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昨天開車出門
直行時碰撞到一名出現在視線死角違規左轉的騎士
不巧的是該名騎士是一位年近70的老阿伯
雖只是碰撞路倒,當下沒有外傷並意識清楚
但老人家體質脆弱
跌倒後股關節有碎裂,醫生是說開刀換關節就好
今天開刀後卻出現反覆發燒的症狀
下午轉進了加護病房
我弟整晚情緒都不穩定
深怕阿伯有一個什麼萬一,自己是不是會揹上過失致死的前科
請問像這種情況我弟需要負起哪些法律責任呢
家人是安慰說阿伯的病情是在開刀後才變壞
跟車禍無直接關係,要弟弟別太擔心
但我弟認為是因為車禍才需要開刀,這樣他是不是要負上完全責任
還請各位大大開示
最後
衷心祝福阿北健康出院,平安無事長命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