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以上兩案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2-24 11:51:07
※ 引述《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之銘言:
請教小組長:
: 請於一週內提出相關證據,
1.相關「證據」(比如我引用的佛教正信網站,「其他人」(因此印證一般人)也曾引用
在另外一個Buddhism版)我已經加顏色貼在申訴文內容中。請問要「單獨」po出嗎?
2.王見川教授寫「還『虛雲』一個本來面目」研究指出版主當桶人依據的該年譜本身
一堆錯誤的這個情況。因為網路上那篇文章是呈現pdf檔讓人下載。我怎麼提供網址?
(所以我申訴文是寫不知小組長能否google「還虛雲一個本來面目」就立刻看到了。)
ps.難道只能這樣硬是點那個pdf標題,所以附上(所謂的)網址(可是那將是「下載狀態
下」,網頁本身空白):
http://www.google.com.tw/url?url=http://enlight.lib.ntu.edu.tw/
FULLTEXT/JR-BJ010/bj010171971.pdf
&rct=j&frm=1&q=&esrc=s&sa=U&ved=0ahUKEwiGjdal-6fSAhVEE5QKHaOFBhIQFggTMAA&usg
=AFQjCNHbyTiwmE_ehg7iU6ru7So3N8ZbbQ
縮網址:http://tinyurl.com/zlatgru
3.最關鍵的是:這不是「證據」的問題。是「『認定』證據」荒腔走板與否的問題。
不在「證據」,在於「認定」(的能力)。
舉個讓人親身體會的假設例:
另外有個方法論思維亂七八糟的人當版主。列出nknuukyo網友在該版某些文章引用該宗教
內頗獲共識有知名度的網頁
作者: yaqqq (^^)   2017-02-24 14:32:00
看來我得盡早回文,在這樣秀下限下去,我都不好意思了~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2-24 15:48:00
若你我兩人真要評誰在"秀下限" 大家何不參考yogi的上方相關推文中的觀點 參考參考~總之 越早定讞越佳~
作者: yogi (Yogi)   2017-02-24 16:37:00
欸。建議你們上訴就是把板上的筆戰拉過來這邊好好講話,在這邊用筆戰的方法對申訴案件是沒有用的啦。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2-24 17:47:00
瞭解~因我以前沒上訴過 可能申訴文內措辭沒抓很精準以致好似筆戰~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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