我先前即有疑問是否包括政黑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6:32:54
剛剛才看到p大的文章
我看了一下 覺得合理
理由是我被水桶時就有疑問且發問過
我在政檢版因為修改文章而違規
我的疑問是 請教版主是政黑板水桶三個月 還是政檢版??
版主回答我 既然是政檢版修改 那就水桶範圍限於政檢
言下之意
如果修改政黑板文章 政黑也要水桶三個月
可見一般人都會有相關疑問
而且我的抗辯理由是 我修改的文章是政檢 不是政黑
沒有增加版主判決困難的意思
但是仍然被判水桶三個月
由法條意思 一般人應該都會聯想到 我在政黑的文章出現問題來檢舉
版主受理後 對方或自己回頭修改政黑文章
會造成判決困難
所以認為該行為違規 避免受理後相關文章被修改 造成判決困難
我認為一般人都會以為的邏輯是
我政黑板文章違規來檢舉 回頭去修改政黑文章 那才是問題與惡性重大
僅僅政檢版修改文章
我只是加一段說明 沒有更動原文 就要被判違規水桶了
那惡性更重大的直接修改違規文章本身
怎麼能說
與本案非相關呢??
所以我覺得5-6從目的看 是要防止版主判決困難 當事人湮滅或修改證據
當然應該 包括政黑與政檢 與該案相關的文章
(否則以後大家政黑板違規被檢舉受理後 為了防止自己被判決有罪
回頭去修改原文違規的地方 版主去審查時 誤以為原文無違規字句
而判決無罪 那大家都這樣幹政檢版不就舉證很麻煩 版主查證很困難
我想就是因為避免這個情況 才會有5-6的立法
所以檢舉程序文章 政檢不可修改 因為會造成檢舉理由變動
被檢舉文本身更是不能修改 否則無判決依據與判決事實
)
我想這樣比較符合5-6真正的立法目的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4-20 06:37:00
板主應該在隱形板討論中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6:40:00
我沒想到你這理由 但是剛剛看你的文章認為有裡有據法律邏輯上也說得通 對版主的判決不會增加困難 是立法的目的 如果可以任意對政黑板文章修改 那版主回頭卻看到已經被修改的跟原文完全不一樣的文章 而判無罪那以後大家都在被檢舉後 把政黑原文違規處刪掉就好了這樣不是每個人都合法了嗎 而版主卻要費力去查原文跟5-6的立法目的恐怕是相違背的 因此P大論據邏輯上完全說得通 我想這才是5-6真正希望達到的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7-04-20 08:18:00
如果不希望檢舉案相關文章被修改或刪除,版主為何不在受理檢舉案時,直接鎖文?這樣還需要有這條版規嗎?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20 08:22:00
唉,這群id, 真的......一唱一搭,真配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8:30:00
自己做錯事還把責任加到版主身上 無視法律那乾脆廢掉5-6 改成版主責任制 一切有錯歸版主只要能騙過版主就算合法 這樣對政黑政檢比較公平??民進黨最講法治 你現在跟我說一切都要人治??我不是說樓上 但英派真的越來越像共產黨 讓人想不到我對民進黨並未死心 但深惡痛絕英派及其黨工我很擔心民進黨的招牌被英派搞垮 局勢越來越糟了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20 08:39:00
板主群在處理政檢文一向如此,受理後即鎖,但為何政黑不鎖?是因為本條原意只對政檢,我也是確認後,編輯問題不涉及政黑板文才做編輯。若你們堅持政黑板文為相關文章,你們應建議板主群先行宣導及說明法條的改變以及法條本身的解釋,而不是只因為想桶某一個人一直大做文章,如若什麽都不說明就直接桶,桶完了再給你補說明,請問你們的文章內容和前s 有什麼兩樣?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8:41:00
我被水桶三個月你倒是很高興?? 民進黨需要你這種支持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20 08:41:00
tw,我真的見識到你說話的水準,算了,只覺得和你多說一句話都是降低自己格調,愛嘴就去嘴,祝政檢三月水桶愉快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8:42:00
者?? 版主沒把我鎖文 才導致我回頭去說明被水桶三個月你還幸災樂禍耶 你有替我說話嗎?? 根本兩套標準你支持蔡英文安的甚麼心啊?? 邏輯跟 本前後不一致嘛你邏輯程度到底如何啊?? 我同一理由被水桶 也是因版主沒有鎖文 讓我加一段文字 因此被桶 你要不要也幫我說話?? 既然你這麼堅持這條 不如你替我向版主求情阿還祝我政檢水桶三個月愉快?? 你的人品我也見識到了我有祝你水桶愉快嗎?? 跟你這種等級說話真是我自己侮辱我自己 我犯了自我受辱罪 莫名其妙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4-20 09:00:00
godispower 你說:是因為本條原意只對政檢,我也是確認後,(跟誰確認?怎麼確認?板規你訂的?)把你確認的資料跟證據拿出來瞧瞧?還有,板主沒有任何義務解釋全部的法條哦,而且5-6己經很久了,不是新的哦!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20 09:31:00
我確認板規那樣寫,我修改是可以的你兩一搭一唱,挺配合的嘛
作者: womf (魔獸)   2017-04-20 09:34:00
一個版規 各自解讀沒用 版主才是說了算 靜待判決吧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7-04-20 09:35:00
政檢三個月水桶又不會怎樣,沒事又不會來這邊發文(過來人)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9:35:00
誰跟他一搭一唱 講道理而已 英派也是要講道理阿難道英派的特點就是不講道理 搞帝制 要這樣搞就早說人類有普世價值 自由民主人權法治 哪個黨都一樣甚至在黨派與國家之上el不是這樣的 他是政黑板文章修改 惡性與意圖在政黑水桶也在政黑 我是修改在政檢 水桶在政檢 你不用幫他大家講道理邏輯 不會因為黨派受影響
作者: womf (魔獸)   2017-04-20 09:57:00
惡性是誰真的不好說 被檢舉完就開始反檢舉戰來戰去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9:57:00
我早告訴她大家撤告 以和為貴 你自己去看我上文是他自己堅持告我 我都跟他講這樣告沒意思了他硬是要堅持告我 還多加一條 又加一條 還幸災樂禍你自己去看上文他怎麼搞我的吧 我為了回應他的歪理多加一段說明我的本意 就被水桶三個月 你怎麼不說呢我還沒修改文章哦 就被水桶三個月 我有責怪誰嗎??
作者: womf (魔獸)   2017-04-20 10:04:00
是我眼睛業障太重嗎 我記得版主已經事先提醒或警告你不要編輯 還是只有我我在平行世界?編輯不等於修改??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10:07:00
法條有規定不能編輯嗎??? 你眼睛業障自己搞清楚法條是規定不能刪除與修改 我追加括號說明法條有文字說不能編輯?? 版主是善意提醒我是修改文章還是刪除文章?? 追加說明也沒有變動本意我被水桶三個月 我有沒有抱怨?????????????????gi是修改政黑文章耶 看人家要告他了 他去改文耶你幫他說話也看到道理好嗎??你說法條文字修改等與增加一個標點符號都算 那gi改文刪文不算?? 我自己的部分我有沒也向版主抱怨一句??頂多加個說明 版主不接受我也就算了阿gi堅持搞我 不肯和解 看到我因為他的歪理去原文說明還還被多桶三個月 他可是笑得樂不可支 你要不要去看清楚?? 他自己要一直戰鬥 一下說別人侮辱他 一下說別人邏輯不通 我看他邏輯最通阿 我們都笨蛋阿
作者: womf (魔獸)   2017-04-20 10:18:00
你可以繼續堅持己見編輯不等於修改 看有沒有其他人贊成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10:19:00
沒人贊成就算了阿 我他老木的是有沒有抱怨過一句話???你就去堅持政黑修改文章不算修改阿 莫名其妙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4-20 12:47:00
Tw也不用這麼生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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