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13] 此案兩造溝通小結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4-02-16 01:33:16
就dragonsix之發言:
一、認定我是仇視某些人才提出這些異議
二、認定我是採取高姿態指導態勢,去否認他的『客觀判斷』
就個人立場之澄清:
dragonsix在檢舉文中未比對前後推文,僅以
→ ccclum:受不了。強烈建議靈學版跟道版版聚改0126 01/10 07:48
→ ccclum:我想要跟這些蠢蛋一個一個好好開導。 01/10 07:49
此二行作為判斷依據,
而作出:【無指涉特定人士,故檢舉不成立之判斷】
然,此二行推文有上下文:
→ ccclum:一直以來我專寫解惑文跟修道精進文章。。但看到某些自以為 01/10 07:40
→ ccclum:的修行者專搞一些小把戲。。我真的覺得這是三小。 01/10 07:42
→ ccclum:Meegan平時不檢舉。現在跑去版務寫。這很詭異也。居心是? 01/10 07:44
→ ccclum:Source我就不懂你了。我把你當一般人(非修行者) 01/10 07:45
→ ccclum:受不了。強烈建議靈學版跟道版版聚改0126 01/10 07:48
→ ccclum:我想要跟這些蠢蛋一個一個好好開導。 01/10 07:49
故,這部分之解釋已經被龍六板主認可,其申覆有理,
To dragonsix: 意思就是:jobli知道S的意思"可推定為指"thismy [01/21/2014 23:38:49]
To dragonsix: 所以你引我雙重標準,實在難以成立呀,因為jobli駁水桶 [01/21/2014
23:39:14]
To dragonsix: 並不是用無法推定出特定人士呢 [01/21/2014 23:39:33]
To dragonsix: 你先放下情緒,還有"我很在乎3c"如何如何的想法 [01/21/2014 23:42:42]
To dragonsix: 仔細想一下,看看剛剛有無錯看錯判 [01/21/2014 23:42:56]
To dragonsix: 如果還是很堅持的話,我會再循其他討論途徑 [01/21/2014 23:43:27]
★dragonsix 關於你個人的判例,我正在回覆檢視,你對此提出申覆很合理 [01/21/201
所以,
既龍六板主已認同其可推得而知,ccclum指涉Source與Meegan等人為蠢蛋,
難謂其人身攻擊不成立,
故作出以上辯駁,反映其事由,
建請勿溺著於無謂的內心動機猜測,
僅以要件是否符合作為判斷依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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