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對高雄版版主simonjen申訴一事證據

作者: bagaroach (JIMMY)   2019-08-26 11:43:54
※ [本文轉錄自 bagaroach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檢舉多次指我為網軍
時間: Sun Aug 25 23:37:52 2019
您好:
以下逐項回覆。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bagaroach (JIMMY)》之銘言: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以下各項回覆。
: : 那我就不知道您讀的是哪一個板本啦。
: 既然堅持有相關規定是否可以告知在那裡可以找到?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46660026.A.5CB.html
: : 請問您是哪一項被判處違規受到懲罰?如果沒有您連申訴的身分資格都沒有。
: : 如有其他您與板友的私人糾紛部分請轉往站務提告。
: : 另外IP顯示在台灣與是否使用跳板為兩回事。我想您需要充實的部分是網路知識。
: 申訴只能在被懲罰後嗎?
請閱讀站務規定。
: 我提出檢舉,您不處理,對我來說,「不處理」不就是您的判決?那我不能針對「不處理
: 」聲請再議?
那請符合站務規定事項。
: 另外,ip跟跳板我勉強分得清,提出我ip在台灣,是起因於您主張我是境外ip,那麼我提
: 供證據說我在台灣,那邊有問題?
: 您認為我是使用跳板,那麼就輪到您提供證據了不是嗎?
您的自承即是證據。只是拿台灣IP說自己不是跳板?我不懂您的邏輯。
: : 十分感謝您的熱心,依據您對站務規定與板規的了解,我不認為您符合需求。
: 版規跟法律一樣,玩這些文字是我過去的基礎,所以我才希望有機會協助,畢竟我不在乎
: 懲處該版友或我到底能不能發文,我其實在意的是程序的正義,但似乎您對版規的文字遊
: 戲有獨到的見解,那麼我尊重您的見解。
對於規定不了解我是不知道您想玩什麼,我只知道我秉持著規定事項與公平公開公正
做我該做的事情,只是想玩文字遊戲?我想您來錯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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