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私下和解與強制險申請

作者: pw429311 (萬惡淵藪)   2014-08-29 01:32:47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年8月12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手腳擦傷,左手無力
我膝蓋與側腹擦傷,右肩鎖骨粉碎性開放性骨折
當下皆有前往醫院,有開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過的人幫忙報警,有在醫院做簡易筆錄,派出所在事發附近所以現場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有機車強制險,我有連絡保險公司,對方今天說會聯絡他的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故現場為四線道,雙方皆行於內側車道,我在對方左後方,比較靠近雙黃線
對方車輛突然左轉且未提早打方向燈
當下反應急煞想向右閃過,但最後撞擊對方後輪倒地
六、問題:
今天車禍後第一次聯繫對方,對方表示車損不嚴重(幾百塊修復)
手腳擦傷也不嚴重,左手雖然仍有些無力但慢慢復元中
我的部分有請朋友幫忙試車,車損不嚴重,僅小面積刮傷
受傷方面雖然我有開刀花了一筆醫藥費
不過由於有滿多保險可以理賠(住院醫療險,公司的意外險)
所以金錢上也沒有什麼損失
今天初步談的結果是兩方皆沒有想要要求賠償,打算強制險理賠即可
主要問題是對方有表示不想去調解委員會(我在醫院躺了幾天也沒假了)
如果不透過調解委員會私下簽和解書,是否會影響到雙方強制險的交叉理賠?
若不會影響,在和解時是否需要雙方強制險的保險公司代表到場?
另外由於初步判定還未下來,是否會對強制險申請有影響?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29 03:13:00
有些地方調委提供外出服務 可以問一下
作者: choldman (預言盒子)   2014-08-29 03:28:00
強制險不分對錯都賠,伙食、交通費、醫療所有單據備齊然後住院部份可請領一天1200看護費,如果診斷書上有註明需專人看護,則最高可請領一個月的看護費但不賠財損部份就是了,雙方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然後拿保險公司給你的理賠單雙方互換後各自去申請就可以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9 10:28:00
建議你還是跑一趟調解委員會比較好,以免有後患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29 11:43:00
就算要私下和解還是去調解委員會那和解比較有保障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9 12:49:00
不透過調解私下簽和解書,萬一之後對方反悔提告刑事你不就gg了?看來對方也稍微有點法律常識,你就配合吧
作者: pw429311 (萬惡淵藪)   2014-08-29 16:01:00
所以說不透過調解的話所簽的和解書就算有載明放棄刑事也是沒有效用的嗎?若是在警局由警察當第三方見證人簽和解書的話是否可行?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29 16:26:00
警察沒這義務 = =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9 16:33:00
不懂你幹麻那麼排斥上調解...警察不管民事的好嗎?車禍雖然可能錯不在你,但是遇到了,就好好的慎重處理掉以免以後遇到一些未知的其他狀況,你還得再善後,何必呢
作者: pw429311 (萬惡淵藪)   2014-08-29 16:46:00
了解,謝謝版友的建議
作者: g243536 (來打桌球巴~)   2014-08-29 17:02:00
調委會的和解書應該會送法院公證巴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8-29 21:29:00
鄉鎮市調解條例27條I: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比較有保障
作者: ixixet (= =)   2014-08-30 00:28:00
調解與私下和解不同,慎之。不然找律師見證,也沒調解有力w大比一樓正確,除非調委仍是調解而送法院認,不然不如律師替你看著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30 18:38:00
有當調解她才有錢領啊 = =
作者: pw429311 (萬惡淵藪)   2014-09-01 09:07:00
目前已經說服對方一起去調解委員會,應該會有好的結果謝謝各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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