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inabi (夏天的煙火)
2014-05-27 23:56:30想請問對電子發票有研究的版友,小弟一位朋友申請電子發票時(當時是政府承辦單位到小弟公司內集體接受辦理),承辦人員給錯載具條碼了(也就是朋友拿到別人的載具),造成朋友這幾個月一直將電子發票存在別人的帳戶內,之前也有注意過為什麼刷了電子發票後帳戶內都沒有發票紀錄,但因官方回答就是電子發票現在還不能完全同步,需等數天後才能查到,所以才沒有馬上發現
現在好不容易發現了,故想請問大家,如果消費明細有留著,且非現金消費時(例如刷卡或icash),有辦法主張發票的所有權嗎? 又若是發票有中獎時,能取回中獎所得嗎?
感謝各位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